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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走的太快了
    张东海其实很羡慕王德发。

    这个人有仗的时候打仗,没仗打的时候就一心想着怎么弄钱。

    定远将军偏偏是一个又能打仗,还能捞钱的主。

    遇到这样靠谱的将军,王德发自然是没有二话的跟着将军混。

    他的脑子很简单,只要将军不带着他造反,其余的都不叫事情。

    打一趟仗,军功早就到手了,钱也早就到手了,就算不能去平壤获得灭国之功,王德发也不在乎。

    因为灭国之功跟他这个大兵头子没有太大的关系,既然将军都不在意,王德发自然不会在意,他也不怎么喜欢顶着敌军倾倒下来的沸腾的金汁爬城墙。

    现在又有了产业,王德发决定把自己小妾的弟弟弄过来当掌柜的……

    张东海就不一样了,其实从骨子里,他跟王德发都是一样的,只是在临出发之前,他获得了一项秘密皇命,除过折冲都尉这个身份之外,他还成了百骑司的辖骑。

    他猜测,每一个将军身边其实都应该有一个辖骑存在的,只是不知道是那些人罢了。

    对于云初这个将军,从军人角度出发,这已经是自己几十年军人生涯中能遇到的最好的一位将军。

    只是——

    这个将军好的有些过份,以至于,以他这颗没有读过几年书的脑袋,根本就没有办法在思维上紧紧跟随将军。

    在战阵上没有问题,就算将军有万夫不当之勇,自己凭借多年的苦练,以及在战场上养成的本事,还能看见将军战旗的方向。

    等到将军开始从军阵转为文治的时候,张东海的苦日子就到来了,明明将军在做事的时候,对他没有半点的隐瞒,可是,他就是弄不明白将军到底是怎么随随便便就把一座高句丽人的城池,变成一个普通大唐州县的。

    他很羡慕温柔跟钟馗。

    因为不论将军在说什么,做什么,他们都能心领神会,甚至在一边敲边鼓……

    不过,张东海并不感到羞愧,毕竟,那三个人都是朝廷选士的时候选出来的大才。

    一个明明能当状元的,硬是被自己的老师提名成第九,一个出身自全家御史言官的高门,人家祖上就聪明,到他这里聪明一些也理所当然。

    另一个长得跟屠夫一样,如果不是因为长得太丑,也是妥妥的一个状元。

    所以跟着这三个人,看不懂他们行事的方式,也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毛笔被张东海咬在嘴巴里已经很长时间了,桌面上的纸张还是一个字都没有,哦,有两滴墨汁,是从毛笔上流下来的。

    张东海狠狠地在脑袋上抓了两把,低声咆哮道“今天将军都说了些啥?”

    那些话他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甚至能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将军可怜他跟王德发两个蠢货,特意把那些难懂的话掰开揉碎了说的。

    可是,要他把脑子里的那些意思变成文字,这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陛下,您就饶了老张好不好,不是老张不办事而是老张没本事办事啊……”

    就在张东海喃喃自语的时候,温柔推门进来了,见张东海正准备写东西,就笑道“家书还没有写完?嗯,慢慢来,我也是想了好久才确定让家里送谁过来当管事。

    王德发让自己小老婆的弟弟过来,这完全是蠢货行径,警告他还不听,看样子是一个宠爱小老婆的主。

    你可不敢这么干,家里边的大的再不好,跟你也是一条心,就算再怎么糊弄钱最后也是落在儿子手里,小妾就不一样了,重用小妾家的人,那可是准备把家财往外弄的先兆。”

    张东海笑道“末将家中人口简单,就一个老婆六个娃,老大要在家里守着家业,老二今年也二十了,我寻思着把他弄来。”

    温柔瞅瞅一个字都没有的白纸,将手中拿着的一摞子文书跟家书放在张东海的桌子上道“我可没时间等你写完,你慢慢写,写完之后,明日卯时记得把这些东西交给信使,记得跟信使验证之后再用火漆封口,里面还有将军呈送吏部的关于大行城这边的说明。

    记得让信使把文书跟家书分开……”

    温柔嘟嘟囔囔了一大堆最后打着哈欠走了,他怎么都想不明白,皇帝为何会让一个如此憨厚的人来当密谍的,每天都在为写密信愁的快要秃顶了。

    温柔走了之后,张东海瞅一眼温柔拿来的一摞子文书跟家书,就开始认真的在白纸上写家书。

    “猪儿吾妻,见字如晤,为夫还在大行城,我家将军受命为乌行道行军总管,守卫大军后路??看来,再上战场之事为数不多……”

    准备继续往下写的时候,他不由自主的瞅了一眼那一摞子文书……

    “将军为军中诸将筹备了些许家业……”

    写到这里,张东海又瞅了一眼文书陷入了思考,最终还是摇摇头继续书写家书。

    只是毛笔停在纸上一动不动,他忽然放下毛笔,一把将写了一半的家书揉成一团,用颤抖的手拿起了,温柔特意放在最上面的云初给吏部的文书。

    温柔再次回到大堂上的时候,见云初正围着一个火炉吃茱萸火锅。

    温柔往里面添加了一些羊肉片道“冬天吃这个东西最好,暖和!”

    云初道“以后收发文书的事情就交给张东海了。”

    温柔不解的道“这不是方便他当密谍吗?”

    云初叹口气道“没办法,我们在这里把事情做的风生水起的,张东海写给皇帝的密信里,却把我们做的事情说的颠三倒四狗屁不通的,实在是对我们太不利了。”

    钟馗不解的道“你怎么知道张东海密信的内容颠三倒四,狗屁不通的?”百度搜索|7|4|文|学|网|看唐人的餐桌最新章节。

    温柔笑道“当然是太子殿下看到了,就给了这么一个评价。”

    钟馗皱眉道“太子年幼无知,不该如此评价他忠贞的臣子的。”

    云初笑道“是陛下给的评价,太子殿下听到的。”

    钟馗皱皱眉头,将一大筷子羊肉塞嘴里,吞下去之后,就对云初道“既然太子殿下好用,不妨让他去皇后那里看看,我总觉得这个乐浪郡主跟皇后有关系。”

    温柔愣了一下道“不是跟陛下有关吗?”

    钟馗摇摇头道“因为陛下没有必要这样做,陛下喜欢张东海这种憨厚的人,对于刁滑之辈从来都不怎么欣赏,就算是云初,陛下也给他冠以二百五的名义,才任由他在长安胡作非为的。

    这一点与皇后用人有很大的不同,看看许敬宗,李义府就知晓皇后喜欢什么人了。

    而这个乐浪郡主的行径,与许敬宗,李义府相似,这些人办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喜欢卖弄聪明。”

    云初摇摇头道“不可,太子看到张东海的密信是很偶然的一件事,他还是一个孩子,皇帝跟皇后都不怎么提防他,如果刻意去做这种事情,以皇帝,皇后的智慧,没理由看不出来。

    让太子去当密谍,也太高看这个新罗妇了。”

    温柔附和道;“不值得。”

    钟馗道“那就寻找旁证吧,她不可能做的天衣无缝,总会露出马脚的。”

    云初笑道“不说这些事情,我们还是痛快的喝酒吧,只是别喝醉了。”

    说罢举起酒杯……

    显庆元年十一月十四日,大雪,李绩统御二十万大军正式踏过冰封的鸭绿水,踏上了高句丽的核心国土。

    只是,从鸭绿水到平壤之间都是崎岖的小路,二十万大军想要尽数从山峦间穿过,还需要不少的时间。

    今年的一切似乎都在向有利于大唐的方向倾斜,大雪的节气里没有大雪,反而艳阳高照。

    从踏过鸭绿水开始,契苾何力与薛仁贵就不再是大军的前锋,而是成为了后军,负责押送粮草,物资。

    这些物资中就有云初在大行城让高句丽人制作的军品——塞满乌拉草以半寸厚的木板为底,隔绝冷气的毛毡靴子。

    这东西自然很难看,但是当将士们穿上这东西之后,立刻就察觉了其中的好处。

    这东西防寒不说,还因为在靴子外面涂抹了松节油,导致这东西还有了防水的效果。

    这一点是棉鞋所不能比拟的,棉鞋虽然暖和,但是,当鞋底被水浸透之后,棉鞋就会立刻变成两个冰疙瘩,反而不如皮靴好用。

    李绩在发现这东西好用之后,立刻就下令云初在大行城务必日夜制作这种鞋子,不得有误。

    云初脱离了战场之后,就不再把重点放在军事上,反而更加关注民生。

    为了能赶制出更多李绩需要的乌拉草毡靴,温柔,高文几乎发动了整个大行城的百姓采集乌拉草,擀毡,去松林中搜寻松油。

    顿时,整个大行城就变得热闹起来了,制作这种毡靴,对高句丽人来说并不难,这几乎就是他们的日常,在看到这种毡靴好卖之后,高句丽人又贡献出来一种可以在雪中行走不担心陷进雪里的脚爬犁。

    云初看过,这东西其实就是把一双脚放大五六倍之后的扇子一样的东西,放大了承受力量的面积之后,自然就能在雪上行走,不至于走一步,就让大雪埋到大腿上。

    虽然云初知晓,这东西对于大军来说不怎么重要,他还是大力收购,他需要这些高句丽人的主观能动性。

    只要把这些人统统发动起来,高句丽人在东北这片冻原上的优势将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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