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会!”阿克敦的脸庞顿时涨红了起来:“王朴你是我的朋友,我阿克敦就算死,也不会对朋友撒谎的!”
“打住,打住!”王朴赶忙叫住阿克敦:“别死呀死的,不吉利!咱们可都是要上阵厮杀的,万一应验了咋办?”
“我其实觉得还好!”阿克敦挠了挠后脑勺:“这次出征打高句丽人,我还以为要放马厮杀十几回,就算不丢性命,也要一身伤,没想到也没怎么打,平壤城就开城了,算下来我这次也就那天夜里救你那次射了几箭,还不如过去跟着阿玛去林子里猎熊危险辛苦,除了军饷还有布匹银牌的犒赏,想起来还真有些过意不去!”
“算了算了!”王朴叹了口气:“我算是明白为啥沈校尉为啥要专门把你们招来了,还真是天生当兵的胚子。”
“是吗?不过我真的觉得没白来,比起原来在村子里的时候,简直是天上地下了!”阿克敦笑道。
“你也别高兴得太早!这次是咱们打赢了,要是打输了可就惨了!”王朴冷笑了一声:“你知道吗?大都督以前还是个小兵的时候,被围在泗沘城里大半年断了粮,老鼠、草根啥都吃!”
“是吗?其实以前在村子里冬天也差不多,只不过不是吃这些,是吃干苔藓,橡子啥的!”
“好,好,好!”王朴被阿克敦这番话气的要命:“你能不能别啥事都提到村子?你已经出来了,是衙前都的射生手,不是那个鬼村子的人啦!你要这么喜欢村子,就脱了这层皮回去打猎抓鱼去!”
阿克敦也不知道王朴为啥这么生气,只得闭了嘴,两人进了镇子,来到酒肆前。店主人看到两人的服色赶忙迎了上来,将两人的马牵到后面喂了,王朴拿了面小旗插在外头,和阿克敦挑了张桌子坐下:“阿克敦,待会我没让你说话,你就别说话,今天真是快让你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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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舍鸡在镇子外面下了马,对男孩说:“这次你不用进镇子了,我把马也留在外面,你在外面等我!”
男孩凝重点了点头,他能够感觉到这一次的分别并不寻常,高舍鸡看了看男孩的脸,想要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伸出手揉了揉男孩的头发,便向镇子走去。
高舍鸡走进集镇,他小心的观察四周,但周围的人都忙着自己的事情,这让他有些羡慕。从懂事开始,自己就全心全意为成为一名出色的武士而努力,并为此自豪,但现在来看,也许这些如杂草一般的人们比自己距离幸福更近一点。
酒肆如昨天一样热闹,高舍鸡站在门口,寻找着昨天那个家伙所说的那个招揽豪杰的倭人,但他一无所获,最后他开始怀疑这可能只是一个谎言——毕竟这一切都是出自一个垂死的土匪之口。
“真是太可笑了,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冒着得罪唐人的风险来救我,我居然连这么可笑的谎言都会相信!”高舍鸡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决定先喝上一杯,再离开集镇。
“有蜂蜜酒吗?给我一杯!”他走到柜台前问道。
“蜂蜜酒?这种地方怎么会有?”店主是个右颊有块胎记的中年妇人,她笑了起来:“只有谷酒和桑葚酒,这里的桑葚酒还不错,要不?”
“也行!”高舍鸡点了点头,从怀中的钱袋中摸出几个肉好,丢在柜台上,妇人笑了起来:“不错,成色这么好的铜钱可不多见了!”她拿过来一个木杯,倒满桑葚酒:“喝吧?我看你刚刚站在门口好一会儿,你在找人?”
酒精麻痹了高舍鸡的警惕心,也有可能是他现在需要一个倾吐的对象:“不错,有人告诉我这里有一个倭人正在招揽豪杰,他能替任何人提供一个容身之地。简直太可笑了,我居然相信了这么蠢的谎话,不过我还是给了那个骗子一剑,给他一个透心凉,哈哈哈!”最后高舍鸡已经失态的笑了起来。
“那个人没有骗你!”
“什么?”高舍鸡不解的看着女老板,那张带有胎记的脸严肃的有点滑稽。
“那个人没有骗你,的确有个倭人正在这里招揽豪杰,他的手下就在那张靠窗户的桌子,你不应该杀那个告诉你这些的人!”
“如果你真的要回去探望,我建议你把所有的薪饷和赏赐都换成绸缎,最好是蜀锦!”王朴正唾沫横飞的向阿克敦传授着自己的生意经:“相信我,这玩意在你们那儿一定会非常受欢迎,你有喜欢的姑娘吗?那就送她一匹蜀锦,相信我,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挡住漂亮衣服的诱惑,没有——”
“王朴,你身后有个人!”阿克敦指了指王朴的背后。
“怎么了?这里到处都是人!”
“这个人应该是找我们的,他已经站在你背后好一会儿了!”阿克敦道。
王朴转过身来,他警惕的上下打量了下高舍鸡:“有什么事吗?”
“我听人说这里有人正在招揽高句丽的豪杰,只要愿意为他效力,就能得到一块土地,供他本人和家族部曲居住?”
“是有这么回事!”王朴点了点头,他有些不屑的看了看眼前的男人,满脸尘土,身穿一件葛布短袍,腰间挂着一柄短刀,看上去和集镇里的大多数男人没什么区别,他用傲慢的语气道:“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我们主上招揽的是豪杰,而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土地有的是,但只给配得上的人,你懂吗?”
“我可以问问你口中的主上是谁吗?”高舍鸡问道。
“等到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你,但不是现在!”王朴冷声道:“现在轮到我问你了,你叫什么名字,过去是干什么的?”
高舍鸡看了看面前的两个少年,虽然面容还有些稚嫩,但充足的营养和大量锻炼带来的粗壮身材是骗不了人的,还有他们腰间的精良武器,显然他们的背景并不简单,再说自己现在还有什么其他的选择不成?如果放弃自己机会,那自己只有在迁徙去唐国和逃入山林当土匪之间做选择了。
“在下高舍鸡,乃是高句丽乞骨干城守,参佐,骑将。先前在与新罗军交战时,正是我领兵最先击破新罗左翼,并领兵追击,大破新罗人的!”
啪!
只听的一声响,却是王朴从板凳上摔了下来,将桌上的酒壶碗碟带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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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灞桥。
轿子缓慢的爬上河堤,伴随着马蹄沉重的节奏,普安长公主靠在舒适的锦垫子上休息,外面传来侍卫首领的叫喊:“让路.清空街道,为长公主殿下让路!”
“马上就是夏天了,长安会热的根本住不下去的,得派几个得力的人把骊山的别业收拾一下!”女管家报告道:“还有陇上的供养佛窟,今年的布施也要送上了,让沙门替去世的老爷念上几卷经!”
“你都看着办吧!”普安长公主打了个哈欠,虽然是先帝的女儿,但她的母亲只是个寻常的宫女,在宫中负责洒扫。某天先帝路过,看到了她,将其搂在怀中,发生了关系。至于何时何地甚至这位宫女的名字,史书上都没有详细的记载,显然那位伟大的人物对其并没有什么情谊,仅仅因为偶然的原因,这侍女凑巧是那个人。而且先帝又无意中起了情欲,和其发生了肉体关系,犹如炎炎烈日之下,随便从路边的瓜田里摘了个瓜吃一般。情况大概就是这样。事情过后,先帝就把普安长公主的母亲给忘了,犹如把吃过的瓜的颜色和形状给忘了一般,随随便便,漫不经心。一切都不过是偶然罢了。
只是这次随随便便的行动并没有就此结束,那位宫女有了身孕,于是经过一系列的确认,普安长公主出生了,并给予了宗室的身份,而她那幸运的母亲也得到了相应的待遇,不过也仅此而已。
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普安长公主就这么不引人注意的长大了,成长出嫁,但也许是命运给了她某种补偿——当她的姐妹们被一次次宫廷内斗卷入,或者获罪,或者早夭,而她却一直深居简出,和她那个突厥丈夫默默无闻的过着小日子,到了总章元年,她已经是太宗皇帝还在世的儿女中年龄最长的那个了,就算是当今天子也要叫她一声阿姐,武皇后更是对其诸事淡漠,不争不抢的性子十分喜欢,每次宫中得来珍物都要送一份给普安长公主。一时间,这位过去总是十分低调的宗室女子被长安城的社交圈抬到了宗室长者的地位了。
“清空街道!”侍卫首领大叫:“为普安长公主让路!”
轿子停了下来,长公主并没有在意,她对女管家道:“你去回王夫人的话,她想把儿子送到东宫去给太子作伴,这件事情我在皇后面前提过一次了,武皇后已经点头应允了!”
“那太好了!”女管家闻言大喜:“那我回去后立刻告诉她,王夫人肯定高兴坏了!说真的,宗室里面能在皇后面前说上话的,还只有您!”
“你还是不明白!”长公主叹了口气:“不是我能在皇后面前说上话,而是皇后愿意听我说几句!”
“这不是一个意思吗?”女管家不解的问道。
“当然不一样!”长公主正想解释,突然听到外面传来高亢的叫喊和急促的马蹄声,随即轿子开始向一旁移动,她赶忙问道:“怎么了?外头出什么事情了?”
“回禀长公主,是露布报捷!”侍卫首领答道。
“露布报捷?”长公主兴奋的撩起轿帘,向外望去,只见灞桥两岸已经挤满了人,只露出当中一条两三丈宽的道路来,远处有人高声喊道:“王师已破高句丽,破城三十九,斩获十七万,平州四十二,县一百,户口六十九万,甲仗器械山积!昔日流落海东之中国子弟皆返乡里!”
随着喊声的接近,普安长公主看的也越来越清楚了,只见十多名锦衣骑士正策马而来,为首之人高举着一根竹竿,竹竿挑着一面帛布,帛布上书写着一行行文字,那锦衣骑士走的并不快,不断将帛布向四方展示,好让两旁的观众看的清楚。路旁的人群发出一阵阵欢呼声,这时有人高声唱道:“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主圣开昌历,臣忠奉大猷;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
“先帝,先帝!”此时的普安长公主已经是热泪盈眶,原来围观众人所唱的正是著名的《秦王破阵乐》,这曲本是唐初的军歌,后来李世民击败刘武周后,凯旋而归时,军士们旧曲谱新词,便用以上的词句歌颂了秦王李世民的武功。李世民虽然对普安长公主并没有像对李治、高安公主那么慈爱,但普安长公主心中却一直十分敬仰这位父亲,如今先父早已为昭陵中的一堆枯骨,而自己却依旧听到百姓们用歌声颂扬他的武功,这让她又如何不睹物思人,感动不已呢?
随着歌声,围观的百姓有人张开双臂舞蹈起来,愈来愈多的人也加入了舞蹈之中,甚至将道路都堵塞了,报捷的骑士们也不恼怒,他们举起露布,高声歌唱,与所有人一起分享胜利带来的狂喜。
太极宫。
“陛下,陛下!大喜,大喜呀!”一名内侍以其礼节所能允许的最快速度冲进殿内,对坐在案后的李治喊道。
“什么大喜?是辽东前线的捷报吗?”李治放下手中的毛笔,精神为之一振。
“正是,平壤已经开城了!”那内侍跪了下来,将一份文书举过头顶。
“真的?”李治从一旁的宫女手中接过文书,一边看一边问道:“使者在哪里?为何不让他进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