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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起义
    多年来,男人不断地思考,不断与自己辩驳,又每次将另一个自己说得哑口无言。

    凭着这些,男人辩倒了祭司,那个高台上的人被说得满脸通红,他不安而愤怒地敲着高台的护栏。

    而那些观看辩论的农奴,他们为男人叫好,因为男人没有名字,所以他们以“首领”或“农头”称呼他,他们簇拥到男人身边,其中那个叫凯克的,问他能不能将那位拯救的主,分给他们。

    “主就在那里,当你追寻良心时,祂就站在你身边,无需你刻意求取。”男人这样说。

    那祭司听着这些渎神的话,气上脑袋,拍打护栏,见没人理会自己,祭司羞愤地低下头,气冲冲地撇下他们走了。

    晚上的时候,达拉布还疑惑那祭司为什么没留在这里过夜。

    “老爷,他落荒而逃了。”一位名叫麦伦的农奴这样说。

    “逃?逃什么,有什么好逃的?他打骂你们了吗?”达拉布更是不解。

    若是那祭司对他农庄上的农奴动手,这贵族是绝不允许的,这里每一个人都是他无比宝贵的财产。

    “没有,老爷,他跟我们的农头吵了起来,关于主的问题。”农奴麦伦如实回答。

    “主?你们农头是个懂神学的?”达拉布很吃惊,想了想,又问道:“那他识字吗?”

    “识!农头他绝对识字!我看见他有些时候在地上拿木枝写些什么。”农奴麦伦看到达拉布语气里想提拔男人的意向,主动地说起好话。

    达拉布刚刚好有一个十二岁的独子,他正愁找不到可以胜任的习字老师。

    很快,男人便被达拉布召到宅邸来,贵族老爷坐在餐桌上,亲昵地邀请他坐到桌上来吃饭。

    “农头,”达拉布也这样称呼他,“我得请你教我儿子识字,以后每月多给你五铜德里克。”

    “我可以答应,但......”男人盯着他的老爷,“我晚上来教,早上一样还是得去务农。”

    达拉布惊讶而感激地看向男人,这贵族头次见到如此有责任心的奴隶,差点眼角淌出眼泪,他大声赞扬这男人,说男人是这座庄园不可或缺的副手。

    达拉布随后赞扬起自己,在众仆人面前。

    “只有我这样勤恳善良的人,才会被我们敬爱的苦难之主眷顾。”他说。

    “不,”男人不合时宜地打断了他,“苦难不眷顾人,眷顾人的苦难并非苦难。”

    达拉布诧异地看着男人,尽管他没听明白,但能说出这种话,这男人无疑是富有学识的,达拉布觉得自己没选错人。

    男人第二天就搬到庄园的宅邸上,一间狭小但物件齐全的房间。

    他搬好所有自己的东西,将老菲格和自己的日记,连同那烛台一并收好藏起后,男人就火速地赶回田垄上。

    男人接过某位农奴手中犁田的马,朝他笑了笑。

    那些农奴们由此知道,男人没有抛弃他们。

    ..............................

    教人识字不是一件易事。

    特别是教导一位贵族的独子。

    达拉布的儿子卡塞尔,他身上看不到愚钝的迹象,恰恰相反,卡塞尔比他的贵族父亲更加精明机灵,这种孩子并不少见,且绝大多数,小时候都会听不进别人的话。

    男人也为此烦闷,除了头几天外,卡塞尔并不给这位老师面子,特别是男人没比他大几岁。

    而这种孩子,通常也有惯例的驯服办法。

    “卡塞尔。”男人把他摊开的书本合上。

    卡塞尔疑惑地抬头看他。

    “走,我们出去。”男人说道。

    那晚,男人打着出去玩的名义,把卡塞尔带出了庄园,这个贵族的孩子,被男人带到田垄上。

    男人找来看马的农奴,要来了钥匙,他牵出那匹犁田的马。

    长久被达拉布关在宅邸里的卡塞尔是第一次这么近的接触马,尽管那批老马瘦弱,马掌缺了角,但也足以让卡塞尔称奇。

    男人爬到马上,老马身上没有马鞍和马镫,所以他直接坐到脊背上,把卡塞尔拉了上来。

    那匹马吃惯了苦,它很坚强,加上两人一个十五岁、一个十二岁,老马嘶鸣了几声,很快就蹬起蹄子来。

    男人趁着农闲为它做了简易的缰绳,他赶着马,带着卡塞尔越过庄园的护栏,往森林去。

    那黑黝黝的森林,老马跑得不快,但它确实在跃入森林,卡塞尔看着这新奇的风景。

    男人手中举着火炬照明。

    他检视着每棵树上的痕迹,扯着马上的缰绳,他领着卡塞尔,跑到了溪流边。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见男人下马,卡塞尔不禁问道。

    “揍你一顿。”男人把卡塞尔扯下马。

    他一把将卡塞尔抛到溪水里,很有分寸地,一拳锤到手臂上。

    卡塞尔吃痛,他一下红了眼,起身还击。

    男人接住了他每一拳,卡塞尔打来两拳,男人就还一拳。

    直到卡塞尔浑身吃痛,绣丝的衣服里,肩膀手臂淤青红肿,再没有一丝力气。

    但卡塞尔玩得很畅快,面对这个少有的对手,他兴奋地跟猴子样嚎叫,还在跃跃欲试。

    男人把他的脑袋按进水里。

    卡塞尔总算求饶了。

    “你要杀死我!奴隶!”卡塞尔的眼睛都被水泡红,气急道。

    “你要能识字,我就一星期杀你一次。”男人说道,一巴掌拍到卡塞尔肩膀上。

    卡塞尔吃痛地挤着眼睛,怔了怔,旋即勾出笑容:“好、好!我答应你!”

    男人不再理会卡塞尔,他盯起那源源不断的溪流。

    “这里一样有水,一样有麦子。”男人思索着,喃喃道。

    卡塞尔不管男人在思索什么,他指着男人,道:“嘿,你没有名字,要不要我来赐你一个名字?”

    “不,我有。”男人却给出否定的回答。

    “什么名字?”卡塞尔很吃惊。

    “未来有。”男人如此道。

    直至多年后的起义里,卡塞尔还是觉得那是个很奇妙的回答。

    .......................

    在卡塞尔识字的过程中,男人无法规避地谈到自己的思想,那多年来的总结,正值最不安分的年纪的卡塞尔,这个贵族家的少爷,当他碰到这些时,轻易地就为此吸引。

    卡塞尔不倦地汲取那些思想的同时,亦为男人口中“我在即我在”的主而着迷,这份着迷源自于神秘感与新奇感,随后便被,那老菲格与男人共同凝结的信仰所征服。

    “祂说‘苦难没有意义,拯救才有。’?”卡塞尔新奇地问道。

    “是的,”男人从窗户凝望,看向那些农奴们的简陋住所,“山卜人不是天生就要受苦的。”

    “那拯救的意义是什么?”

    “它的意义在于...”男人吐出了自己,用将近十年的时间换来的答案,“和风细雨,又滚滚雷霆。”

    一旁的神,他们看不见的神,祂转过头,凝视着男人。

    每日起早务农,同其他农奴们讲经,每夜去教卡塞尔识字,教述讨论信仰与希望。

    这无疑是安逸的日子,持续了几年。

    可是,男人明白这种生活不是自己应有的。

    事实上,命运也不会毫无波折。

    达拉布在外出打猎中,不小心失足摔下悬崖。

    当他的仆人们找到他时,地上就仅剩衣物了。

    厄运总是一波接一波来的。

    达拉布的农庄,很快被一位子爵亲戚盯上了,他派人接管了这里,由于达拉布没有留下遗嘱的缘故,他强行地否定了卡塞尔的继承权,并声称卡塞尔只有继承宅邸而没有继承庄园的资格。为此,那位子爵联合其他几位子爵。

    很快,势单力薄的卡塞尔连宅邸都不能待了,法院已判决卡塞尔只有暂住权,这项权利一直到成年。

    新接管农庄的子爵,他并不像达拉布一样,每天都要为农庄的收成操心,如同其他贵族一样,他派来他的私人仆役和卫兵,用作当这些农奴们的监工。

    那种只管种地的清闲日子结束了。

    农奴们被戴上了更重更沉的枷锁,除去种地外,他们被命令进行纺织、养殖等,还有强加在身上的义务劳动,以及每季度都要上缴财产的四分之一。

    一下投入到累死累活的劳役里,不少农奴难以支撑病倒了,当土地的收成不足时,子爵会强行征收他们一半的财产,以作补足,直到农奴交不上二十铜德里克时,子爵会派来新的,更年轻的农奴,将原来的农奴砍断一只手指后,像替换零件一样驱赶。

    这些农奴们重新坠入地狱中。

    而那同他们讲经文故事的男人。

    某天夜里,男人攀着窗户,爬进了卡塞尔的房间。

    男人按住他的肩膀,仅仅吐出一个单词,却绷紧全身的青筋。

    “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