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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冰箱变大的原因是要对他们好么?
    温暖暖等了半晌。

    没有任何提示音。

    好了,她还是靠自己猜吧。

    呃,为什么是三层变大?

    三,对应的数字是不是冷天、冷晨、冷云三人?

    昨天做了饭给他们吃以及要给他们添置棉被衣物,总结下来全是对他们好的。

    难道是对他们好,他们对她的好感度越高,冰箱就会越大?

    那对冷霄呢?

    他是这个文中独一无二的大男主,不可替代的存在,是不是他的影响力更大?

    不管了,先试试再说吧。

    反正她一上来就做好抱他们大腿的思想准备了。

    毕竟不是法制社会,身家性命就是权贵们一句话的事,人身安全太没有保障。

    而未来他们这个级别的大人物,在她原本的世界中别说四个了,就是一个也是她绝对没资格见到的!

    现在不光能见到,还能扯上关系,又能让冰箱变大,当然要好好拉近关系,多刷些好感才行!

    温暖暖暗暗给自己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

    “大弟,进来端馄饨喽。”

    在汤碗中放入一小把虾米和撕碎的紫菜,再倒入一勺熬好的葱油,将煮馄饨的沸水舀进冲开,一碗有滋有味的馄饨汤底就完成啦。

    这是温暖暖总结出来的偷懒小秘诀。

    熬制葱油时材料有油盐糖生抽老抽葱,她调制馄饨汤底的时候想这两种不是一样嘛!为啥不直接用葱油代替呢?

    又快速又美味。

    然后她试过一次后,发现葱油比单独一样样加调料更美味,因为葱油将生抽老抽熬制过了,去除了酱油的生涩味,反而口感更好。

    哎呀,她可真是平平无奇的做饭小天才——实际上是懒促使成的。

    “嫂子。”冷天进来看到汤碗中喷香的小馄饨,黑黝黝的眼珠直直的快放光了。

    “用托盘端,当心烫。”温暖暖头也没回的直接叮嘱。

    小手正快速的将另一个大铁锅内蒸的馒头烧麦夹到木盆中。

    她包的酱肉大包子虽然没有北方的厚实,但皮薄馅足、酱香浓郁,一口咬下去汤汁能流的满手都是,不是她吹,真的超级无敌好吃。

    她一口气能吃三个!

    烧麦馅是香菇豌豆胡萝卜玉米腊肠碎,加入调料和糯米混合搅拌均匀,自己做的馅料丰富、咸香软糯,比店里卖的还好吃。

    当冷天看到两个木盆中堆得高高的包子烧麦时,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嫂子,这全是早上吃的?”

    “对啊,酱肉包子一天只有六个,今天和昨天的一起蒸了!烧麦两天加起来有二十多个吧,在加上四碗鲜肉小馄饨,我们肯定吃不完,刚好你去换棉花的时候带些路上吃。”温暖暖回答的理所当然。

    这些熟食现在的天气还放不长,当然要一起蒸熟尽快吃掉呀。

    她本来还在想要不要先把包子和烧麦留些下来给大弟带着,后来想反正吃不完,等放凉些刚好打包顺手带上。

    “二弟小弟快洗手,过来吃早饭了。”温暖暖端包子烧麦到堂屋的路上,对着院子里干活的两人喊道。

    冷云放下整理的柴火蹦蹦跳跳往水井方向打水洗手,冷晨也放下正在打磨的木盆站起。

    当两人看着木桌上充足的食物时,表情和刚才的冷天一模一样!

    惊讶中带着不可置信。

    这是早饭?!

    他们只觉得嫂子一直在颠覆他们的认知。

    白面、精米.....

    早饭能这么丰盛,这么好吗?

    “快吃呀,等什么呢?”温暖暖催促。

    三人怔怔的落座,洗干净了的手不自觉的还在衣服上擦了擦,才不置信的伸出碰向雪白喧软的白面包子。

    直到拿到手里还觉得不真实。

    轻轻咬了一口,浓郁的酱肉滋味好吃到恨不得一口吞下!

    一连吃了三个包子,在嫂子的提醒下,他们才匆匆喝了口馄饨汤底,入口的鲜香再次刷新了他们对好吃的认知!

    “嫂子,这些食物太好吃了!”

    “嫂子,每样都好好吃!”

    “慢点吃,别急,喝口汤压压,别梗住了!”

    温暖暖看着狼吞虎咽的三人,焦急的说说这个又叮嘱下那个。

    她个人是觉得她做的饭菜还蛮好吃的,但弟弟们也太捧场了吧?

    捧场到她有丝怀疑她做的真有这么好吃吗?

    不过看着他们吃的喷喷香,连带着她的胃口也好了起来,还能继续吃!

    最终,温暖暖吃了一小碗的馄饨、一个包子、三个烧麦,而剩下的馄饨包子烧麦一个不剩的被三兄弟吃的干干净净。

    原本还指望剩下些打包给冷天路上吃的温暖暖,叹了口气,认命的起身进厨房把馒头蒸上。

    半大小子的胃口果然凶猛啊。

    她还肯定的以为他们吃不完呢。

    下次她再也不说大话了。

    “大弟,你去镇上换棉花需要多长时间?”温暖暖一边等着馒头蒸好,一边问话。

    “大半个时辰,来回大概一个半时辰,加上去弹棉被的地方,最快也要晌午过了才能到家,嫂子你们午饭不用等我。”冷天将五花肉猪蹄排骨整齐仔细的放进竹背篓中。

    温暖暖换算成现代的时间一个时辰等于两个小时,来回路上就要三个小时了,在加上去找人家换棉花和去弹棉被的路程,午饭确实是回不来吃了,要给大弟多备些吃的,他胃口好饭量大。

    等等,到镇上来回就要一个半时辰,那到城里要多长时间?!

    温暖暖震惊了!

    她只知道靠近大山的地方都属于很偏僻的地方,毕竟城镇的选址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而人口密集的地方一般是地势平坦开阔的平地,这是初中地理就教过的。

    但她没想到,会离他们居住的这么远!

    她颤抖的问“到镇上来回就要一个半时辰,那到城里需要多长时间?”

    冷天笑道“嫂子别担心,城里和镇上一个在我们村北面一个在南边,路程相差不大,到城里一个时辰就行了。”

    一个时辰!就行了?

    温暖暖深吸了口气,那来回就是四个小时了!

    而且这还是大弟他们这种走习惯了山路土路的速度,换成她的话不要五个多小时啊。

    怪不得外婆说她年轻的时候到城里没车子全靠走路,一走一个来小时,那时候她还觉得不可思议、太吓人,农村到城里太远了。

    现在好了,她这不光在农村,还是在山疙瘩里面,到城里跟翻山越岭一样。

    呸呸呸,千万别翻山越岭,就农村土路也行。

    “是因为城里太远才去镇上换么?可镇上会不会愿意换东西的人少?”毕竟镇上的消费水平肯定不能和城里相比的嘛。

    “进城每人要交两个铜板费,不划算,而且镇上的人们更习惯以物换物,看得见摸得着。

    现在是熏制腊肉的时节,五花肉肥有油水,最容易换了,就是猪蹄和排骨的骨头多,可能换不了太多棉花,但对我们来说绝对够用了。”冷天知道温暖暖对路程和物价一窍不通,认真清楚的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对了,你大哥是在城里的书院上学吧?那回来一趟岂不是要走一个时辰。”怪不得冷霄几个月不回来呢。

    “大哥离我们这儿更远,我们是靠近城里的北门,而天鸿书院是南门外的郊区,大哥每次要围着城墙护城河绕过去,单趟一个半时辰都不止!大哥很少回来嫂子你别怪他。”

    温暖暖摆摆手,“不怪不怪!我能理解能理解!”

    她哪敢怪罪未来心狠手辣权势滔天的首辅大人啊!

    她捧着他都来不及!

    事实上他不回来正好,他那么厉害的人,真怕被看穿。

    要是把她当妖物鬼怪,那她不就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