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话音刚落,原告席上的田永飞应声而起。
“辩护律师认为陈大志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这是否太过片面了。”
“陈大志作为一个成年人,自然知道拿刀刺向别人,会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乃至死亡。”
“但他依然是这样做了,这叫什么,这叫放任危害发生。”
“拿刀捅刺别人腹部,根据权威调查,这种情况,受害者死亡的概率大概有三分之一左右。”
“李世豪之所以并未死亡,完全是陈大志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故此,陈大志的行为应该成立故意杀人罪。”
田永飞的话语铿锵有力,与林河分毫不让的争锋着。
林河坐在被告席上,有些乏味的揉了揉眉毛。
好家伙,连权威调查都整出来了,看来这个田永飞为这次庭审也是做足了功课。
咚!
“下面,请辩护律师发言!”
林河起身,眼神看着田永飞道,“检方刚才说根据权威调查?”
“不知道你这个权威调查数据是从哪里来的,我可以坦白说,这个权威调查数据连我这个律师都不知道,更别说是一个小商小贩了。”
“你觉得,他刺人之前,会先去调查一番权威数据吗?”
“换句话说,我的当事人知道拿刀刺人的结果很严重,但是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这点是他当时没有想过的。”
“还有,事件的起因是双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了冲突,陈大志当时的目的,只是想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
“持刀伤人,并非是他的主观意愿。”
“既然没有主观上的恶意性,又何来故意杀人一说?”
“最重要的是,被害人李世豪目前正在医院治疗伤势,单从这个结果来说,案件跟故意杀人也不沾边的吧。”
“因此,你方选择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我的当事人,这点实属矫枉过正。”
林河思绪敏捷,据理力争,驳的对面田永飞哑口无言。
好吧,既然你说你当事人陈大志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那咱就按照故意伤害来,不过,陈大志持刀伤人的行为恶劣,而且刺伤的又是执法者,判他个无期应该不为过吧。
田永飞整理一番思路,缓缓开口道,“那行,我姑且认可陈大志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但是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被害人李世豪重伤住院的后果。”
“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陈大志在闹市区持刀伤人,而且伤害的还是一名城市秩序管理者,他的所作所为,已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因此,我方建议法庭对其进行顶格处罚。”
持刀伤人,这种暴力犯罪本就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而陈大志刺伤的,还是一名执法者,这一事件又是发生在数十人的围观之下。
因此,田永飞的请求乍一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样子。
只是……林河作为陈大志的辩护律师,自然是不能让他如愿的。
“法官同志,我觉得检方的意见并不可取。”
林河起身道,“众所周知,故意伤害这个罪名是结果犯,法庭的量刑幅度通常会跟着结果走。”
“首先第一点,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只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才能够对当事人进行顶格处罚。”
“现在,被害人李世豪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因此,顶格处罚并不适用这起案件。”
“第二点,法条中已经注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者落下严重残疾的,才会被顶格处罚。”
“目前从伤者李世豪的住院治疗情况来看,陈大志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根本就不符合被顶格处罚的依据。”
“故此,我方认为,法庭对陈大志的处理结果,只能按照故意伤害罪的第二档进行处罚。”
延汉杰看着被告席上,应对自如的林河,也是忍不住在心中对林河疯狂点赞。
不愧是三哥啊,三两句话就化解了对方凌厉的攻势。
咚!
延汉杰高声道,“对于辩护律师所提出的意见,检方是否有不同观点?”
“自然!”田永飞应声而起,“辩护律师刚才的发言,只是根据法条解读而来的。”caso
“虽然我也承认你方的解读基本正确,但是有一点请三位法官大人不要忽略。”
“陈大志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持械行凶的,而且,行凶对象还是一名执法者。”
“这两点,正是我方建议法庭对陈大志顶格处罚的依据。”
田永飞看着对面的林河,目光灼灼的说道。
林河淡淡一笑,无视对方的眼神,“检方同志,你可能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法律就是法律,是不能被个人主观意志所左右的。”
“刚才,我所指出的两点,正是法律对故意伤害处罚顶格的情况。”
“换句话来说,除了以上两点之外,其它任何行为,后果,都不在故意伤害罪顶格处罚的考虑范围之内。”
“你认为陈大志在闹市区行凶,就是行为恶劣,那我想问一下,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的处罚,是否特意对此作出了特别说明?”
“你认为陈大志刺伤李世豪,因为伤者身份特殊,就要被顶格处罚,这一点也是全无依据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上学的第一天,法学老师就告诉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难道你的老师没有这样教过你吗?”
闻言,田永飞一阵语塞。
好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上学时候老师也是这么教我的。
至于在公众场合犯罪就要被加重刑罚的,400多条刑法中,好像也就只有236条枪尖罪才对此作出了特别解释。
对面这律师的辩论思路好6啊,一开口就是老张三的味道了。
原告席上,田永飞没有说话,场中静悄悄的。
咚!
延汉杰提示道,“请检方代表继续控诉或者发表观点。”
田永飞深深的看了一眼林河,轻吸一口气道,“那好,既然辩护律师认为陈大志的行为不属于加重型犯罪。”
“但是,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世豪重伤的结果,这一点,我方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为证。”
“故此,我请求法庭以故意伤害罪第二条解释,对其顶格处罚。”
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第2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自觉的,这场庭审,田永飞已经落入了下风。
从刚开始的故意杀人,再到之前的故意伤害顶格处罚,又到现在建议法庭以故意伤害第二款对陈大志进行处罚。
田永飞在林河犀利的辩论观点下,已经是第二次对林河进行妥协了。
<script>ap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