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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八章 办人
    当我们的车抵达石场后山时,三台车,整齐的停成一排。

    泛着橘黄色的灯光照耀下,十几个人,围拢在前方的一片空地。

    或许是命运的安排,当看到他们所站的位置,我不禁想起了当年办老狗时的画面。

    当年,我就是在这片空地办的老狗。

    这或许就是睹物思人吧。

    走下车,看着空地延绵到山下的山间小路,当初,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就在这条路上,哭着、喊着、狂奔着,乞求我不要伤害他的爸爸。

    也是在这条小路上,我欺骗了一个年幼的小女孩,成为了她幼小心灵中的恶人。

    我想,她应该还记恨着我,记恨我这位答应过不会伤害她爸爸,却食言的坏叔叔!

    ‘呼呼~’

    冬季的山风,穿透衣物,直刺骨髓,让我不自觉的打了一个冷颤。

    呼啸的风声,就像地狱使者的招呼,令人毛骨悚然。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从来不相信鬼神之说,但这一瞬的我,荒谬的认为,这是一阵阴风。

    来自阴间的召唤,是一旁那些坟墓内关押的亡灵的呐喊,哭嚎,以及围观的喝彩。

    “秋哥。”

    “老大来了。”

    “大哥。”

    手下人见到我过来,纷纷让开了路。

    二子爷走到我身边,指着雪珂中的一摊黑褐色物体,开口问道:“秋哥,人抓来了,怎么处理?”

    此时,二子爷稚嫩的面孔,两个颧骨处,冻出一片高原红,就像新婚夜晚被掀盖帘的新娘。

    他那厚厚的眼镜片上,在每次呼吸的哈气作用下,起了一层寒霜。

    “干得不错,接下来......”

    我的话还没说完,偏头看向二子爷的目光,却无意间瞟到了他的身后。

    浑身一个激灵,目光被深深吸引,就连说到一半的话,也戛然而止了。

    这座后山上,是一片坟茔地。

    此时,我的目光,正死死盯着一块老化褪色的墓碑,六个大字鹤立在中心:王大将军之墓。

    在这六个字的右下角,有三个小字:王立夺。

    我也不清楚这个王立夺是墓主,还是立碑人。

    办老狗的时候,我就发现过这个墓碑,当时我十分好奇,究竟是何人,能用上大将军这种字眼,还曾戏谑的想过,这个墓是不是古代残留的历史,墓中会不会有至宝古董。

    时过境迁,再次见到这块墓碑时,却让我有一种荒凉惨淡的痛楚。

    它,是我成长之路的见证者。

    “秋哥,看什么呢?”二子爷的目光,随着我一同疑惑的看去。

    恍惚只在一瞬间,回过神来,我惨淡一笑,自顾自摇了摇头:“没什么。”

    目光再次转向雪珂中那一摊黑物。

    此刻,那摊黑物已经被两个小弟从雪堆中架起了起来。

    哦!

    这是个人,是背叛我的金子。

    他浑身沾染了白雪,几个呼吸的时间,白雪与他身上的血水融为一体,像是挂在他身上的红色草莓冰沙,不过,我想那个味道,一定不是甜的。

    金子面色惨白,毫无血色,头发被水和冰黏成一缕一缕的,卷在一起,还冒着热气,很像理发店里,那些做烫染的大妈。

    发紫的嘴唇,向外翻翻着,露出满口血红的牙齿。

    可他的目光,很犀利,争锋相对的盯着我的位置。

    “曹你吗,你个狗叛徒!”

    蒋志楠在我与二子爷沟通的工夫,已经窜到了金子身边,一脚踹在了金子的胸膛上。

    这一脚的力气很大,就连搀扶金子的两个小弟,都险些踉跄的摔倒。

    蒋志楠不敢擅作主张的杀金子,他也未必有杀人的胆量。

    当初,他跟我的时候,是一根他剁人都不敢的校园盲流,这些天来,他成长了。

    这并不代表他敢杀人。

    砍人是混混的基本守则,但杀人,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

    除了杨宇那种疯子,正常人,不被逼到绝路,不到万不得已,没人敢下杀手。

    我国人民,从小根深蒂固的思想教育,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可贵,以及法律的威严。

    蒋志楠没有罢手,一拳又一拳,一脚接着一脚的殴打着金子。

    金子,就仿若一个泄气的皮球,随意的被人捏咕,却未曾吭哧一声。

    闲庭信步的走到蒋志楠身边,伸出手拉了拉他要挥舞的胳膊,淡淡说道:“行了,停手吧。”

    在停到我的命令后,蒋志楠停下了手中的动手,但仍不解气的又踹了金子一脚:“秋哥,就这种杂种,就应该一刀宰了他。”

    我没有回答蒋志楠的泄愤之语,将他拉到身后,我站在金子的面前。

    用审视,冷漠的目光,俯视着他。

    两个小弟再次想要将他从地上架起。

    “让他跪着!”我平静的吩咐道。

    “是。”两个小弟应了一声,让已经被打到几近昏厥的金子,摆出跪拜的姿势。

    “金子,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漠视态度,仿若一代君王,正在俯视叛党臣子一般。

    在我眼中,现在的他,只是万千蝼蚁中的一员,我想要捏死他,只是抬抬手的事情。

    而我现在还能给他沟通,是在怜悯他,是他的荣幸,也是一种强者的玩味之心。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我拥有掌控一个人生死的权力,这让我骄傲和志得意满。

    金子带死不活的慢慢扬起他低垂耷拉的头颅,惨白无血色的脸,像一具尸体般,嘴角处,挂着长长一条血液和唾液的混合物。

    那样子,狰狞无比。

    他双眼上瞥着,注视着我,在他的疲倦的目光中,我依旧看到了不服!

    一个跪在我面前,我随时可以剥夺他生命的蝼蚁,居然用这种目光看我,这让我方才的骄傲与得意烟消云散。

    此刻,他应该跪在面前,不停作揖,乞求着我的原谅,忏悔他的错误,这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

    可他竟然不服!

    一种愤怒的情绪在我心口熊熊燃烧,我戏谑的态度,也逐渐冷厉下来。

    他拼尽全力,痛的龇牙咧嘴,却还是抬起了胳膊,将嘴角那抹溢出的混合物擦拭干净,随后,他嘴角一扯,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

    我不明白他在笑什么,可他的笑,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嘲讽。

    我恨不得现在就结束这个蝼蚁的生命。

    好奇心却驱使着我,想看看,他到底在笑什么,莫非他真的不怕死,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成?

    “笑什么?”我漠然的俯视着他。

    “呵呵呵,我笑你不会杀我,咳咳咳.....”金子狞笑一声,笑声伴随着咳,在这午夜十分的坟地,是那般的瘆人。

    他的声音已经变了样,不再是朝气勃勃的青年小伙。

    更像一个被扼住了喉咙的干瘪老头,凄凉且无畏。

    我不明白他哪来的自信,认定我不会杀他。

    同时,更好奇他这份自信的来源。

    从口袋中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边,左手抓住敞开的棉服,用其挡住寒风,右手滑动打火机的转轮,将头埋在敞开的棉服遮盖下,将香烟点燃。

    深吸一口烟,我饶有兴致的问道:“呵,说说看,我为什么不会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