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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诡迷心窍
    “军爷,是不是搞错了。

    您看我就是一个浑身没有二两肉的老头子,怎么可能是什么贼人呢?”

    王远一边像个正常小民一样点头哈腰,一边将手中布幡一摇,好让他看清上面“妙手回春”这四个字。

    未曾想,那疤脸军汉根本不在意他到底有没有能力犯事儿。

    摊出一只大黑手张开五指,正过来翻过去在他面前晃了一晃,不耐烦地说道:

    “管你身上有没有肉,只要有银子就行,你这种经常跑江湖的赤脚郎中,应是知道规矩的。

    缴足‘赎罪银’原地释放,男子十两,女子五两。

    拿不出银子就乖乖去牢里待着,等着家人过来赎人吧。”

    王远顿时错愕,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无论是崔通还是于三两,对这“赎罪银”都是再熟悉不过。

    “赎罪银”也叫“赃罚银”,大炎地方各级官吏为了方便捞钱,允许百姓出钱赎罪、赎罚,还美其名曰:“谪罚输赎”。

    只要不是谋逆大罪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赦免。

    ‘你们不是说要捉拿袭击了三王子的贼人吗?

    怎么缴足银子就给当场释放?’

    王远有些糊涂了。

    然而,这时就听队伍中,一位捕头正毫不避讳地和卫士统领玄甲卫士郑勇商量,如何瓜分“赎罪银”:

    “郑爷,这得来的银子五成兄弟们留作自用,四成献给王爷,他看在银子的份儿必定不会追究我等看护不利的罪过。

    剩下一成等小王爷回来,再给他献上,反正是惊了马才造成的意外,有了好处想必小王爷也不会多说什么。”

    “嗯,可以,就这样办吧。

    但要以最快的速度凑足一万两,若是少了这个数,恐怕王爷的面上会不好看。”

    这位玄甲卫士的声音就如同砂砾铁片,分外刺耳,但说话倒是够直接。

    听到这里的王远,终于恍然大悟:

    “好家伙,秦一手是雁过拔毛,你们干脆是天高三尺。什么王子遇袭捉拿贼人,不过是为了找了个机会再刮一层地皮啊!”

    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蓖,官过如剃”,今日他终于算是亲眼见识到了。

    王远在制定计划时,几乎从衙门办案的角度算尽了一切,却独独算漏了这洛阳王府和门下走狗们一脉相承的贪婪和无耻。

    任何事情到了他们的手中,都能变成捞油水的工具。

    哪怕是小王爷落水失踪这样的祸事。

    平时无风还要起三尺浪,更不要说现在还有一个绝佳的借口了。

    而且如果把事情定性为小王爷落水,那责任肯定全是他们这些护卫的,只有推说遇袭才能推脱到所谓“贼人”的身上。

    说不定这些人一边在这里搜刮,另一边某个得罪了他们的倒霉鬼,恐怕已经被当做“替罪羊”准备的妥妥帖帖了。

    ‘长见识了,长见识了,官场原来还可以这么玩儿?’

    古人常说“任你官清似水,难逃吏滑如油”,更何况这群恶吏的顶头上司本就是无恶不作的洛阳王?

    谁说在全员恶人的犯罪集团里面就没有浑水摸鱼、欺上瞒下、贪污的事情了?

    情况只会更加严重。

    甚至历来都有吏七官三的说法,能给洛阳王四成,这帮人已经十分厚道了。

    那位享乐无度不理外事的当代洛阳王,恐怕本质上也只是这些衙差、小吏的挡箭牌吧?

    王远正因为大开眼界而有些失神,那边的疤脸军汉再次不耐烦地催促道:

    “问你话呢,十两银子,你到底交还是不交?”

    他身后跟着的几个差役也已经面露凶相,将手放到了腰刀的刀柄上,随时准备动手。

    显而易见,可疑之人的标准就是——看起来衣衫整洁的有钱人。

    王远毫不怀疑,现在有许多路人看着还可以花十两消灾,要是在野地里遇上这群兵匪,恐怕就要被一刀捅死,连衣衫都被扒个干净了。

    然而。

    名医“秦一手”最鲜明的性格标签是:雁过拔毛的“贪婪”和一毛不拔的“吝啬”。

    让他交十两银子,还不如直接杀了他干脆。

    况且,换过衣服之后,他身上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更别说是十两银子了。

    但要是乖乖束手就擒,被他们给送到洛阳城里去,就更不行了。

    完全离开北邙山的辐射范围之外,失去了灯下黑的保护,自己恐怕第一时间就会暴露在枭神墓的视线中。

    这可跟之前众人商议“掘墓盗运”时,被枭神墓扫上一眼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想到这里,王远发现自己身上唯一能被称得上是财物的东西。

    就只有原本准备用在“无影鼠”文俊才,或者大陵村那些亲族身上的罗刹诡骨了。

    ‘可惜还没有来得及实验,不确定危害性到底有多大。

    哪怕志述上说的再明白,这终究是一件能自己杀人的诡物。

    待会儿还是小心盯着点,一旦情况不对就立刻收回来就是了。’

    于是,打定了主意的王远“下意识”地捏住了袖袋,仿佛是害怕身上仅有的财产被人发现。

    却弄巧成拙,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

    “什么东西?拿出来!”

    看到他的小动作,那军汉直接动手一把扯开了他的衣袖。

    顿时,一线金光漏了出来。

    特别是在金色的夕阳照耀下,亮得有些晃眼。

    而在这几个差役的眼中,第一眼看到的似乎是一块金灿灿的骨头,但第二眼,就全都变成了一锭拳头大的金元宝。

    这一锭起码有五十两!

    顿时,他们的眼睛都泛起了点点金光,然后又飞速染上了一抹血色。

    “我的!滚开!”

    为首的疤脸一把将那“金元宝”抢在了手中,也不再说什么十两银子的事情了,用力将王远远远推了出去。

    自己死死盯着手中的金锭,满脸迷醉之色。

    “我的,金元宝,好宝贝!我的,谁也不给!”

    但是这个时候,却有第二只手、第三只手、第四只手同样情不自禁地抓了上来。

    “给我!让我保管!”

    “我管账目,懂算数,给我才对!”

    “”

    锵!

    寒光一闪,刀疤脸军汉面对争抢竟悍然拔刀,二话不说一刀砍死了最前面的那个同僚。

    其他差役见状也不含糊,纷纷动刀争抢金锭。

    “放下!”

    “给我拿来!!!”

    一时间,这里惨叫连连,肢体横飞,鲜血流了一地。

    附近的行人更是尖叫着四散奔逃。

    志述

    姓名:诡物罗刹诡骨(主人王远)

    生平:由小生死簿度化诡物人面画皮后留下的残渣,同为诡物却保留了太多的杂乱负面知识,野性难驯,难以自用。

    基础的能力为:诡迷心窍。

    一、针对普通人时,罗刹诡骨能放大对方心中的,变成对方心中最渴望的东西。

    让人想要不计一切代价得到它,别人哪怕只是看一眼都是罪,然后身不由己化作它的傀儡,福、禄、寿三火被渐渐吸干。

    二、针对术道中人时,虽然不会使人癫狂,却也会被当做某种珍贵的法器,再也不舍得有片刻离身。

    甚至一开始罗刹诡骨还能帮助携带者激发运道(使气运速发),上限为三点,但过不了多长时间同样会被吸干。

    注:无论对象是谁,吸收三火的速度都会受到王远这位簿主控制,但只能加速不能减缓。

    一切所得三七分账,诡物三,簿主七。

    戒律禁忌(唯一):间歇性复苏暴走,自主加快吸收速度,必须密封遮光保存。

    绝对不可贪图增运之效而自己使用!不可自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