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卖拖把!”
“这卖鸡蛋简单,卖拖把我们能行吗?”
“对啊,毕竟我们从来没卖过啊。”
几个村妇都显得有些犹豫,马芳芳微微一思索,突然问道。
“晴丫头,这拖把卖多少钱一个?”
“两毛五。”
“什么?两毛五?”
“咱们这拖把卖两毛五一个?”
“天哪,这真有人买吗?晴丫头,你真卖出去了?”
马芳芳震惊了,其他妇人也都被这个价格给吓得目瞪口呆。
“怎么不能卖啊?今天晴姐就卖了150个!”
雷子帮腔道,他这么一说,马芳芳立马就算开了。
“两毛五一个,那150个就是……就是……”
“37块5!”
秦晴帮忙算出来,她这价格一说出来,所有人更是震惊,全都齐唰唰地盯着秦晴。
“晴丫头,你是真的有本事啊!可以跟纺织厂拿货,做成拖把也都卖得出去。”
“你们也可以。”
“我们?我们不行,不行。”
马芳芳几人不停地摆着手,根本不敢尝试。
“马婶,你们要不要先听听卖拖把能赚多少?”
秦晴一句话,立马把几人的好奇心都勾起来了。
“多少?”
“咱们村的人卖一个拖把,我只收2毛钱,卖拖把的人拿走5分的利。”
“卖一个拖把,可以赚5分,那卖10个就是5毛,100个就是5块?!”
这一次马芳芳算得很快,这一算出来,就连她心跳都加快了。
实在是太吸引人了,真要是这样的话,谁不想试试呢?
“可是晴丫头,我们是真不会卖拖把,这东西怎么用,我们都不大明白。”
“没关系,只要大家感兴趣,我可以教!”
秦晴脸上带着笑意,她今天一直想的问题,突然就船到桥头自然直。
培养个销售团队不就行了?挑几个像马婶这样嘴皮子功夫利索的人,说不定真的就可以把市场打开。秦晴说干就干,带着马芳芳几人去了村委会。
村委会里的人正在收拾,今天一天他们就已经做了326个拖把,秦万国为了保证质量,让众人都缓一缓。秦晴正好回来,召集起人就谈起了销售拖把的事情。
卖一个拖把赚5分钱,这瞬间就吸引了不少人。
秦晴这边热火朝天地开起了销售课讲座,方家屋前,唐敏瞪大了眼睛,看着方志伟把手里的东西搬进了堂屋。
“小……小方……这……你要送给……送给晴儿?”
唐敏揉了揉眼睛,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这还是方志伟当着她的面一点一点安装起来的,当他说要送给秦晴的时候,唐敏更是惊得合不拢嘴,实在是太贵重了!
“唐姨,这是聘礼。”
“聘礼?”
轰一声,又是一记重击炸响了唐敏,“小方,你要娶晴儿?”
“唐姨,第一次见秦晴的时候是在红水河旁的芦苇地,她眼底的倔强不屈,让我记住了她。她就像是石缝里的杂草,坚韧充满力量,又像是寒冬里的烈阳,温暖明媚。”
方志伟回想起秦晴被人按死在芦苇地里,却依然不畏不惧。
她捡起棉花,为他小心缝一枚松叶的细心。
数次站在他的面前,像冽风一般去对抗外人对他的诋毁。
可能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不惧一切的时候,身上散发着多么强烈的光芒。
“我看到她的时候,心就是会跳得很快。唐姨,我想一直护着她,一世护着她,所以我想娶她,还请你成全。”
这还是方志伟第一次说这么多话,说得唐敏眼眶红红,眼睛泛酸。
“晴儿她愿意吗?”
“她……愿意。”方志伟眼神微微闪了一闪,她答应了让他去筹备婚礼,就算愿意了吧?
“小方,你是个好孩子。只要晴儿愿意,我答应。只希望你,好好照顾她,让她一生平安就好。”唐敏没有多大的祈愿,只求女儿能一生一世平平安安。
“唐姨,我一定会的。”
方志伟无比认真地答道,跟着又道,“不过唐姨,还得麻烦您,给我们挑个黄道吉日成亲。”
“那行,多久合适?”
“越快越好。”
这孩子……这么心急吗?
唐敏笑了笑,却也想着这是大喜事,能越快定下来也是好事。
“行,我会看着的。“
“那我先去鱼塘了。”
看着方志伟离开,唐敏立马回屋翻起了黄历,翻着翻着眼泪啪嗒就掉了下来。
堂屋里的“聘礼”就摆在眼前,她轻声低语。
“长远啊,咱们女儿要出嫁了,你在天上看着了吗?”
方志伟一路走去鱼塘,突然脚步一停望向身后。
“出来吧。”
一个穿着红色毛衣圆球一般的身影,慢慢地从竹林后挪了出来。
“志……志伟哥。”
王艳丽红着一张脸,胖手揪着一双马尾辫扭来扭去。
方志伟看着王艳丽,神情冷漠。
从他到大岗村后,王艳丽就时不时地会跟着他,以前他都当她不存在。但现在也是该跟她说清楚了。
“艳丽,我不喜欢你。”
“啊?志伟哥,你……”
王艳丽胖嘟嘟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委屈,她都什么还没有说,志伟哥竟然就开口拒绝她了?
“我从来没喜欢过你,将来也不会。我要娶的人,只有秦晴。”
“志伟哥,呜哇!!”
王艳丽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当场就哭了出来,”志伟哥,小时候……小时候我淹河里,是……是你救的我。那时候我就说……说长大了要嫁给你!你去当兵的时候,说好等你回来就会娶我。怎么你都忘了,都忘了!“
听着王艳丽的话,方志伟脸色陡然一变。
“他原来……喜欢的是你。“
“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说话不算数。“
王艳丽越哭越委屈,就因为秦晴那个狐狸精,把她的志伟哥都抢走了。
“艳丽。“
方志伟的声音软了下来,“我不是你的志伟哥,你的志伟哥……已经……“
“牺牲“两个字,一直压在方志伟的喉咙里,就是说不出来。
他永远没法忘记,他的好兄弟浑身血疮痛苦至极地死在了他的怀里,那乌黑的暗红血迹染了他一身,血腥味三天三夜不曾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