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洪毅沉声说道,“刑法245条第二款,有一项罪名叫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
“如家宾馆606房间,虽然不是熊大业的私人住宅,但是熊大业当天已经支付了房费,有着606房间当天的使用权。”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这就是熊大业的私人住宅。”
“被告人段高雄违背房间主人的意志,非法闯入在先,造成熊大业坠楼死亡在后。”
“因此,他必须要对熊大业的死亡作出民事赔偿。”
咚!
“请被告律师作出质证意见!”
林河深深的看了对面的廖洪毅一眼,这人还真是个老6啊,谈问题干嘛总是要避重就轻呢。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在我林某人面前赢了官司,真是笑话。
林河语速不急不缓的说道,“原告律师,我想请你回答一个问题。”
“如果是你老婆背着你和别的男人开房,在你已经知道他们位置的情况下,你能忍得了无动于衷,什么都不做?”
啪!
廖洪毅拍案而起,“被告律师,我们现在是在讨论案情,请你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否则时候,我同样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这场庭审是全程直播的,你刚才的言辞,将会可能给我个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他这一声拍桌子,并没有吓到林河,反倒是把台上的周渝民吓得不轻。
卧槽,在法庭上跟三哥拍桌子?
此人是谁的部将,竟然如此勇猛!
年轻人,自求多福吧。
被告席上,林河面带微笑,“原告律师,我只不过是打个比方而已,你干嘛这么激动。”
“看,你一生气,就代表你也不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对吧。”
“你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就会认为我的当事人能做到?”
段高雄看着火气冲天的廖洪毅,心中觉得一阵舒坦。
这王八蛋,还得让林律师治他,咋不气死你个鳖孙勒。
林河继续道,“我承认,你刚才叙述的非法侵入罪确有其事,但还有最重要的半句法律解读你没说。”
“那就是非法进入他人住宅后,经主人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问题来了,我想问问你,当时熊大志是否要求过段高雄退出呢?”
这……廖洪毅犯了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被捉奸在床,还要捉奸人退出房间,一般人好像没有这个勇气吧。
不用猜,熊大人肯定没有勇气说出这句话。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就算是抛去情理上来讲,段高雄的行为也不涉及犯罪。
这会儿,廖洪毅已经感觉到了对面这个年轻律师战力非凡。
从开庭到现在,自己好像一直被他按在地上,狠狠的摩擦着。
不行,得想个办法反击一下,这样下去太被动了。
他整理了一下思路,道,“好,既然被告律师不能就我方观点,段高雄是否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事达成共同意见,这一点咱们先抛开不提。”
“但是呢,段高雄闯入606房间抓奸,这点事实你总不能否认吧。”
“也正是他的这一行为,给熊大业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造成了熊大业失足坠落身亡的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排除段高雄有威胁恐吓熊大业的因素吧。”
“众所周知,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当时处于敌对……”
“原告律师,请你再等一下。”林河挑眉道,“如果我的理解意思没有偏差的话,你方刚才的陈述中,是怀疑段高雄对熊大业有着言语上的威胁,甚至是身体上的殴打。”
“这一点,我没说错吧。”
廖洪毅点点头,“没错,就当是那个情况,一般人都会怒火中烧,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这点也是能够理解的。”
“也许恰恰就是段高雄作出的这些过分行为,对熊大业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他才会坠楼身亡的。”
廖洪毅一本正经的分析着,极力想要在案情中找出段高雄的过错行为。
林河冷笑一声,“根据我当事人所述,他当时进到房间中,根本就没有理会熊大业,而是看清楚的妻子之后,就和妻子吵了起来。”
“熊大业坠楼身亡,跟我的当事人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究其原因,不过是他当时陷入紧张恐惧的情绪,这才坠楼的。”
“原告律师指出我方当时有过激行为,请问这点你有证据吗?”
“如果有,就请你拿出来,没有的话,就不要在这里无端臆测。”
面对林河的质问,廖洪毅眉头紧锁。
证据,他自然是没有,在这之前,他本来也找过段高雄的妻子,想要从她那里拿到证据,或者是来到现场作证。
甚至还答应判决下来,官司胜诉之后,给段高雄的妻子一笔辛苦钱。
但是对方还想跟丈夫继续生活下去,根本就不配合,反倒是对廖洪毅破口大骂。
骂他不安好心,骂他打这种官司赚黑心钱。
所以,此次开庭,廖洪毅也没有太大的把握。
他唯一的倚仗就是,每个人都有对死者的同情心。
廖洪毅想利用这一点,让法官判定被告人对原告作出一些补偿。
一百万这个数字,是他信口胡诌的,到时候能赔多少,就看庭审结果吧。
但是现在,对面那个律师犀利的一比,几次辩的廖洪毅哑口无言。
这让廖洪毅觉得,这场官司十分难搞。
咚!
“请问原告方律师,是否可以拿出被告人段高雄殴打熊大业或是两人争斗的证据?”周渝民补刀。
“法官大人,我方暂时没有证据。”廖洪毅深吸一口气道,“不过,当时段高雄正在气头上,他是有很大可能做出一些不理智行为的。”
林河冷笑一声,“原告律师,你也说了只是有很大可能。”
“那就是说还有可能就是,事实真的如同段高雄所言,他在进入房间之后,并没有和熊大业发生争吵或者冲突。”
“既然如此,你方向我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或者是,你方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段高雄在这起事件中,有明显的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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