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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一千五百两
    今晚万逸楼可是出尽了风头,一首《相思》,令无数人泪目,也让无数人憧憬。

    自然是憧憬有一良人,在远处这么思念自己。

    一曲唱尽,看着周围人惊讶的目光,他得意的饮下一杯酒。

    “万,公子,当真是诗仙下凡。”

    小奴儿暗自咋舌,这首诗,以物抒情,当真是极品中的极品,此诗意境优美,已经脱离了低俗的相思之苦了。

    寻常人写相思,莫过于“我想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等等,可这首相思,完全不提这些,却又无比深情的描写了相思之苦。

    不对,是相思之……毒。

    她还是不信,此诗是面前的万逸楼写的,此人太过轻浮,完全不像是能写出如此传世佳作的人才。

    不过,既然许诺过的,自然要说话算话。

    一曲弹尽,她盈盈一拜道:“诸位公子,今晚,还是万公子拔得头筹。”

    众人抓耳挠腮,硬是再想不出比这更为优美的诗句了,只能悻悻而归,独留万逸楼一人在厅中,随后被请进闺房。

    万逸楼上楼后,撩开纱帐,笑呵呵的找个地方坐下。

    他虽看起来目不斜视,可早已将这房间探查遍了。

    若是这小奴儿身边没高手,东西两厂的人,早就直接抓人了,哪里还临的到他们锦衣卫?

    可是,如此安静的房间,一女子加一侍女,再无他人呼吸声。

    万逸楼有些奇怪,或许那人修为,还在自己之上。

    他已经是五品高手了,再往上,那可就是四品了。

    他暗暗称奇,接过小奴儿递来的花茶,一饮而尽。

    “万公子,当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仅仅一日,便可雕琢出如此优美的诗句,此等才能,怕是那些传世大儒,也望尘莫及。”

    小奴儿挽着额角青丝,巧笑嫣然:“敢问公子师承哪位大儒呢?”

    “国子监,韩乃文。”

    大儒的名字,万逸楼还是知道几个的,他信口拈来:“不过,我所学颇杂,师傅多的数不过来。”

    “这样呀,小女子前日有感,拙作一篇赋,还请万公子不吝赐教。”

    “本公子只会写诗,至于赋,本公子不太精通。”

    说完这句话,万逸楼就有些后悔了,刚刚还说自己的师父多,转眼就不会品赋,前后矛盾,破绽百出。

    小奴儿轻捻莲花指,替万逸楼的茶杯斟满茶水,浅笑一声:“公子如此才华横溢,怎会不精通赋?若是这样,小女子也有一首诗,望公子不吝赐教。”

    她已经确定,诗,不是面前的万逸楼写的,那就和他没什么风花雪月可谈了。

    万逸楼放下茶盏,面色有些尴尬,他已经确定了,自己貌似……好像是暴露了。

    自然不是暴露身份,而是借用他人的诗句来泡妞的。

    电光火石之间,他忽然想起沈黎的话。

    这沈黎,有才,符合自己的人选,品行嘛,还算端正,也有加入锦衣卫的意向。

    不如让他来会会这小奴儿?

    他微微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似是不想让这良家人加入锦衣卫,这是害了他。

    北镇抚司下,有五个卫所,统领官有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再就是下面的普通军士,一身红衣军甲,唤作缇骑。

    这缇骑大多是从民间选拔,或是极为聪慧之人,或是修为高深之人,再或是有特殊技艺之人。

    这沈黎,算是聪慧之人,应该可用。

    可进入锦衣卫,一生便不得退出,除了缇骑,都是父子相传。

    近年来,随着陛下的不信任,锦衣卫日渐萎靡,那些被锦衣卫害过的人,便前来寻仇,人手一时间急剧缩减。

    沈黎手无缚鸡之力,让他入了锦衣卫,怕是和找死没区别。

    “公子?”

    小奴儿笑意盈盈的打乱了他的思绪。

    “罢了,这诗,并不是我写的。”

    万逸楼轻叹一声:“是我一个朋友,我只是见姑娘貌美,见色起意而已,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还没等小奴儿搭话,他便打断道:“我可以将他介绍给你,不过,他看得上看不上你,那就两说了。”

    当着女子的面,对人家容颜表示不屑,是任何一个姑娘都不能容忍的。

    虽说小奴儿是清倌人,但每日前来拜访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谓是追随者众多,这让她对自己的姿色无比自信,天下男人,怕是见了自己容颜后,有三成会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

    今日又冒出来一个什么……看不上我?她就不信了。

    “敢问万公子,您的这位朋友名讳?”

    “沈黎。”

    万逸楼耸耸肩:“这几日看他有时间,我便带他过来。”

    “那便有劳万公子了。”

    ……

    待万逸楼走后,小奴儿身边的侍女轻声问道:“小姐,此人?”

    “冯叔叔已经查过了,是锦衣卫的人,不过官职不高,之前是江湖上的闲散人员,师承童闫。”

    “那要不要……”

    侍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小奴儿摇摇头:“切莫打草惊蛇,今晚先查查这位沈黎,又是何方神圣,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是。”

    ……

    ……

    ……

    深夜,沈黎房间再次响起某种奇怪的声音。

    当真是久旱逢甘霖,夫妻二人,**,恨不得将床都摇塌下来。

    林晴小脸潮红,死死的咬住嘴唇,生怕惊醒房间的妞妞。

    一夜过去,当真是春梦了无痕。

    翌日一早,太阳早早升起,金色阳光洒落在大地上,飞鸟叽叽喳喳的起床。

    夏天快来了,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

    沈黎身穿褐色麻衣,双袖挽起,露出洁白的手臂,脚下裤脚也挽起一小部分,宛若现代的九分裤,脚下一双硬底布鞋,踩在地上虽然有些硬,但他也习惯了。

    他的头发高高盘起成一个道士头,中间斜插着一枚乌黑发亮的发簪,整个人打扮的极为清爽。

    院落里的菜,已经长成,他拿着锄头,辛勤的松土。

    “当家的,喝口水吧。”

    林晴看他越发甜蜜,偶尔呆坐一旁,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扬起嘴角,整个一副小女儿样,有时候比妞妞还要黏人。

    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道:“白糖炼了多少了?”

    “唔,约莫十五斤的样子吧。”

    “十五斤,一千五百两,加上家中的一千两,差不多可以买套好点的宅子了。”

    “不是七百五十两吗?”

    “现在,我说一千五,那就是一千五了。”

    他抬头看向远方的天空,嘴角翘起,三天已到,该找苏记牙行好好谈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