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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老娘的少女心!好想抱回去养啊
    明樱一开始并未察觉到问题。

    她不会区分官府给的这颗药丸,与白火身上搜来的两颗有什么不同。

    她基本不懂医理,更别说炼药了,而且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下等元气丸,哪可能凭肉眼就看出问题?

    她是依据系统的积分判断的。

    摸一摸系统只要她摸到值钱的物体,就会在脑海里叮叮叮个不停,有时候一天无数次,明樱已经学会了自动屏蔽。

    之前从白火身上搜出二十两银子和两颗下等元气丸的时候,系统给她加了2万积分,当时她没在意,可现在拿到这颗官府的下等元气丸,系统加了5千积分,明樱才意识到,刚才那两颗下等元气丸,系统没给她计积分!

    这几个月,明樱早摸清系统的积分规则,一文钱是一积分,一两银子是一千文钱,即一千积分,一颗下等元气丸五两银子,即五千积分,两颗就是一万积分。

    但系统没给她计积分,说明什么?说明这两颗下等元气丸有问题!

    明樱不知道跟胡风如何解释,“直觉。”

    好在胡风对她的直觉深信不疑,倒也没多问,只唏嘘道:“看来这黑市流通的下等元气丸,假药很多啊,纪家买了假的,白火也买了假的。”

    “官府的任务虽然赏银低,但下等元气丸却保证是真的,怪不得来这边接任务的捕手比想象的多。”

    胡风正说着,突然前面拐角处好几个捕手模样的人,行色匆忙地朝衙门走来,“这是有什么又简单、奖赏又高的新任务吗?”胡风好奇道。

    一般如果有这种任务发布,捕手们都会抢着来接单。

    胡风看向明樱,“要不要进去看看?”

    明樱还没出声,迎面走来一人,正是徐冲,“不用进去了,”他道:“是朱大喜的案子。”

    “今早不知哪里传来风声,说朱大喜托人在黑市上买了一颗中等元气丸,准备近期突破二品武师时服用,捕手们听了消息,都跑来接任务了。”

    一颗中等元气丸五十两银子,黑市普遍七十两左右,高的甚至一百两,难怪那些捕手们心动了。

    这一行有不成文规定,除了赃物外,案犯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可以归抓他们的捕手们所有。

    不过一般作案的犯人,基本都是穷光蛋,倒不是真穷,而是修炼实在花银子,只要有点银子都去买元气丸等来提升实力了。

    所以像白火身上带着二十两银子和两颗下等元气丸的,算是相当富有了。

    “等朱大喜成了二品武师,虽然赏银会涨到八两,但跟我们这些一品武师没什么关系了。”

    徐冲道:“所以大家都想着趁他还没突破将他抓了,拿到那颗中等元气丸。”

    “原来是这样,多谢徐冲兄告知。”胡风拱手道。

    “接任务的人多了,不只竞争大了,同时还代表着朱大喜会更加小心谨慎,这并不是好事。”

    “胡风兄,有没有兴趣合作?”徐冲道:“到时候对半分,不,你六我四,或你七我三都可以。”

    胡风眼角余光瞟了一眼明樱,见她玩着手指没出声,看样子并不想与徐冲合作。

    也是,以明樱的本事,一个人都能抓住,何必要跟人合作让出三成?三成,就是三颗下等元气丸了。

    “抱歉徐冲兄,我习惯了独来独往。”

    徐冲的失望毫不掩饰,说实话以他的实力和经验,不少捕手找他合作,愿意抓到人后让他占六成或七成,他都拒绝了。

    原想着自己放低要求能跟胡风合作,没想到会被拒绝。

    “那希望下次有机会合作。”

    徐冲走进衙门,白火的案子结了,他手上只剩两个任务,可以再接一个。

    不过他来的主要目的是想跟胡风合作,朱大喜的案子胡风也接了,徐冲直觉觉得自己未必有机会抢先抓到人。

    现在合作不成,他只好再接其他案子,再不开张,他要露宿街头了。

    “明樱小姐,现在去哪里?”胡风问道。

    “你去跟接余自得案子的捕手们了解一下情况。”明樱道。

    余自得就是那个黑吃黑的捕手,因为坏了这行的规矩,想抓他的捕手很多,一共有十人接了任务。

    因此性质跟其他案子有些不同,其他案子大家都想从别人那里套消息,余自得的案子,大家却乐意分享。

    早点抓到余自得,震住心存侥幸的人,对捕手们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我去抓朱大喜。”

    斯图的人不敢靠近衙门,明樱让胡风在这里等其他捕手,她则从后门悄悄离开了。

    两刻钟后,明樱出现在东区乞丐聚集的不远的地方。

    她一个小丫头在街上晃荡,很快就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小丫头,你怎么一个人?你爹娘呢?”有好心的大娘问道。

    明樱哭道:“爹娘死了,叔叔不见了,大娘,有没有看到我叔叔?”

    原来是跟家人走散了,可怜哦,大娘满心不忍,“你叔叔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

    “风叔叔,长这么高!”明樱哭着比划了一下。

    就知道叫风叔叔,长这么高,这怎么找人?大娘很为难,“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月儿,小月儿。”

    “小月儿,大娘带你去衙门好不好?”好心大娘想让衙门的人帮忙找。

    同行的大伯一把拉住她,“别烂好心了,小心沾上脱不了手。”

    大娘顿时犹豫了,这里是东区,乞丐聚堆的地方,要是有个乞丐来乞讨,你若心软给了几个铜板,立马会有一堆乞丐跑出来拦住你,不给铜板不让走。

    这事大娘听过好几次,万一这小丫头也是这样的,那可就麻烦了。

    “小月儿,你要是等不到你风叔叔,就去衙门,要是不知道怎么去,就问人知道吗?”大娘说完便被大伯拉走了。

    明樱松口气,她还真怕这大娘把她送去衙门。

    “叔叔,有见过我叔叔吗?”

    “大伯,有见过我叔叔吗?”

    明樱本就瘦小,身上穿的也是洗白的旧衣裳,不用装扮就跟乞丐差不多了,除了比乞丐干净点。

    她一路装哭一路问人,扮成与家人走失、最容易吸引人贩子注意的小可怜。

    半个时辰过去,明樱发觉已经有三道视线在暗处盯着她。

    就不知这里面,有没有朱大喜的同伙。

    日头渐渐有些晒了,明樱钻进一个小巷子,靠着墙蹲下休息,瘦小的身子缩成小小一团,像只流浪的小猫儿,可怜得不行。

    两个贼头鼠目的男人,一人从巷子头,一人从巷子尾逼近明樱。

    “小姑娘,你找风叔叔是吧?我知道他在哪里,我带你去。”左边脸上有痣的男人道。

    “真的吗?”明樱仰起小脸,眸子水汪汪的,一脸天真无邪。

    呀,这小丫头长得真不错,卖去青楼起码值三两银子!

    两个男人鼠目一对看,心想今天真是赚大了,“真的真的!”另一个瘦些的男人连忙道。

    “跟我们走吧!”

    “谢谢两位叔叔。”明樱甜甜一笑,露出开心的表情,站起来准备跟两人走。

    突然,一道身影挡在两个男人面前。

    那人三十来岁,穿着青龙府常见的青色短打,精光内敛,清瘦精干,明樱看不出他的修为,但绝对最低一品以上。

    “你们见过她叔叔?多大年纪?长什么样?”来人问道。

    被人直接戳穿,有痣的男人恼羞成怒,指着那人鼻子,“关你什么事?滚开,这是我牛大的啊!”

    男人毫不留情折断他的手指,“滚!”

    他动作极快,两人知道遇到了练家子,哪敢再逞能,灰溜溜地走了。

    明樱:喂,你们倒是带我走啊!

    “小姑娘,他们是坏人,我帮你赶跑了。”

    明樱:你才是坏人!我就是要他们拐我走啊!气人!

    男人僵硬地露出尽量和善的笑容,“你要找风叔叔是不是?要不我帮你找好不好?”

    这诱拐小孩的语气

    明樱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这人身上气息不像是坏人啊!难道是她弄错了?

    “你真的知道我叔叔在哪里吗?”明樱眨着无辜的眼问道。

    小孩子的眼神总是那么干净纯粹,男人下意识避开,“我会帮你找到的。”

    “谢谢叔叔。”明樱开心笑道:“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耀。”

    “林叔叔好。”

    林耀看着甜甜笑容的小姑娘,似乎有些不忍,最终还是带着明樱走了。

    明樱跟着林耀来到青城最上等的青城客栈,去到最好的天字一号房门外。

    林耀敲了两下门,低声道:“公子,属下回来了。”

    “进来。”里面传来一道稚嫩的少年声音,如珠玉般动听,冷冷的,又自带威严。

    房门打开,里面布置得极为豪华,地上铺着毛毡地毯,博古架上放满了古玩,十六开的山河图梨花木屏风放在正中,右边靠窗的位置,摆着一个香炉,香是冷香,醒脑又好闻。

    这是明樱来到这个世界后,见到的最豪华的摆设了。

    好想摸一摸,一定值老多钱了!

    “小月儿,快见过公子。”林耀低声提醒。

    “见过公子。”明樱脆生生道。

    “林耀!”屏风后的小公子微微拔高音量,大概是教养使然,听得出他在生气,却极力克制住自己并没有大声呵斥。

    林耀头痛道:“公子,您要抓朱大喜属下不反对,可您要拿自己当饵,这如何使得?”

    “所以你要拿无辜的稚子来作饵吗?”小公子冷冷道:“万一出了事,谁负责?”

    明樱瞬间明白过来,这两人也是抓朱大喜的,这小公子跟她一样想用自己作饵,但林耀不敢让主子犯险,要用其他人作饵,两人起了争执。

    “回公子,这小姑娘与家人走散了,差点被人拐走,属下这才将她带了回来。”

    林耀道:“若她不同意,属下定不会强迫她,且无论如何也会帮她找到家人。”

    屏风后的小公子没想到这出,楞了一下,起身走出来。

    看到他的瞬间,明樱只觉得呼吸都停止了。

    小公子不到十岁的模样,却生得极好看,高鼻薄唇,肤白如玉,眼睛并不显双,却很黑很干净,睫毛又浓又长,像画了眼线似的。

    头上戴着玉冠,头发并未全部挽起,而是留了一半在后面,又黑又柔软。

    穿着一身白衣,半点皱褶都没有,那长袍材质极好,反射着月光般的淡淡光华,通身贵气浑然天成,又自带疏离,如高不可攀的谪仙。

    好好看的小哥哥!

    明樱盯着那小公子,狠狠咽了咽口水。

    小公子见她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一双黑眸水洗似的湿润,巴掌大的小脸极惹人怜爱,忍不住对着她微微一笑。

    哇!老娘的少女心!好想抱回去养啊!

    再冷硬无情的人,也会有对某种物体毫无抵抗力的时候,明樱发现,这小哥哥大概就是她的软肋。

    “小哥哥,我叫小月儿。”明樱用最天真最软萌的语气道。

    “小哥哥?”小公子楞了一下,微笑道:“我叫”

    “我家公子姓林。”林耀道。

    “小哥哥好。”明樱心想,我管你姓什么,反正就是好看的小哥哥。

    林小公子道:“小月儿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到你家人的。”

    “至于别的,”他瞥了一眼林耀,声音冷了两分,“你什么都不用管。”

    林耀缩了缩脖子,不敢吱声。

    其实明樱倒是能理解林耀,就小哥哥这长相这通身的气派,怎么扮得了乞丐?

    “谢谢小哥哥。”明樱仰起小脸,眼睛忽闪忽闪,小手遮住嘴神秘道:“小哥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林小公子从没见过这么可爱又不怕生的小姑娘,忍不住弯下腰,将耳朵凑近她,“什么秘密?”

    “其实我没跟风叔叔走散。”明樱小声道:“我们是为了抓朱大喜,才故意装作走散的。”

    林耀:

    明樱虽压低声音,可以林耀的耳力,哪有听不到的?

    搞了半天,以为带回了一个小可怜,原来是个扮猪吃老虎的!

    “小哥哥,要不我们合作吧。”明樱笑眼弯弯,“不过奖赏要归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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