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去,正是之前引起宇宙巨大震动的八爪妖兽。
而此时在八爪章鱼旁边,一棵白色的树木微微闪动着。
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年,此时李阳的圣陨分身即将孕育出来!
嗡…
世界树微微波动,在其孕育空间内,一道生命终于彻底成型,随后破开孕育空间,出现在了海洋中。
这是一只看上去略显狰狞的生命,像是人类,又像是其他生命。
虽然狰狞,但是其看起来很完美,似乎与这片天地都能完美融合起来!
“这便是圣陨分身?”
融合法则传承之地,李阳完全沉浸到了领悟中。
此时感应到圣陨分身孕育出,他也是立即退出了领悟,仔细感受着圣陨分身的情况。
整个宇宙,对圣陨这种生命了解的很少,整个人族都没有多少信息记录,甚至人族的大部分帝君估计都不知道圣陨这种生命存在。
李阳对其了解的也不多。
“看看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李阳仔细感受着,此时圣陨完全相当于他的身体,他身体情况是怎么样的,他自然很快就弄清楚了。
“这…这…”
而弄清楚了情况,李阳眼中明显露出了一丝惊奇之色。
“怪不得被称为天生帝君,原来是这样!”
天生帝君,自然是天生掌握融合法则,对此李阳一直有种疑惑,这融合法则是直接掌握么?
融合法则,之前都是单独领悟一种法则,随后再将领悟的两种法则尝试着融合起来。
圣陨分身是不是这情况?
而现在,李阳清晰的感应到了圣陨分身的情况。
圣陨,天生对法则亲和。
所谓亲和,就像是天生神明的火幽神兽族群、时间神树族群般。
火幽神兽族群,天生对火系法则亲和,所以他们能轻而易举的掌握火系法则,甚至没有什么瓶颈。
时间神树,天生对时间法则亲和。
而圣陨,与他们不同的是,是对六种法则亲和!
整个宇宙,十三种法则,分为元素法则和自然法则,其中元素法则为金、木、水、火、土、风系、雷电七系,而自然法则为空间,时间,光明,黑暗,生命,死亡六系!
融合法则便是一种元素法则与一种自然法则之间的融合!
而圣陨,天生便能领悟元素法则的三种,和自然法则的三种!
而这些法则的种类,圣陨甚至可以自由选择!
也就是说,不同的圣陨,领悟的法则很大可能是不同的!
但是不管如何,每一位圣陨都能掌握三种元素法则,三种自然法则!
这六种法则没有任何的瓶颈,就算不磨砺,也可以像是天生神明族群般,轻松掌握!
而除了天生掌握六种法则外,圣陨自身带有一个逆天天赋——融合天赋!
其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将领悟的六种法则通过融合天赋两两融合!
融合的极限,便是三种融合法则完美掌握!
要知道,突破成为主宰,有两种方法。
其一是彻底掌握一种融合法则,例如李阳领悟了空间法则与火系法则,如果他将这两系法则完美融合,那他便是主宰了。
另外一种方法则是领悟三种融合法则,每一种融合法则至少达到三分之一程度,那么便可以用这三种融合法则尝试构建自身世界!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三种融合法则,便是构建世界最基础的物质!
如果用这三种都领悟了一些的融合法则构建出世界,那么也可以突破成为主宰!
第二种方法不说,单单说第一种。
只要彻底掌握一种融合法则,便能成为主宰,而圣陨现在有可能完全掌握三种融合法则!
当然了,根据李阳得到的圣陨本身蕴含的记忆,圣陨这种生命也是有天赋强弱之分,那融合天赋最强大的,极限自然是完全掌握三种融合法则!
而融合天赋弱的,将融合法则融合到一定地步就无法前进了。
可能这都不到三分之一的程度,都达不到成为主宰的基础。
“不知道我这一具圣陨分身的融合天赋如何?”知道了这一情况,李阳心中暗暗道。
天赋最强的圣陨,将来至少也是主宰层次中的顶尖强者!
而天赋最弱的圣陨,可能都不一定能突破成为主宰。
但此时李阳并不担心,因为他有神秘小剑内的强大功法,那功法绝对能使得圣陨分身更进一步!
而且,李阳神明境,灵魂甚至可以匹敌强大主宰!
圣陨的灵魂也会达到如此程度!
生命层次提升,灵魂更强大…这就注定了他的圣陨分身的融合天赋弱不到哪里去!
不断吸收着众多信息,李阳也是忍不住惊叹!
天生掌握六种法则,强大的融合法则…
这便是圣陨,强大的圣陨!
惊叹之余,李阳更是震惊神秘小剑内的功法!
修炼了那进化般的功法,生命层次只是世界境的世界树,竟然能孕育出圣陨这种逆天分身!
天生帝君称呼圣陨没错,但也可以称呼圣陨为天生主宰!
因为,融合天赋强大的圣陨,将来百分百成为主宰,没有任何意外!
惊叹之余,李阳眼中满是喜悦之色。
“天生掌握六种法则,我可以再选择六种,选择哪六种呢?”
李阳期待着。
现在李阳已经完全掌握了五种法则,如果再来六种加上,总的法则领悟数就能达到十一种!
这一片宇宙,法则总共十三种,他如果掌握了十一种,那绝对冠绝宇宙!
就算是主宰,都很难掌握十种以上的法则!
“嗯?”
正在想着,忽然李阳脸色微微变化。
“六种法则,有五种已经确定了?”
在李阳感觉中,圣陨可以领悟的六种法则,此时五种已经确定,分别为空间、时间、火系、雷电、黑暗法则这五种,正是他现在领悟的!
察觉到这情况,李阳脸色明显变了一下。
他刚才还在想,自己再领悟其他的六种法则呢!
不过现在这想法显然是错误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