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216章 真·踏马的人渣
    林河说完,习惯性的伸手去拿旁边的农夫三拳。

    还没等他的手伸过去,陈紫萱就一脸笑意的将水递过来。

    这次不等陈清泉发话,赖岳京就起身道:“如原告一方所说,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6月23日那晚的事件,好像也是在此范围之内。”

    “最起码在吃饭之前,曹二勇跟陈紫萱并不认识。”

    “搭讪无非是临时起意,这难道不也是寻衅滋事的概括范畴之内吗?”

    赖岳京说完,甚至还一脸得意的看着林河。

    狂徒张三,不外如是。

    就这点战斗力?

    他这么大的名头,都是吹出来的吧。

    那天选择去他办公室和解,还真是有些草率了。

    他不同意正好,这下又可以省下一百万了。

    林河看了对面洋洋自得的赖岳京,也是一脸笑意。

    来了老弟!

    既然你要详细分析一下曹二勇的行为,那咱们就好好来分析一下。

    林河将目光落向高台,看着陈清泉道:“法官同志,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实在太过复杂。”

    “单凭口述,恐怕难以向在场诸位详细呈现。”

    “我这里有视频监控一份,完整记录了当晚的情形。”

    “我觉得有必要将这份视频在法庭上播放一下,让在场众人做到对那天的事情了如指掌。”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给案子定性!”

    陈清泉和另外两名法官对视一眼,随后冲着一旁的书记员道:“上视频!”

    随后,长达二十分钟的视频在法庭中播放出来。

    视频中,曹二勇几人的喝骂声,陈紫萱三人的惨叫声,充斥着每一个人的耳中。

    虽然林河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个视频,此刻,心中依旧满是愤怒。

    真·踏马的人渣!

    视频播放完毕,场中除了被告一方脸色如常外,包括陈清泉在内,众人都是一脸严肃。

    显然,视频所带来的效果,远比林河刚才的口述要震撼的多。

    林河起身,眼中红光闪现。

    “这个视频长达二十分钟,我认为可以从前后两个阶段来评判曹二勇三人的行为。”

    “前一个阶段,曹二勇上前搭讪,被陈紫萱拒绝后,双方大打出手,很快,陈紫萱三人就被打倒在地。”

    “如果事情只是到这里结束的话,对于被告方所持的寻衅滋事说法,我也无话可说。”

    “甚至,被告方说这是双方的互殴行为,我都认同。”

    “但是……事情可并未到此解释。”

    “视频7分22秒处,书记员麻烦你调到那一段。”

    不用陈清泉吩咐,场中书记员自然很是听话的将视频调到7分多钟的位置。

    林河手指屏幕道:“大家请看,画面中,陈紫萱三人已经被打倒在地,满身是血,毫无还手能力。”

    “但是曹二勇几人在做什么呢?”

    “依旧是拿脚猛踹陈紫萱三人头部,甚至是从一旁抄起板凳,酒瓶等凶器,击打被害人身体。”

    “面对三个毫无还手之力,只能躺在地上被动挨打的女子,曹二勇几人的行为当真是丧心病狂。”

    “从这一刻起,他们的主观意识跟之前就不再一样了。”

    “之前三人的行为,多少可以理解为互殴,防卫。”

    “但是,从这一刻起,他们的主观意识很明显就是在故意伤害,事实上,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

    “此次事件,也最终造成了周紫函,赵紫露两人重伤的后果。”

    “三人主观上是要伤害对方身体,客观上也造成了两人重伤的后果。”

    “主客观相统一,这难道不是故意伤害吗?”

    “刑法二百三十条: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事发地点,是在热闹喧嚣的火锅店,三人此举,已经是在严重挑战国家的公众秩序,挑战法律尊严,挑战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为广大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不安,我建议法庭对其顶格处罚。”

    陈清泉等人闻言,都是一脸凝重。

    林河说的一点没错,搭讪不成,就暴打对方,最终还造成了对方两人重伤的后果。

    这种人渣,不就是国家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嘛。

    只有对其处于重刑,才能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才能维护国家司法的尊严。

    对于原告方的指控,陈清泉三人已经逐渐开始认同了。

    不过……根据程序走,还必须要给被告方律师一个辩护的机会。

    咚!

    “下面,请被告方作出抗辩!”

    陈清泉目光落在赖岳京身上,面无表情的说道。

    “我反对原告律师的说法,这明明只是一件斗殴案子,往大了说,也就是寻衅滋事,你方怎么能把这件案子分成两个层面来看待。”

    “而且,事发当晚,曹二勇三人已经饮用了两瓶白酒。”

    “在酒精的麻痹下,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能力已经大大的减弱,也正是为此,他们的行为才会有些过激。”

    “但是原告方律师却指控我方故意伤害,这是否有些太过片面了?”

    林河起身,面色严肃道:“抱歉,对于被告方律师的两条说法,我是一个都不同意。”

    “被告律师说,己方当事人之所以会做出此等丧尽天良的行为,是有一定的酒精麻痹因素。”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有罪,从来都不会考虑到对方有没有饮酒。”

    “如果非要说有的话,好像就只有一条饮酒驾驶吧。”

    “不过这条法律法规,好像也只是加重型处罚,喝酒越多,处罚越重。”

    “难道你是想说,曹二勇几人的行为属于酒后犯罪,要法庭对他们加重处罚吗?”

    赖岳京面色一滞,我踏马的不是这个意思好不好。

    我的意思是,让法官考虑一下曹二勇几人酒后对身体控制能力有所减弱,其中有激情犯罪的因素,从而减轻他们的处罚好不好。

    别说是赖岳京了,就连陈清泉几人都是被林河这个说法逗乐了。

    这张三……还挺油麦。

    <script>ap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