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从古至今都不会错的。
班大师离开后,高月走了过来,虽然仍然有些敌视七夜,但毕竟她有求于七夜,因此也只能放缓了一点紧绷的小脸。
毕竟她最喜欢的母亲很久之前便失踪了,这是她,第一次可能得到母亲的消息。
为了得知有关于自己母亲的消息,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月儿来了啊。”
看着朝自己走来的可爱萝莉,七夜露出了温婉如阳光般和煦的笑容。
“我想知道有关于我母亲的消息,说吧,要我付出什么代价。”
面对七夜和煦的笑容,月儿丝毫不领情的问到。
“嗯,那就把这块肉吃了吧。”
七夜用锅铲从锅里铲了块肉吹了吹,随后递到了月儿的小嘴旁。
高月看都不看一眼的便吃下了肉。
“味道很好,里面有什么毒?”
高月冷冷的问到,毕竟七夜之前说了他眼光可是很高的,而且代价也要的不小,这代价肯定不会只是吃一块肉的。
“我加了合欢散。”
七夜随口回答到。
“你,你这!!!登徒子!色狼!人渣!”
高月气的小脸涨红的跺着脚。
“开玩笑的啦,这菜我们三个人自己都要吃的,哪可能往里面加那东西。”
七夜好笑的说到。
“啊????”
听到这话的高月愣住了。
“放心吧,里面除了正常的调料其他什么都没加,我虽然喜欢可爱的女孩子,但不喜欢用强迫的手段,那样得到了身体也得不到心,没用,不如不要。”
“那,那你收取的代价是什么?只是叫我吃一块肉?”
高月疑惑不解的问到,这代价有些太过奇怪了。
“我所收取的代价实际上是刚才捉弄你之后你可爱的表现啦,好了,现在就履行约定告诉你有关于你母亲的消息吧。”
“你母亲实际上是阴阳家被誉为第一奇女的焱妃,被视为门派中的禁忌,本身为了破解苍龙七宿的秘密隐藏身份接近你父亲燕丹,切与你父亲逐渐相爱结为夫妻,跟随燕丹逃离秦国成为燕太子妃,之后生下了你,也就是高月公主。”
“燕丹想要打败秦国便召集天下群雄谋划刺杀秦王的计划,得到了农家侠魁与昌平君的支持,却遭到了上一任墨家巨子六指黑侠的反对。”
“在这种情况下,燕丹想获得墨家的力量就只能除掉六指黑侠,而你母亲恰好又是阴阳家的第一奇女焱妃,修习了六魂恐咒,便由她暗中下咒最后引来流沙卫庄杀死六指黑侠,接着你父亲便成为墨家巨子自由的领导墨家反秦,你母亲则是被阴阳家寻到抓回去囚禁在阴阳家之中。”
七夜耐心的回答到。
“怎。。。怎么会这样。”
高月失神落魄的喃喃自语道。
“一起吃点?难过的时候吃点好东西能改善一下心情,而且往好处想想,你最喜欢的母亲还平平安安的活着不是吗?也不是没法再见面了。”
七夜摸了摸高月的头开口说到。
“。。。。。你,你这么厉害,能帮我去。。。阴阳家抢人吗?”
高月犹豫了一下,开口问到。
那个抛弃了自己跟母亲的不负责任的父亲她是不用指望了,毕竟母亲都失踪这么多年了,他要是真有心早去救人了,哪还会带领着墨家继续搞什么反秦联盟。
而墨家里的其他人。。。她又不忍心看到那些人为她一人希冀之事而在去阴阳家抢人的过程中死掉。
而跟她没太大关系的七夜,她倒是能毫无负疚感的利用,反正七夜看起来也是敌人,她用起来也不心疼。
当然,她也没打算白叫七夜帮忙就是了,她已经做好了付出一切代价的准备,这个觉悟并非是开玩笑的。
“阴阳家啊。。。老实说我现在不太想跟阴阳家撕破脸皮呢,实际上这位姐姐就是阴阳家的少司命,虽然是我的人就是啦,但我现在要对阴阳家动手,还是多少有点麻烦的。”
七夜思考了一下,开口说到。
阴阳家早晚他是要征服的,救月儿的母亲出来,如果能把月儿拉在自己这边,十分疼爱女儿的焱妃或许能帮自己掌控阴阳家。
毕竟她可是阴阳家中实力仅次于东皇太一的强者,镇得住两大护法跟五部长老。
不过这个计划的前提是高月牢牢的绑在自己的战车之上才行。
“你,你帮我救母亲从阴阳家出来,月儿甘愿为你为俾为奴,永不背叛!”
高月咬着小嘴说到。
“这倒是不用,要为了救你母亲就这样来要写你一个小女孩,也未免有些太过分了。”
七夜摇了摇头。
当然,他不是不满足这个交换条约,不过这种简单的约束是无法约束高月的心的,到时候焱妃出来了同样会给自己捣乱。
除非真正攻心让高月认为在自己这边十分不错,才能借助她控制住焱妃。
所以他得摆出这种大度的样子,虽然说对一个小女孩耍这种心机多少有些卑鄙,但他七夜本身也不是一个多正直的人就是了。
“可,可我没有别的东西能给你了,这个。。。这个是月儿最宝贵的宝贝,是母亲给我的,我把它给你,你能救我母亲出来吗?”
高月拿出了一个珍贵的挂饰。
“唔,这样吧,我答应你去阴阳家救你母亲,不过在那之前我需要先去找几个人做一些准备,子啊这段期间你暂时跟我生活一段时间,你意下如何?”
七夜开口提议到。
先获得跟高月一起生活的约定,之后在这段时间内慢慢培养感情,不强求高月喜欢自己,但也至少要跟她成为关系很好的朋友才行,这样焱妃救出来之后才不会对自己动手。
而什么时候去阴阳家抢人,也能由他说的算。
“好,我答应你,你要走的时候,偷偷告诉我,不要跟蓉姐姐说这事,她肯定不同意的。”
高月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她为俾为奴的代价都能接受,更何况只是一起生活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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