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个半大小子也吃不完一整只鸡,也肯定不敢给家里的大人,就只能给孩子。”
“槐花年纪小,跟他哥也不一样,心眼实在,一问自然就会全招。”
于海棠侧着脸认真听他讲话,眼睛露出崇拜的光芒来。
“大圣哥,你真厉害。”
许大圣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但是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拜还是让他颇为受用。
这年代真好啊,小姑娘都这么好骗。
不过转念一想,许大圣就明白了啊。
他现在是什么身份?是正儿八经的高中毕业生,分配了铁饭碗,拿着高工资,享受着好待遇,这可比后世的公务员吃香多了啊!
更何况他现在怎么说也是京城三环内有房,甭管这房有没有房本,反正板上钉钉就是他的。
人又长的斯文端正,气质拔群!
用许爸许妈的话说,那就是“老许家的优点都长一个人身上了啊”。
自己这条件,搁现在那就是钻石王老五,他要是想找对象,估摸着还真有不少姑娘前仆后继地往他身边冲。
更何况许大圣自己清楚,他绝对是这时代最强潜力股。毕竟没有人能像他一样,站在上帝视角上俯瞰未来几十年。
许大圣自身实力就不弱,前世也在自己的领域里混的风生水起。在这时代虽然大环境束手束脚,但是他知道,迟早会有开放的那天,那时候,他才是真正的海阔任鱼跃,天空任鸟飞。
“也就一般厉害,我真正实力也就发挥了个十分之一。”许大圣倒也不谦虚。
毕竟在女孩子面前,过于谦虚只会让她们以为你不够强,反而会看轻你。
这种带着幽默的自吹自擂,反倒最容易拉近彼此的距离。
于海棠果然让他逗的乐不可支。
又问了几个问题,许大圣说的她整整齐齐地抄在了她的笔记本上面。
在屋里又坐了一会,她就起身离开。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时间久了,怎么都不太合适,尤其还是俩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呢。
出门的时候于海棠还有些依依不舍,手指头卷着胸前的大辫子,悄声问许大圣下次能不能还来问他。
这当然没问题,许大圣看出来于海棠这是对他有意思,心里也美滋滋的,于是一口便应了下来。
送走于海棠,许大圣洗了把脸,彻底睡不着了啊。
他这个年纪很多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因为读书家里给推了几门婚事,现在刚上班,脑子里还没想到结婚生子的问题。
于海棠的到来,像一颗石子,投进了他平淡无波的心湖。
空气里仿佛还残留着于海棠的发香。
这小丫头倒是精致,这年代能做好个人卫生可不仅是要勤快,更要有票有钱,干干净净的体面样子是要靠着好条件才支撑的起的!
许大圣有些躁动,抽奖的事也抛到脑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胡思乱想,越想越精神,干脆爬起身,穿上鞋,裹上袄子,到房间外面转转。
屋外天已经黑了,四合院里黑黢黢的。
这才不到十点,四合院里的众人却都已经进入了梦乡。
许大圣关了手电筒,放在一旁,就着月光在院子里伸伸胳膊伸伸腿,做了一套拉伸运动。
还真别说,他这体格好了不止一点点,这大晚上最少零下好几度,愣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摸摸自己的身板,依然是骨架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皮肉,并没有一下子就爆出肌肉来。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果然肌肉还是要靠吃食来养,他后面要偷偷给自己多整点蛋白质吃,他要求也不高,普通体格就行,现在实在是太瘦了啊。
运动完了,坐到院里大爷们平日爱坐着下棋的位置,抬头看着天上的一弯明月。
几十年前的月亮并没有沾染时代的贫苦,看着还如同几十年后一样茭白、美好。
而观月的他,却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几天前他还是二十一世纪的一条网虫,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得到如今的处境。
贴身穿的‘的确良’已经是自家哥哥砸重金给买的好衣服,穿惯了纯棉的他却还是觉得喇的慌,浑身刺挠。
身上裹着的棉大衣是娄晓娥给做的。
沉重又窝囊,保暖程度却比后世的羽绒服差不止一星半点。
腰带是许父的旧腰带,他坚持要小儿子身上带个自己的老物件。
旧腰带的老牛皮不知道沾了多少人油,黑的发亮,铜扣上都堆了一层黑泥,拎给许大圣的时候许父才给蹭掉。
脚上的布鞋是许母一针一针纳出来的千层底。
亲眼看着上下翻飞的针脚穿扎了上万次才成型的鞋底,才总算能明白‘临行密密缝’那种绵长的牵挂。
这是穿惯了商品胶底鞋的许大圣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体验。
这些体验让他觉得陌生,又温暖。
他在二十一世纪,跟父母的联络只是冷冰冰的通话和每月准时打过去的工资,父母过世后,他就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