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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9章 四十年后
    「千亿?」郑娟睁大了眼睛。

    「对,千亿,千亿美金。」重生前陆天在振邦集团官网上得知,0年,港岛振邦集团总资产超过一千亿美元。

    这话,是有依据的。

    郑娟轻轻一笑,「别人要是这么说,我会以为他是疯了,你说话,我信。」

    「娟儿,再过四十年,我们才七十岁,一定能赶上的。」陆天紧了紧抱着郑娟手臂说。

    「那好,我一定活到那一天,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在吹牛。」郑娟靠在陆天身上,无限憧憬着。

    ……

    港岛中文台,录音棚。

    今天下午,整个录音棚只有陆天和孙小宁两人。

    上午跟郑娟去了振邦总部,与岳父徐振邦长谈以后,下午,陆天回到港岛中文台。

    这一次,陆天为孙小宁想了两首国语歌,一首是邓丽君的《小城故事》,一首是刘若英的《后来》,这两首歌的旋律都是很适合孙小宁。

    本来,陆天准备一下多教孙小宁几首的,可又怕一下创作太多精品,露出马脚,不好解释,只能一首一首慢慢教了。

    精品就是精品,陆天唱完这两首歌后,孙小宁又有些不能自已了。

    扑到陆天的怀里,眼圈红了起来。

    陆天手掌轻抚着孙小宁的脸蛋,「小宁,你怎么哭了。」

    孙小宁哽咽了两声,靠在陆天怀里,「姐夫这两首歌,演唱难度都不大,可以说,给谁唱都会成名。你把这两首歌都给了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了。」

    「小宁,你是我的爱人,这就足够了。」陆天轻揉着孙小宁长发。

    「可是,你不缺女人,你不对我这么好,也会跟着你的。」孙小宁淡淡道。

    陆天将窝在他怀中的孙小宁微微扶起,「小宁,你没必要自卑,跟你说吧,你这样清纯的女孩,一直是我喜欢得那种,绝不是为了让你留在这个家,才会这样的。再说,正因为这两首歌相对简单,才需要更好地演绎,这样的歌,只有你才能唱出味道。」

    陆天的一番话,让孙小宁不在那么纠结了,抹了抹脸上的眼泪,「姐夫,我信你的话,好好唱这首歌。我今天,我向你保证,无论将来怎样,这辈子我都是你的。」

    「小宁,只要你不离开我,这辈子,我是不会离开你的。」陆天同样保证道。

    ……

    一个下午,陆天和孙小宁一个音符一个音符抠这两首歌。

    已经是晚上六点,终于校准了最后一个音符,孙小宁激动的说:「姐夫,我,唱给你听。」

    陆天摇了摇头,说:「小宁,伴乐都在外面等着呢。我把你娟姐叫来,让伴奏合一下音,一起来听。」

    「那,那也好。」孙小宁裹了裹嘴唇。

    能看出来,孙小宁多少有些失望。

    陆天感觉到了她的失望,拉起她的手,「小宁,等回去,有得是时间,别让别人等的太久了。」

    「姐夫,以后,我每天都给你唱歌。」孙小宁说。

    ……

    小舞台上,只有孙小宁一个人,静静地站着。

    台下,陆天、郑娟、水自流、徐晓秋,还有特意赶来听歌的徐晓夏、郑光明站在一起。

    除了亲友团以外,振邦影视两名音乐制作人大牛和小刚,也站在了下面。

    孙小宁清了清嗓子,拿起麦克风,冲着乐队做了下手势,音乐响起,孙小宁缓步走到舞台中间,唱道: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

    看似一幅画,听像一首歌,人生境界真善美,这里已包括;

    谈的谈,说的说,小城故事真不错;

    请你的朋友一起来,小城来做客……」

    正如孙小宁说的那样,《小城故事》很简单,每个歌手都能唱好。

    也正如陆天说的,不是每个歌手都是孙小宁。

    越是简单的歌,越需要出类拔萃的演绎才行。

    在孙小宁的演绎下,《小城故事》中音质纯净、音色美如彩虹般的酡红,塑造出一种既古典又现代的婉约形象。歌曲沉稳中流露着甜美、温柔中蕴含着活力,充溢着摄人的魅力。

    台下众人,无不被歌声所感染,跟着哼唱起来。

    音乐停止,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第一个冲上舞台的是徐晓秋,张开双臂与孙小宁紧紧拥抱后,说:「小宁,你就是下一个天后。」

    「晓秋姐,是姐夫的歌好,换成谁都能唱这么好听的。」孙小宁谦虚道。

    「看来,你也跑不掉了。」徐晓秋轻笑。

    「跑不掉了?什么跑不掉了?」孙小宁明知故问。

    「还装,你和我姐夫好上了吧?」徐晓秋小声说。

    「我,我还是姑娘呢,怎么可能。」孙小宁继续不承认。

    「你啊,就是嘴硬。行了,我下舞台,接着听你唱第二首。」说完,徐晓秋缓步下了舞台。

    孙小宁刚来港岛的时候,除了郑娟以外,走的最近的就是徐晓秋了。刚来港岛,面对徐晓夏的冷眼,徐晓秋对孙小宁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那个时候,孙小宁感受到了温暖。

    正因为这样,孙小宁时常跟徐晓秋说说心里话。

    今天,之所以没有说出真话,更多是因为郑娟的原因。孙小宁觉得,郑娟要是想让徐晓秋知道,自然会跟他说。

    不想让她知道,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总是不好。

    见徐晓秋走下舞台,孙小宁又走回小舞台中央,示意一下音响师,伴乐声起。

    孙小宁把麦克风放在架子上,随着音乐,优美的歌声从她喉咙里发出,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你轻声说。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那个永恒的夜晚,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唱着唱着,孙小宁想到了四年前自己一个身无长处的小姑娘,孤身一人来到港岛。

    起先,受尽冷眼,坚强的内心,让她愈发强大,终于走到了今天。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心中,感慨万千。

    又想到,在陆天怀中,被他拥吻的情景,阵阵甜蜜涌上心头。

    也许,这就是爱情。

    尽管陆天爱着很多人,可在孙小宁心中,只要有个位置是她的,就足了。

    这样的歌声,不仅感动了孙小宁本人,台下的郑娟、徐晓秋和徐晓夏也不禁动容。

    无论是郑娟和陆天、徐晓秋和水自流或是徐晓夏和郑光明在一起,都是历经风雨,不是一帆风顺的。

    这首《后来》,唱到了她们的心里,自然引起共鸣。

    当「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永远不会再重来。

    有一个男孩

    爱着那个女孩……」歌声结束,徐晓秋哭了,徐晓夏哭了,连一向坚强的郑娟眼睛也湿润了。

    这首歌正是描述从穿着蓝色百褶裙制服的少女,一路成长为***,历经多少波折,才对感情有所领悟。

    每一个女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自然有这样的感伤。

    孙小宁默默走下舞台,走到陆天身前,她真想扑在陆天身上,在他怀里痛苦一场。

    不过,理智告诉她,这里,不行。

    于是,她深深向陆天鞠了一躬,深情说道:「姐夫,谢谢你为我创作了这么好听的一首歌。我会把她唱好的。」

    陆天也是格外激动。

    这两首歌,都是他重生前的记忆,今天再听,依旧格外激动。

    要是没有旁人,他也想把孙小宁抱在怀中,与她一起分享这份激动。

    不过他知道,自己和孙小宁的关系,不能让外人知道。

    想到这些,陆天微微一笑,「小宁,是你唱的好,才让这首歌这么好听的。」

    「不,是你的歌好。」孙小宁坚持说。

    郑娟见状笑了笑,「好了,你们都不用谦虚。要我说,歌作的好,唱的更好。」

    「我姐说的没错,姐夫的歌好,小宁唱的也好。」郑光明凑到跟前说道。

    「怎么哪都有你啊?」徐晓夏瞪了郑光明一眼。

    以前,郑光明时常指责徐晓夏,自从两个人发生了关系,同居到了一起,郑光明对徐晓夏言听计从了。

    一方面,是郑光明真心爱着徐晓夏。两一方面,郑娟也给郑光明打了预防针,和徐晓夏在一起,绝不允许他出轨,哪怕精神上的也不行。

    要是出轨,就给他送到寺庙,做和尚去。

    小的时候,出家是郑光明的最执着的念想。自从知道了女人的好,郑光明再也没有那个念想了。

    做和尚,坚决不行。

    听到徐晓夏的训斥,郑光明知道,徐晓夏一定是因为他跟孙小宁多话,不愿意了。

    想到这里,郑光明忙说:「晓夏,我就是夸夸我姐夫的歌好听,没别的。」

    「你明明是想跟小宁套近乎,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徐晓夏板着脸。

    郑光明抓了抓头发,「晓夏,你领会错了,我真不是那个意思。」

    郑娟见两个人斗起嘴来,笑道:「行了,你们要吵架,回家吵去。这两首歌,很好听,大牛,小刚,从明天开始录制这两首歌,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十天内成品要出来。能做到么?」

    「老板,没问题!」小刚说道。

    「那好,你们下去忙吧。」郑娟说。

    很快,小舞台只剩下与徐家相关的人——陆天、郑娟、水自流、徐晓秋、郑光明、徐晓夏、孙小宁。

    郑娟伸出手腕,看了看时间。

    说:「已经快八点了,回家吃饭太晚了,咱们去茶餐厅一起吃顿晚饭。」

    「姐,家里的酒店都吃腻了,换换口味,去别的地方吃吧。」徐晓夏挽着郑娟的手臂说。

    「那你想去哪吃?」郑娟问。

    「港丰日式料理很好,咱们去那吧。」徐晓夏想想说。

    「现在去能有座位么?」徐晓秋问。

    「打个电话,问问不就知道了。」说着,徐晓夏跑开了。

    没几分钟,徐晓夏一路小跑回到众人身前,「姐,有包间,咱们去吧。」

    「行,咱们走。」郑娟应声说。

    ……

    港丰日式料理是港岛最好的日式料理,也是价格最贵的日式料理。

    人均消费二百港币,而这个年代,一名

    普通港岛市民,一个月的薪水也就一百港币。

    为郑娟几人留着的包间,是饭店的最大包间,三位男士坐在一边,四位女士坐在另一边。

    包厢隔壁,司机和保镖坐在一桌,时刻留意着周围动静。

    出来的时候,陆天看到还带了四个保镖,陆天觉得没什么必要。

    有他在,没人能伤害到他们。

    郑娟不那么看,她知道陆天很能打,一个能打一群。

    可郑娟觉得,陆天马上将来是振邦的负责人了,还让他动手,有些难看。

    所以坚持带上保镖。

    在港岛,一切都是郑娟说的算,陆天就不再说什么了。

    这家饭店是陆天第一次来,也是重生后第一次吃日式料理。

    其实,重生前,陆天同样没吃过日式料理,毕竟日式料理很贵,不是他一个工薪族能承受了的。

    一分钱,一分货,这家日式料理果然地道。

    已经快九点,每个人都是饥肠辘辘,菜肴一上,几个人就大快朵颐起来。

    吃饭五分饱,孙小宁站了起来,对身边郑娟说:「姐,我去趟卫生间。」

    「我跟你一起去。」说着郑娟也站了起来。

    「我陪你们。」陆天见他们要出去,忙说。

    「卫生间就在隔壁,外面还有保镖,没事的。」郑娟说。

    「娟儿,我跟着出去,觉得心里踏实。反正我也要出去的。」

    「那也行,你跟我们去吧。」郑娟想想说。

    三人一起离开包间,向隔壁的卫生间走去。这时,从不远包间走出一名秃顶男人,手臂搭在一名女子腰间,一起向外走。

    孙小宁连忙拽了拽郑娟的衣袖,「姐,那个女的是李茜吧?」

    郑娟顺着孙小宁指的方向望去,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不过还是能认出来,跟着秃顶男人一起走出餐厅的正是从振邦离职去到恒天的李茜。

    不禁脱口而出,「对,就是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