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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买布料
    沈秀笑容一滞,她确实有这个心思。不过她买紫毫笔主要还是为了让卫宴帮她抄写《心经》,所以面上倒没有恼意,还笑脸盈盈道,“怎么可能呢,读书认字是我自己愿意学的,怎么会想到放弃呢”

    卫宴听到这话不看书了,抬头看她,眼里明晃晃写着不相信。

    沈秀干笑一声道:“我确实是有这个心思,不过买这笔却是为了别的事情。”

    “绣庄的掌柜让我帮忙绣一幅《心经》,我想让相公帮我抄一遍经文,这样我就能照着你的字迹绣了。”

    卫宴面对这样的请求,还是很好说话的,“只要你手头有《心经》这本佛经,明日我就可以给你抄了。”说完看一眼沈秀,“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去吃饭吧,吃完饭赶紧用功。”

    他以为沈秀会像之前一样磨磨蹭蹭,非得过上两刻钟才能过来。

    可是一刻钟以后,沈秀便回来了,手上还端着一碗汤药。

    卫宴还没有察觉到什么,平静地说道:“你早上熬好的药,吃完晚饭后,娘就已经让我喝过了。”

    沈秀微微笑道:“这是另外的补药,喝了还能补脑。相公每日读书那么辛苦,正适合喝这种汤药。”

    她将浓浓的药汤端到卫宴面前,竭力忍着笑意道:“相公,快趁热喝吧!”

    卫宴看了她一眼,其实在闻到这药汤的苦味时,他就已经察觉到了沈秀的心思。

    沈秀预想了很多种情况,比如卫宴喝了一口就会像她一样把药吐了,那时候她就可以提出要休息一天。

    可是情况和她想象的完全不同,卫宴只是看了她一眼,便把药端了起来,然后面不改色地把这一碗苦得不能再苦的药喝完了。

    沈秀都愣住了。

    卫宴却是用一方新帕子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角,然后看向她,“药我已经喝了,我们开始学《千字文》吧!”

    沈秀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去给他倒了杯温水,递过去的时候还问了句:“相公,你不觉得苦吗”

    卫宴道:“所谓良药苦口。而且这药是你花钱买来的,再苦也得喝掉。”

    沈秀有些不好意思了,她买这药其实是为了捉弄卫宴,可是最后效果达到了,她心里却莫名多了些愧疚。

    明明对方让她读书认字是为她好,她还这么做,好像确实有点过分了。

    第二日卫宴帮她抄写经书的时候,便觉沈秀的目光频频落在自己身上。

    他扬了扬眉头问道:“怎么了”

    沈秀脸上堆出来一个笑容,“相公,我看你这件长衫有些旧了。我给你做身新的单衫吧!”

    卫宴淡淡道:“这件长衫还能穿,不用做新的。”

    沈秀却不由分说道:“这长衫的袖子都有些破了,还是做件新的吧!”

    绸缎铺的薄纱和葛布她买不起,但是扯一匹细棉布回来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卫宴还要再说什么,沈秀已经去拿尺子了。

    杨氏正带着大丫在院子里干活,小两口说的话,她听得清清楚楚。

    老二确实有好几年不曾添置新衣了,杨氏本来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任由沈秀折腾去了。

    等沈秀给卫宴量完尺寸,杨氏才开口道:“老二媳妇,你要买布料,不用到县城去买,附近的葫芦镇上就能买到布料,价格也比县城的公道。”

    葫芦镇离卫家村不远,沈秀便笑道:“那我听娘的,就去葫芦镇,到时候买回来细棉布,给娘也做一身。”

    杨氏道:“我就算了,还是留着给你和老二做吧!”

    沈秀道:“既然要做,索性大家都做。我看大丫穿的衣裳也旧了,不如我把她也带去,让她自己挑。”

    大丫听说自己也有份,眼睛都亮了,眼巴巴地看着杨氏。

    杨氏一心软,便道:“那就让大丫跟着你去吧,中午吃饭前回来就行。”

    沈秀便答应着,又给大丫梳了头洗了脸,便拉着她出了门。

    葫芦镇逢一五有大集,今日正好是初一,又因为马上就要到端午节,整个镇上到处都是摊贩和行人。

    沈秀先带大丫去挑了布料,卫宴是读书人,布料要素雅的,选了淡青色和蟹壳青两种颜色。

    杨氏和卫父经常干活,沈秀给他们选的便是颜色深一些的布料。

    轮到大丫,她特别中意娇艳的丁香色。

    沈秀也觉得丁香色看上去不错,便给自己和大丫一人扯了一身。

    布料买完后,沈秀又带着大丫在集市上转了一圈。

    集市上卖得最多的便是粽叶和糯米。

    沈秀知道杨氏舍不得买这些过节的东西,便买了几斤糯米和大枣,准备回去包粽子吃。

    她买完粽叶,回头时却没看见大丫,只见对方不知何时跑到了一个卖山货的摊子前,正看着笼子里那些羽毛鲜亮的山鸡。

    沈秀看见山鸡,才想起上次进县城忘了买母鸡的事。

    “老板,这山鸡怎么卖”沈秀刚一抬头,却见摊主有些脸熟,正是她在山里碰到的那个女猎户。

    女猎户还认得她,笑了笑说道:“山鸡是二十文钱一个,都是这几天刚抓来的。”

    沈秀扫了一眼地下的七八只山鸡,“这些山鸡我都要了。”

    女猎户看她出手大方,便向她推销起摊子上的其他东西,“我这还有野猪肉,是今天刚杀的。小娘子要的话,可以便宜点给你。”

    天气有些热,这野猪肉不能多放,女猎户卖了一上午也才卖了一半。

    沈秀看了看这野猪肉的颜色,便道:“这野猪肉我倒是想都买下来,可惜太重了,我拿不回去。”

    女猎户一心想把这野猪肉卖出去,闻言便道:“你要是都买下来,我亲自给你送回家。”

    她常在山里打猎,自然比沈秀有力气得多。

    沈秀也就痛快道:“既然你肯帮忙送回去,那我就都要了。”

    野猪肉比家猪更有营养,能补虚劳,而且这骨头还能用来熬汤,可以给家里人都补补钙。

    就是一时吃不完,这野猪肉也可以腌成咸肉,以后留着慢慢吃。

    沈秀一心想着这野猪肉的美味,走路的时候都比平时快了几分。

    女猎户走得也不慢,很快就把这野猪肉送到了家门口。

    沈秀打开院门,女猎户一下子就把野猪肉卸到了院子当中的桌上。

    沈秀送走女猎户,原本以为买这么多野猪肉回来以后肯定要挨杨氏的数落,哪知道杨氏出来以后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她拉到了一边。

    “家里来客人了。”

    怪不得杨氏什么也没说,原来是家里来客人了。

    沈秀便问道:“娘,是谁来了”

    杨氏轻声道:“是文华书院的学子,特地来找老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