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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不耻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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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昭奚醒来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屋子里灰蒙蒙一片。

    宋昭奚被那乱七八糟的梦扰的,也未睡踏实,头有些痛。

    这不是她第一次梦见和原主身份有关的事,早前便猜测过原主出身不凡,加上原主惊为天人的五官,直觉告诉宋昭奚,原主的身份没那么简单。

    宋昭奚原本不想参与这些事,就算她如今占了原主的身份,可是凭她自己,也有本事过好自己的日子,完全不需要去为了什么身份去争去抢属于原主的身份。

    古代的身份对女子而言是枷锁,宋昭奚也没兴趣做什么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可她既然梦到了之后的事,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最后会不会落到她头上?如果原主的亲人真的找上她,她能摆脱的掉么?宋昭奚乱糟糟的想着,头上的呆毛炸了起来。

    这时,姚氏卖糖葫芦回来了,宋昭奚肚子饿了,准备去厨房做晚饭,顺便将肉干做出来。

    不管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眼下先搞钱要紧。

    以后谁敢搞她她就搞死他!

    晚饭,宋昭奚做了四菜一汤,和季家人吃过后,来到了厨房。

    长兰和长安屁颠屁颠跟了进来“嫂嫂又要做什么?我们帮你干活儿。”

    宋昭奚笑笑“你们两个帮我烧烧火,锅里填些水就成了。”

    两小只很快便去忙了,宋昭奚将买来的猪肉切成细细的长条装在盆中,倒入沸腾的锅里煮,煮到半熟捞了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宋昭奚又将买来的香叶,桂皮,红辣椒,酱油,丁香花椒冰糖等用料倒入另外一口空锅中煮卤水。

    过了大概两刻钟,卤水煮好了,宋昭奚又添了些清水,将猪肉条倒了进去,彻底煮熟了。

    两个小的没的忙了也没离开,而是排排坐在一旁,等着吃好吃的,宋昭奚见状,有些哭笑不得。

    宋昭奚将另一口锅中倒入了白芝麻,小火炒成微黄色,倒入辣椒粉花椒粉五香粉孜然粉,芝麻辣酱炒熟后,又将肉条倒入锅中将卤水炒干,倒上了芝麻辣酱翻炒。

    “大功告成!”

    宋昭奚做好后,见长兰长安眼睛都亮了,笑着给二人尝了尝道“味道怎么样?”

    “好吃。”

    长兰吃完一块后,忍不住又夹了一块放进了嘴巴里。

    一旁的长安狼吞虎咽的吃了几块,腮帮子都鼓成了小仓鼠。

    太好吃了!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长安吃了几块后,见宋昭奚都未动筷,将盘子高高举起道“嫂嫂,长安吃饱了,你吃。”

    宋昭奚笑笑,端着去找了季元川和姚氏。

    “季伯伯,季伯母,尝尝我新做的麻辣肉干怎么样。”

    “昭奚做的东西肯定很好吃了。”姚氏笑着说道,和季元川各自夹了两块。

    尽管两口子早就知道宋昭奚做吃的的手艺好,还是忍不住为之赞叹。

    姚氏和季元川只吃了一两块便舍不得继续动筷了,将其留给了宋昭奚和长兰长安。

    姚氏道“昭奚,你到底是哪来的,这手怎么就这么巧呢。”

    宋昭奚心说当然是从现代来的了,可脑中莫名想到那个梦,姚氏现在问的应该是,原主是从哪来的。

    宋昭奚现在比谁都好奇,回到房里后,许是因为下午睡过了,辗转难眠,脑中突然想起那间鬼屋子白日里冒出的那些书,难不成她日后真会用的上?

    宋昭奚仔细思考了一下,如果原主真有什么隐藏身份,注定摆脱不掉的话,她也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

    梦里的事情虽然记不真切了,可宋昭奚依稀记得,原主被接回府中后,被人笑话大字不识一个,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

    宋昭奚一屁股坐了起来,她性子一向要强,如果真一辈子留在古代,总不能做一辈子文盲。

    见长安房里还亮着灯,宋昭奚来到院子里,上前敲了敲门“长安,睡了么?”

    长安很快将门打开了“怎么了嫂嫂?”

    宋昭奚不耻下问道“你……能教我识字么?”

    如果不是她对这个时代的字半个字都不认识,或许只有长安的进度她才能跟上,她也不至于跑来打扰小朋友。

    找一个小朋友教自己识字什么的,太丢人了!

    长安愣了下,乖乖的笑道“好呀!嫂嫂想学什么?”

    宋昭奚来到长安房里,长安给了她一本书道“嫂嫂你认得这些字么?”

    宋昭奚想挽回一下自己的形象,努力的辨认了一番后,摇了摇头。

    长安道“那你会背三字经么?”

    宋昭奚想了想“会个开头,人之初,性本善……善善什么来着……

    “要不你别背了……”长安沉默了一会儿,奶声奶气的安慰宋昭奚“没事,我不会笑话嫂嫂的,我这有本识字的书,上面有图,是我两三岁的时候看的,很简单的,一会儿便学会了,要不嫂嫂先看着?有不懂的可以问我。”

    宋昭奚“……”

    这小屁孩!小小年纪就会凡尔赛了!

    不过眼下她这个情况,貌似除了三岁小孩的启蒙书,也看不懂别的了。

    好在宋昭奚毕竟是个成年人,前世还是个学霸,长安那本启蒙书宋昭奚拿回去后,看了不到一个时辰便记住的差不多了。

    认字不难,写字才难,毛笔比现在的握笔难多了,宋昭奚记下了那些字后,拿着毛笔默写才觉得辛苦。

    可宋昭奚一向不怕辛苦,她怕的是,一切未知的事,她既然预感到了,就绝不会坐以待毙。

    一直学到了后半夜,对着书中的图案,以及和现代的相似字,宋昭奚将书上的内容都记得差不多了,才沉沉的睡了去。

    翌日,宋昭奚将昨日剩下的肉干用油纸包了起来,准备带去县城让苏慕卿尝尝。

    来到县城路过昌平街时,街边传来一阵悦耳的琴音,宋昭奚脑中突然想起了原文中,女主最擅长的便是琴,季长风最喜欢的,便是听其抚琴。

    琴音戛然而止,宋昭奚回过神来,觉得自己穿书穿魔怔了。

    她心她主,绝不能被原书剧情带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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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本章剧情已改,后续不会有空间系统之类的内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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