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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 首辅归位,专属雅称
    早在汉代开始,百家就隐隐开始归一。

    无论是墨家,还是法家,又或者道家的杨朱,其实并没有真的消失。

    只是随着儒家成为王朝正统,又经历千年的发展之后。

    这些家除了核心理念之外,其余大多都被尽数改造,变相成为了儒家的一部分。

    如果在治学上,对于学说学派严谨一些还说得过去。

    可如果治国上,还囿于门户之见……

    那只能说,这人无论是学问,还是施政能力,都还不到家。

    真要说,陈勤之在《谨始十事》之中的建议,不少还都和墨家提倡的节用、尚贤等等类似。

    所以冯一博才说他“融百家所长,不会囿于门户之见”,自然也是有的放失。

    “侯爷不用给老夫戴高帽子。”

    陈勤之闻言笑了笑,又摆了摆手,才道:

    “我虽无门户之见,却终究是儒门弟子,若是侯爷想借儒门圣人之名,行法家之事,老夫自然要斟酌一二。”

    之前他还觉得,冯一博传播新学的方式是歪门邪道。

    但此时结合更一步的言行,他已经有所察觉。

    无论是以“君子之名”要求别人,还是所谓“小康”。

    其中都隐约透露着法家一脉的行事风格。

    以圣人之言作为准绳,以君子之诛作为手段惩治。

    看似尊的是儒门,实则行的是法家。

    而所谓“小康”就更不用说了,直接引用了法家的话作为阐述。

    倒不是陈勤之不喜欢法家,而是大魏以“仁孝”治国。

    说白了,就是以儒家的核心“礼”治国。

    他当然不会吃什么激将法,因此不等冯一博再说什么,就又道:

    “子曰:‘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

    这个“子”不是孔子,这句话出自儒家的另一经典《荀子》。

    “礼”从西周开始,就已经发展成一整套用以维护统治的宗法。

    相比之下,“法”产生的时代就晚了一点。

    所以严格来说,“礼”甚至在很多时候还要大于“法”。

    很多时候,不守“礼”同样算是犯罪。

    而礼和法相悖的时候,往往是礼更胜一筹。

    正所谓: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历代律法之中,都有“亲亲相隐不论罪”的原则。

    甚至还有“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

    这都是“礼”在“法”中的延伸。

    冯一博闻言,却摇了摇头,笑道:

    “窃以为,德以修身,法以律人。”

    他认为,道德约束的是自己的,法律守护的则是做人底线!

    “有法可依是为道,谨刑慎罚是为德,道德二者并行不悖。”

    冯一博用道和德,来阐述法和礼的关系。

    还说两者并不冲突,而且可以互补。

    这样的比喻,让陈勤之不由微微皱眉。

    可仔细一琢磨,却又觉得颇为贴切。

    只是,贴切归贴切,他还是有些不能认同。

    “大魏以仁孝治天下,自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严刑峻法终究要为天下人所弃,强如大秦,亦二世而亡。”

    读书人就是这样,动不动就说始皇帝暴政。

    除了总爱说秦朝“焚书坑儒”之外,还总拿“严刑峻法”说事。

    然而仔细查证就会发现,焚书坑儒纯属胡说八道。

    完全是始皇帝在统一天下之后,还想统一思想。

    而他厚待的儒家,却对此反对极为激烈。

    就连《史记》写的都是儒家反对郡县制,惹得始皇帝大怒。

    “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可见,焚的是《诗》《书》,这事应该是有的。

    但人家坑的可不是儒,而是术士。

    至于所谓的严刑峻法,也在睡虎地秦简出土后得到了印证。

    秦法一直处于修正之中,统一后算是严苛,却也是因时制宜。

    之后的秦法,逐渐开始降低惩处力度。

    说白了,任何朝代开国初期都是这样。

    秦朝也只是乱世用重典,遵循的也是依法治国而已。

    比如陈胜吴广二人失期,按照资料来看,类似的失期应处罚二甲,而非处死。

    因为雨雪失期,更是会免于处罚。

    所以就有一个可能,是两人利用下面人不懂繁琐的秦法,来逼迫大家一起造反。

    甚至两人大概率都不是农民,不然哪来的姓氏?

    就连司马迁的记录,也写的是陈涉吴广“世家”。

    一般对于秦法的评价,都是“虽严且公,虽苛且正”。

    秦法受时代所限,有其局限。

    但后面的汉律,却几乎全盘接收了秦法。

    这就相当于是在其基础上,更新的一个大版本。

    当然,始皇帝的时候可能还好,等到胡亥的时候称一声“暴秦”也不为过了。

    但这应该算是人的问题,而并非秦法。

    硬要找秦法的毛病,除了时代所限。

    还有更新的太快,传递的有点慢。

    最为人诟病的,可能就是对违法者少了一点“仁德”。

    那骂他是暴政的人,是不是因为要被秦法约束?

    或者说,是因为秦朝统一天下而失去了特权?

    所以听到这些,冯一博实在不能苟同,当即摇头道: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与其担心严刑峻法,不如在执行和惩治的时候更加审慎,这岂非才是真正的德?”

    他没有为始皇帝辩驳,因为几千年的偏见不是几句能解释清楚的。

    所以,冯一博只能另辟蹊径。

    他从依法治国之中,找出了可以用“德”的地方。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顿,才大义凛然的道:

    “约之以法,判之以德,则法礼并存矣!”

    法礼并存这个话题,其实在历朝历代早就已经有了雏形。

    只是,受儒家价值观的影响,终究还是以“礼”为大罢了。

    陈勤之闻言,有些明白了冯一博的意思。

    “你是说,慎刑以体现仁德?”

    其实他在《谨始十事》之中,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只是他的建议之中,只有“仁德”,并未强调法治。

    因此,他说到这里点点头,可又话锋一转,道:

    “侯爷此言颇有道理,可现在大魏不就是如此吗?”

    大魏以仁德治天下,从刑部的流程就有所体现。

    比如:三法司相互制约,往来监督查证,并且死刑归于皇帝。

    这样对人命的审慎,都是慎刑的体现。

    还有,除了处以极刑的罪犯,其余都要等到秋斩。

    这样的“缓刑”,也是慎刑的体现。

    没准在此期间还会遇到大赦。

    说慎刑是仁德的体现,丝毫也不为过。

    所以,大魏已经有了这样的律法。

    这就是陈勤之对冯一博所言,不解的地方。

    “是,但不止如此。”

    冯一博闻言摇了摇头,问道:

    “慎罚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但有法必依做到了吗?”

    慎刑有了,但有法必依却又未必。

    不说动不动就天下大赦,只说皇帝一言而决,就有很多人会因此逃脱法律的制裁。

    更不论官官相护,甚至还有人遵循“刑不上大夫”。

    这在冯一博看来,都是特权践踏律法的行为。

    说到这里,他叹道:

    “大魏律其实已经很完善了,但又不够完善。”

    陈勤之心中一动,面色有些奇怪的道:

    “你是说……”

    ……

    随后,冯一博和陈勤之二人秘谈良久。

    从改革说到结党,从礼治说到法治,从普世说到特权,又从……

    总之,从陈勤之府里出来,冯一博满脸的疲惫之中透漏着两分雀跃。

    几日之后,他就让大波去小花枝巷传信。

    冯一博和元春的约定,是每次朝会之前进行传信一次。

    元春会定期让抱琴去荣府走动,他则有专人负责盯着小花枝巷,以便确定是否有新的消息。

    这样每次的朝会上,两边才会知道各自的想法。

    随后的朝会上,元春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又和陈勤之唱了一出“三请三辞”。

    其实说辞依旧还是那一套。

    无非是“朝中缺不得你这样的老臣”,“我们孤儿寡母又无依无靠”。

    最后,再把景顺帝拉出来卖一通惨。

    这一次,陈勤之实在“拒绝不得”,终于勉强接下了首辅之位。

    朝中百官见此,都松了口气。

    他们觉得新帝登基的风波算是过去,朝局迎来了稳定阶段。

    天泰和景顺两朝的新贵,现在也成了老勋。

    受到忠顺亲王的影响,山东那边的新贵全部直接下狱。

    其余的新贵,也都还在调查之中。

    但朝局稳定下来,他们此时也不由都跟着微微松了口气。

    期待新的朝局之下,他们能够得以喘息。

    开国一脉则依旧沉浸在喜悦之中,终日里得意洋洋。

    尤其和贾府有亲的,都觉得自己成了当朝的新宠。

    不少人悄然放开了手脚,准备大干一场。

    捞钱的同时,也落井下石打击一下新贵的气焰。

    荣府自不用说,每日车水马龙。

    就算不求办事的,也去混个脸熟。

    新党有了主心骨,又感觉有了希望。

    不少人都送上拜贴,或是投靠陈勤之,或是投靠李守中。

    两边都试着投一下的骑墙者也有不少。

    总之,先在内阁之中找个墙头再说。

    一时间,朝局确实相对稳定下来,百官皆大欢喜。

    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又发生了一系列人事变动。

    虽然对他们影响不大,但有心者很快就发现一件怪事。

    这些变动,竟然多多少少都和冯一博有关。

    或是他的同门,或是他的同年,或是他的同乡。

    这些人都还年富力强,却都入部任了要职。

    李守中成为次辅,他的门生,也就是冯一博的同门,有人升官不足为奇。

    可冯一博的两个好友,却出人意料的升了官。

    杨明新去了工部,成为正五品的营缮清吏司主事。

    这也就算了。

    刘正更是直接升任正三品吏部右侍郎,专司外官的吏治考核。

    还有远在江南的周俊,也被调回都中。

    到户部任从五品的员外郎一职。

    就连在象山有过一点交集的王至善,也被调回都中。

    入刑部领了正六品的主事。

    这在百官眼里,简直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于是,冥冥之中的墙头又多了一个。

    这个墙头,还不限制文武。

    无论是新贵,还是开国,又或是新党。

    全都一股脑的涌了过来。

    可同陈勤之、李守中一样,冯一博也闭门谢客。

    除了一些旧识门子还会通禀一声。

    其余问都不问,就是一律不见。

    为此,冯府的门子数量从两班十六人直接增加到了三班四十八人。

    即使翻了三倍,依旧拒绝不及。

    最后只能任由拜贴堆积如山,所有礼物全部被冯府拒收。

    这样的做法却没降低百官的热情。

    因为他们发现,不止和冯一博有关的都升官了。

    凡是他上的奏疏,在朝堂上也都无一不准。

    这更印证了百官的猜想。

    李守中自不必说,那是冯一博的恩师。

    现在一家子人就住在冯府,显然打算在冯家养老。

    对此,朝中百官自是无人不知。

    太后被冯一博所救,感念他的功劳,对他的意见格外重视。

    之前新皇登基之时,几次给予恩赏。

    此时给他面子,也在众人意料之中。

    贾化贾雨村这个贾府的宗亲,凡事都遵从太后。

    自然也跟着赞同冯一博。

    这也算理所应当。

    可问题是,就连首辅陈勤之对冯一博的态度也有些暧昧。

    对他的所有奏请,几乎全都持默许态度。

    这就让百官百思不得其解了!

    但不解归不解,事实就摆在那里。

    这一下,更加激发了他们的热情。

    凡是有点门路的外官,别管见不见,回京都必到冯府点一脚。

    不然别人听他没去过冯府,就会知道他在朝中没什么人脉。

    而且万一入了这位侯爷的法眼,升官发财自然也不在话下。

    一时间,百官闻风而动,纷纷想办法和冯府走动。

    冯府后宅的妻妾常接到各方邀请,自不必说,

    客居冯府的薛家和李家,每日也都有无数人请托。

    就连冯府的下人,在外面都备受尊崇。

    若非冯府治家有道,用的又多是在南海见过事面的老人。

    知道他“黑龙王”手段的人,敢胡作非为的几率不大。

    不然,恐怕冯府的下人早就都成了贾府那样的刁奴。

    在外胡作非为,怕也无人敢管。

    新皇登基后,冯府的声势一时无两。

    比起太后的娘家荣国贾府,还要有过之。

    甚至,百官私下里还给冯一博起了个雅称别号。

    按理说,礼部侍郎的雅称本该是“小宗伯”。

    可冯一博这个礼部侍郎却不一样。

    他的能量,比起“小宗伯”可高了不止一筹。

    眼下,即使是六部尚书也不如他的话好使。

    所以私下里,百官都称他为……

    小阁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