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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她要举报!
    秦丽就是太年轻呀!

    她没经历过秦齐家这些事,就他爸妈那重男轻女的思想,要真是生了两女孩,那她的日子肯定比现在还惨。

    “对了,秦齐,昨天我妈又从你三婶那买了欧米伽3,你买了没有?自从我打了营养针,真觉得每天都元气满满呢!”

    秦丽笑得两眼眯成一条线。

    秦齐瞬间石化。

    没想到朱甜甜动作这么快,更没想到朱甜甜那张巧嘴能这么厉害。

    她怎么还能从秦丽那个只偏心儿子的家里掏出来钱的?

    秦丽又生怕被别人听见似的凑到秦齐耳边,“这次是我妈偷偷给我买的,我爸还不知道呢,用的是她多年偷偷攒下来的私房钱!”

    秦齐问她剂量,竟比自己当时的用量还要多一倍。

    秦齐脚步一顿,急忙摆手,“千万别搞那么多,这样打早晚会出问题的,我都不敢打了!”

    秦丽却还是一脸幸福的憨相,“可我觉得挺好呀,现在即使晚上学到十一点我都不怎么累呢。”

    朱甜甜真是赚钱不要命啊。

    秦齐只觉满腔怒火直往上窜,她再也不能坐视不管了!

    本想指望朱甜甜能稍微收敛一点,可这两口子实在太贪婪了。

    为了赚钱,他俩能什么都不顾,哪会把秦齐这个初中生的三言两语放在心上。

    这样下去,只会害了更多孩子的前途。

    秦齐快走了一路,都没把胸中那口恶气压下去!

    她沉下心先把秦书送到初一年级那边,很巧,秦书分到跟秦大鹏一个班的。

    “秦大鹏!照顾一下你二姐。”

    秦齐敲敲窗玻璃提醒秦大鹏。

    秦大鹏抬头回应,立马又奋笔疾书地抄着昨晚就该做完的作业。

    回到教室,秦齐拿出纸笔也开始奋笔疾书,她要举报!

    等今天回家再找一下之前打营养针的盒子,还有那支口服液的瓶子,明早一起都寄出去。

    绝不能让朱甜甜继续那么嚣张了。

    吴弋看秦齐一来就闷头忙着,也没敢打扰她。最后实在好奇心作祟才问道。

    “齐姐,你这是昨晚上没做完作业嘛?啥时候结束啊!我还想着告你点好消息呢。”

    秦齐嗯了一声,“等会等会。”

    吴弋抓耳挠腮地等着秦齐。

    整整一个早自习,秦齐的头一下都没抬起来过。

    直到第一节课上课铃声响起,吴弋才瞅着机会告诉她,吴华哥今天会把他家和张坤家的玉米都拉去农贸市场。

    秦齐听了这好消息,那暴躁了一早上的心情才算平顺了不少。

    中午一放学,秦齐就跑去初一年级,趴在门后看秦书适应得怎样。

    只见秦书安静地趴在桌子上,显得百无聊赖。

    秦齐拉上秦书就急匆匆赶去集上买雨靴,一会还要回来给吴弋辅导功课,这中午的时间实在紧迫。

    大集上雨靴的种类并不多,只有大红色、浅粉色和天蓝色三种,雨靴侧面画了每个女生见了都挪不开眼的白雪公主图案。

    两人都选了大红色,最后秦齐又给小妹买了一双粉色的,总共花去10块钱,另外又多买了两把雨伞,家里的两把伞一把漏雨,另一把掉了只剩半截伞柄,根本就不能用了。

    中午秦书和吴弋第一次一起上课。

    没想到这两人倒是能学到一起,水平不相上下。

    秦齐给他们上了会数学,又安排他们今后每天都要写500字的日记交给她。

    最后秦齐才看起吴弋周末抄的歌词本,别说还是挺棒的。

    这才过了一个周末,那硬壳本就已经用去一多半。

    虽然吴弋的英语写得像狗爬,但字里行间的激情却力透纸背。

    “写得挺好,我今天就带你们把歌词的中文意思讲解一下,有空你也抄在另一面。等抄完这本再抄第二遍的时候,就不用抄中文了,英语歌还是看英文比较爽。”

    吴弋很认同地点头,确实是这样的啊!

    这英文单词唱成歌之后,怎么就会变得那么可爱那么好听了呢。

    秦书现在初一才开始上英语课,26个字母倒是基本认全了,别的她就几乎是空白的。秦齐也安排她跟着一起唱、一起抄。

    秦书在山里最不耐烦学习的事,但其实她人是蛮聪明的。

    又有旁边一个拉后腿的一起学,她没什么竞争压力,学得还算认真,毕竟也不能强求孩子一步到位,慢慢来吧!

    下午上课的时候雨就慢慢下起来了。

    等到三个人下午学完放学,雨倒是停了,地面却泥泞得很。

    大王村的主干道已经修好水泥路,但出了大王村就全是土路,尤其是大沟那一段尤为难走。

    下点小雨还没什么,下午的雨下的还是蛮大的,这样泥土路就变得十分泥泞了。

    幸好穿了红雨靴,不然整只脚都得被泥巴沾满。

    走在路上,秦齐看着秦书貌似情绪不高,但问她的时候,她又说没什么。

    秦齐就只当是她刚换了学校还不太适应,等慢慢适应了就好了。

    秦齐发现和秦书一起结伴回家蛮好的,即使走那条大沟也没那么可怕了。

    虽然她两世为人,其实还是有点胆小的。

    尤其是人走在沟底的时候,两边都是密不透风、比人还高的高粱地,白天看着青绿养眼,快到晚上时就有点阴森可怕了,尤其是阴雨天的时候。

    那高粱杆被风一吹就哗啦啦响,让人不由自主地就寒毛立起。

    秦书在山里住了这么多年,这小沟在她眼里根本不算啥。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沟底的时候,高粱地里突然跳出来一只癞蛤蟆。

    走在前面的秦齐一声尖叫,被那只生物吓得一口气跑出去老远。

    秦书看她姐那个样子,就拿片叶子卷起来那只癞蛤蟆,拿到秦齐面前晃,秦齐吓得连连尖叫。

    “姐,原来你癞蛤蟆都怕啊!”

    一场虚惊,让秦书开心了不少。

    秦齐想想也算是因祸得福。

    晚上回家,秦齐就和秦书蹲在门口把沾上泥巴的雨靴仔细收拾了一番。

    小妹穿上新雨靴开心得在屋里转圈圈。

    “我想穿着靴子出去踩踩水坑。”

    小妹今天下午掉了一颗下门牙,一说话就露出个小豁口。

    王美兰连忙说,“太黑了,别出去了,明天再出去。”

    秦有良那边倒是积极,他从屋里找出手电筒拿着,“走,我带你出去玩。”

    秦小妹本来不想跟着秦有良玩,但看他手里有手电筒,王美兰又不愿意她出去。

    她手舞足蹈地冲在前面。

    秦有良真是用心良苦,最近一段日子但凡有点功夫,他就找一切机会去讨好小女儿,这次总算让他成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