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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接人
    高强在这个梦境副本中的身份是个混混,现实中也差不多。

    很会打架,在梦境副本获得好处后,力气变大,更会打了,随随便便一打七。

    去参加什么UFC轻松拿冠军的那种。

    却不想,被人按住动弹不得——感觉好像能动,可以当高强尝试的时候,肩膀上的手便犹如一座大山压下来。

    感觉骨头都要碎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高强不再看夏阎真,安静下来。

    前面一点,大头发被陶鄂抓住,一时也觉得挣脱不开。

    见此人没有再动手的意思,陶鄂立刻放开了手,可以看见大头发手腕上红印子正在消退。

    上个任务中,陶鄂因祸得福。

    玉石针镇压了疯兽的“疯”,却没有镇压疯兽的“力”,陶鄂的力量速度反应方面在提升。

    假以时日,说不定可以做到通道中黑毛怪躲子弹的同款操作。

    “你真把脑子撞坏了?”大头发看着高强疑惑道。

    被挡了一下,态度顿时温和很多。

    “是啊,大头哥,他老半天才想起来我们。”陶鄂说道。

    高强的身份是帮派福兴义的四九仔。

    四九仔就是帮派社团里面的小弟,属于最基础的基础成员,大底。

    他跟的人,或者说带着他走上帮派道路的引路人叫做大头发。

    那本日记上有给出信息,还非常贴心地说明高强刚撞了脑袋,给了個“失忆”的借口。

    眼前的男子脑袋的确不小,陶鄂盲猜这人就是大头发。

    “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有台阶下,大头发语气缓和下来。

    “应该不用,可能就是迷糊了。”陶鄂说道。

    “你们是……”大头发看向夏阎真等人,“扑街,小强的老乡对吧?”

    “对,过来讨个生活,我是小高的表叔,我叫陶大。”陶鄂简单介绍了一下大家的身份。

    按照日记给出的信息,几个人刚过来没两天,和这个大头发有过远远的一面之缘。

    现在才算认识。

    “哦。”大头发应了一声,看着陶鄂说道,“你力气挺大啊。”

    “土里刨食的,力气有点。”陶鄂露出“憨厚”的笑容。

    大头发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眼珠子转了转:“既然没事的话,你们要不要一块来?”

    “什么?”高强问道,“去干什么?”

    “你个扑街,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怎么不直接去死啊!”大头发又骂了起来。

    讲话风格倒是和黄毛高强如出一辙。

    一旦习惯,那些词就是语气助词,也不是真的在骂人。陌生人见面这么说,遇到脾气火爆的,是要动手的。

    难怪古惑仔没事老打架。

    “什么事情?”陶鄂立刻接过话头,防止两个混混又吵起来。

    因为夏阎真就站在旁边,高强也没二次起跳。

    “大佬的兄弟要出来了,我们要一块去接,壮壮声势。”大头发说道,“前两天和你说过的,这都忘了。小心大佬真的让伱扑街啊。”

    大头发虽然是带高强入福兴义的,说是他大哥。

    但如果真的从帮派成员等级上来说,他和高强一样,都是最底层的四九仔。

    自己其实也是小弟。

    他直接跟的人则是草鞋,比四九仔高一档,以前负责各种奔走联络的职位,现在的话,没那么严格划分。

    主要还是表明此人是真的在帮派里“登堂入室”,是兄弟了。

    而大头发口中的大佬,则是福兴义的红棍,高级职员,帮派里最能打的一个。

    真正混出名堂的人。

    以前一个帮派、社团,要当坐馆(老大),必须是当过红棍的人才行。

    现在就没那么讲究了,谁能带社团发展,赚钱,能不能打也无所谓。

    有句话说的好,古惑仔不用脑,一辈子都是古惑仔。

    而对高强、大头发这种四九仔来说,红棍就是高山仰止的大人物了,吩咐下来要他们办事,自然屁颠屁颠的。

    高强一时间不知道要不要去,不由自主地看向陶鄂。

    “你们一起来,给你们二十块。”大头发也注意到他的小弟扑街强听他表叔的,开口说道。

    他跟的草鞋,手下也没几个人。

    要是他能拉上五六个人一起去,多威风,说不定就入红棍南哥的眼了。

    到时候不是起飞?

    “一人二十?”陶鄂问道。

    “所有人二十。”大头发没好气道。

    一人二十,四个人就是八十,那是多大的钱啊。

    以目前的物价水平,二十块足够一个人下一天的馆子了。

    “去。”陶鄂答应下来,他在意的不是钱,而是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包括小佳在内,一群人就这么出发了。

    众人一路留心周围的情况,他们现在住的地方,低端不失热闹。

    人声鼎沸。

    各种矮矮的楼房林立,道路曲折,多拐几个弯,就有迷路的风险。

    大头发在前面带路,然后带着一群人上了公交车。

    是的,作为一个底层四九仔,大头发混得很一般,没有车子可以代步。

    现在要去比较偏远的郊外监狱,就只能坐公交了。

    大头发跟着的草鞋倒是有车,可加起来十人也坐不下。

    只能到监狱外再汇合。

    一路换乘好几次,搞得黄毛高强嘟嘟囔囔,心气全无。

    他是谁?

    穿梭于梦境副本,完成各种不可能的任务。

    一把西瓜刀,从南街砍到北街,南天门砍到蓬莱东路,浴血奋战不眨眼,旁人看了就瑟瑟发抖。

    结果现在在这里挤公交?

    好不容易有了个座位能坐下,旁边一老头还有个死盯着自己,好像自己犯了什么天条似的。

    逼格都被公交车挤没了!

    到站下车的时候,高强一副要死的表情,头发都耸拉在那,跟个打输的斗鸡似的。

    “要死了!你来哭丧的吗!”大头发见了骂道。

    “我哭丧——”高强顿时来了精神。

    不过尼玛两字还没说出口,几辆车子飞驰而来停下。

    最前面是一辆非常张扬的红色敞篷跑车,驾驶座上坐着染红发的男子,戴着墨镜。

    哪怕遮住了大半的脸,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嚣张放肆的表情。

    “南哥!”

    大头发一脸见了亲爹的表情迎上去给红发男子开门。

    此人就是福兴义的红棍,林南。

    “你是……”林南摘下墨镜,看了大头发两眼,“哦,大头发是吧。”

    “南哥您还记得我啊!”大头发脸上笑开了花。

    “当然了,你是我的小弟嘛。”林南拍了拍大头发的肩膀,拍得大头发身子都酥了几分,“还带了不少人,有心了。”

    他扫了夏阎真五人,虽然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个女人,不过无所谓了。

    “南哥你吩咐了,上刀山下火海啊!”大头发目的达到,笑得合不拢嘴。

    后面的车子上也下来不少人。

    一群人在监狱门口不远处聚集,让狱警直皱眉头。

    很快,有一个男子拿着一个袋子,慢悠悠从监狱里走了出来。

    此人年纪不大,身材消瘦,脸颊凹陷,眼眶还很深陷,活像是一个大烟鬼。

    似乎不太适应外面的阳光,他眯着眼睛。

    “贵哥!”

    林南张开双臂,大笑着迎了上去。

    孔通贵看向林南,露出一个有些渗人的笑容,张开双臂和林南抱在一起。

    “南哥!”

    两人互相叫哥,带着一丝调侃。

    “终于出来了!好兄弟!”林南拍了两下孔通贵的后背才放开。

    “看起来你混出头了。”孔通贵看着林南说道。

    “现在是红棍!”

    林南不介意在自己的兄弟面前炫耀,紧接着对周围的一群人吩咐道,“我兄弟!叫贵哥!”

    “贵哥!”

    以大头发叫的最为响亮,一群人齐齐出声,喊声震天。

    小佳看着孔通贵,眉头皱起,往飞鹏身边多走了一步。

    飞鹏注意到女友的异常,低声问道:“怎么了?”

    “这个人有点不对劲,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小佳低声说道。

    “什么不对劲?”黄毛高强兴冲冲,“他有问题?是不是我们的——”

    “咳咳。”

    陶鄂咳嗽一声,打断高强的话。

    有些话不能在外面乱说,暴露他们的身份可不好。

    “阿贵。”林南揽着孔通贵说道,“你刚出来,身边肯定要用人,这里人随便你挑。”

    “这么大方啊,南哥。”孔通贵笑道。

    “没有你,我都不知道在哪埋着呢。只要我有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林南说道,随即又压低了声音,“这段时间,我们跟和群英摩擦不小,我这里会比较麻烦。”

    “需要我帮忙吗?”孔通贵问道,“虽然是个四九仔,但我也是福兴义的一份子。”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有些怪异。

    “不用,你刚出来,先好好享受生活,等事情过去了,想要做什么和我说。”林南说道,“我给你安排。”

    “好。”孔通贵答应下来,“那我挑几个人跟我一下,十年,我连卖鱼丸汤那个小店往哪个方向开都忘记了。”

    林南拍了拍孔通贵的肩膀:“那店关了。”

    “关了啊,那老板娘呢?”

    “嗯,别想了,那个老板娘都不知道去哪了。”林南笑了一下。

    “艹,那可是我的初恋啊,就这么没了。”孔通贵说着,把目光投向林南带来的一群人身上。

    然后,他指了指人群中很不起眼的小佳说道:“就让那个小丫头跟着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