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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此弟不可久留
    栎阳城东,一片四角拥有箭楼,周围用篱笆扎起来了的农田边上。

    刘盈蹲在树荫之下,打开一个小小口袋,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玉米粒。

    这些,是玉米三代目。

    初代目,是刘盈种植在阳翟,                韩王成行宫后院的那五颗。

    只可惜玉米生生不息,而韩王成却被项羽无辜诛杀……

    刘盈摇摇头,将面前的玉米摊开,检查着是否有虫蛀或是腐烂的现象。

    阳翟之时,因为品种没有退化,而且在刘太公和丁义的细心照料下,水肥都供应的足足的,                所以五颗玉米,                一共长出了近六千颗种子。

    这几千颗种子,                构成了玉米二代目。

    按照刘太公所说的种植高粱的标准,近六千颗种子,播撒在了接近四亩的上田之中。

    嗯,这时候应用的是秦亩,大小相当于市亩的三分之一。

    等到秋天的时候,玉米在精耕细作之下,展现出了它即便是在后世,也无可匹敌的亩产第一的特性。

    脱粒后上秤秤量,亩产三石!

    这一时期的小麦和粟米,通常只有每亩一石半的产量,水稻稍稍高一些,两石。

    如果将二者的田地换种上玉米的话,则到了收获的季节,                可收获的粮食数量至少起码能多一半!

    而玉米杆子,                当做柴草使用的话,也比麦秸或是稻杆耐烧很多。

    于是,                收获的当晚,整个汉中城中,                萧何刘太公等目睹了当日称量过程的人,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萧何带领数百甲士,亲自上门,将那十几石的玉米粒拿走了一多半,用于在官田内播种。

    而现如今刘盈手里这些,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他只打算在这里种个两三亩,至于他手中的其他玉米种子,他将之送到了关中各县种植。

    毕竟天有不测风云,所以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万一他这边的玉米到了成熟的季节,突然遭遇天火狂风或是暴雨之类的灾害,颗粒无收的话,至少其他地方还有种子。

    生生不息。

    就像人类简史中所说,并不是人类驯服了小麦,而是小麦驯服了人类。

    刘盈打算被玉米驯服,主动帮着对方提前两千年,就遍布在欧亚大陆之上!

    至于他在这里种的这两三亩地?

    他并不准备再委屈自己,他的计划是,留下一半用作种子,另外一半则分批次,                从鲜玉米吃到老玉米,最后再贴两回玉米面饼子……

    刘盈面前,被用曲辕犁反复翻耕了几遍的土地上,不知道被刘太公从哪里搞出来的十几个男人,从腰间解下小锄头,弯着腰,分工明确的挖坑,播种,填土。

    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没办法,玉米种子太少了,不能像播种水稻或是小麦那样随意。

    每一颗,都很珍惜!

    所以,吃起来的时候,刘盈也绝对不会浪费任何一颗!

    在刘盈身旁,是保持着同样姿势,蹲在阴凉地的刘太公,刘肥,以及将头发梳起,穿着男装的刘乐,和刚刚学会走路,被刘太公带到田边教育的刘如意。

    “国以百姓为根,民以谷为命……民无谷,则国失其根……故此,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yng]飧而治……”

    在刘太公的滔滔不绝中,刘肥盯着远处一个田鼠洞,默默留着口水,刘乐蹲在他身边,不时用眼神怂恿,高鼻梁大眼睛的刘如意,则牙牙学语,混胡不清的重复着刘太公的语句,逗得刘太公笑得合不拢嘴,满脸欣慰。

    此弟不可久留哇……刘盈眼神一凛,从地上捡了一块土疙瘩,递给了什么都想往嘴里塞一塞的刘如意。

    …………

    栎阳,汉王宫。

    躲在后宫中许久,意图雨露均沾,故此君王不早朝的刘邦,终于出现在众人面前,开始审视起了这段时间发生的大事小情。

    和他预料的一样,彭越多次袭击了项羽的运输队,导致楚军粮道断绝,所以小小失利后,项羽就选择罢战而回。

    此刻军粮不济,强行和韩信对垒,不会占到任何便宜。

    刘邦揣摩着,自己和项羽之间的战争,再开始的时候,应该就是秋收以后了。

    一来是楚军多日征战,从去年开始攻齐,一直打到现在,没有一刻停留,士兵的厌战程度已经到了极点。

    至于剩下的一个原因,还是老生常谈的粮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没有充足的粮食储备,怎么可能打得起来?

    刘邦合上密报,嘴角苦笑,其实这样的问题,在汉军之中也同样普遍存在。

    军粮,其实汉军也已经到了即将断顿的边缘。

    而厌战度之前不显的主要原因,一是汉军接连收降西魏国,殷国,河南国,一路高歌猛进,所以气势如虹。

    但最重要的一个点,在于汉军之中,有着大量的关中子弟。

    和楚军决战,是复仇之战!

    子贡问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国仇家恨之下,项羽一日不亡,则关中之人的仇恨,就一日也不会削减!

    刘邦打开第二份奏报,极其艰难的了起来。

    这并非是书写之人写的过于高深奥妙,晦涩难懂,而是对方的字,写的歪歪扭扭,还不如狗爬!

    他翻过来看了一眼署名,于是释然,嘴角扬起带有几分讥讽意味的笑容。

    署名之人,正是周勃。

    嗯,刘邦的字其实写的很好,刘盈平心而论,如果他的字能够流传下来,未必输给很多的书法大家。

    在原有的历史线上,刘邦在临死的时候,还叮嘱刘盈,让他好好练字,免得还不如自己……

    而刘盈,在六七岁的时候就被立为太子,日常教授学问的都是饱学之士,完全没道理写不好字。

    所以,刘邦的文化水平,其实并不太低。

    大殿内,看着奏疏的刘邦,嘴角的笑意微微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薄薄的怒意。

    周勃写的奏疏中,很是弹劾了一番陈平。

    比如他和嫂子私通,比如他先后效忠魏国,西楚,是个朝秦暮楚之辈,比如他收受众将贿赂,谁给的钱多,他就给谁派肥差……

    其实对于刘邦来说,受贿以及朝秦暮楚,是他可以接受的。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但唯独一点,和嫂子私通,这挑战了刘邦的道德底线!

    嗯,后世里很多开嫂子梗的人,其实大多都没有嫂子,如果有的话,那就只能敬你是个禽兽了!

    刘邦回想起,当日向他引荐陈平的,正是舍人魏无知。

    于是他叫过在殿外当值的魏无知,将周勃的奏疏递给他看。

    魏无知匆匆看过之后,微笑摇头。

    刘邦有些疑惑问道:“你笑什么?”

    魏无知稍稍躬身反问道:“我王需要的,是人才,还是圣人?”

    刘邦满脸疑惑:“有区别吗?难道人才,就不能是圣人了吗?”

    魏无知摇头而笑:“能,完全能。只是这样的人,凤毛麟角。我王身边,恐怕只有一人能同时兼备这两点。”

    刘邦知道魏无知说的是张良,所以他仔细想了一下,要是按照张良的标准,那确实是凤毛麟角。

    在刘邦的颔首赞同中,魏无知继续说道:“我王需要的,是能够辅助我王,战胜项羽,澄清宇内的人才,并不是尾生,孝己那样的有着高尚品格的人!”

    “楚汉交兵,胜负未知之际,我举荐的,自然是能出奇谋,对汉国有利的人才。至于对方和嫂子如何,亦或是收受钱财,只要不影响到国家,为何,要去计较呢?”

    刘邦想了想,觉得对方说的也有几分在理,但是心中,还是有一种吞了苍蝇的感觉。

    于是魏无知继续说道:“我王既然心生疑窦,为何不招陈平前来,一问究竟呢?”

    刘邦捻了捻胡须:“就这么办吧,叫陈平来见我。”

    …………

    少顷,大殿中,陈平汗流浃背,匆匆而来。

    刘邦见状,让人去冰窖中再取一些冰来,放在殿中降温。

    他看向陈平,有些支吾的问道:“你可知我为何叫你前来?”

    陈平坦荡荡说道:“知道,但有些事情,臣解释不清,也不想解释,世人愿说,就让他们说去好了。”

    刘邦目光一凝,嘴角微扬,但还是面如寒霜的质疑道:“先生之前侍奉魏王,后来又投了西楚,现如今追随与我,一个讲信义的人,怎会如此三心二意?”

    陈平躬身一礼说道:

    “臣在魏王那里时,魏王不听臣之言,终落得个**而亡。”

    “臣在项王那里,项王虽然用臣,但所信赖的,或是项氏子弟,或是姻亲兄弟。臣纵有再大的本事,也无用武之地。”

    “如今,臣听闻我王善于任用贤才,因此前来归顺。蒙我王不弃,委以重任。但日常办事,却需要钱财,所以臣才收受众将财物。”

    “若是为此,请荣臣将财物封存后交还府库,辞官归乡……”

    刘邦拍了怕他的肩膀:“是我考虑不周,这样吧,受贿之事,不可再做。若是缺钱了,只管来找我要。只要我有,要多少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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