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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三吱儿
    “误会。”

    贾张氏回过神,看着偏袒傻柱的易中海。

    “刚才傻柱的手都搭到秦淮茹的肩膀上,这还算误会。一大爷你是不是想让秦淮茹以后跟傻柱,你才安心。”

    横眉冷对千夫指。

    贾张氏可不好糊弄。

    尤其是易中海的态度的转变,让贾张氏无法接受,难道贾东旭现在成为一个瘫痪在床的病人,这易中海就想着抛下他们母子吗?

    “别。”

    易中海看说不过贾张氏。

    灰溜溜的离开。

    贾张氏傲立鸡群,一个个人躲在窗户的后面,看着他们家的情况。

    冷哼一声:“看什么看。”

    颇有一点功夫之中的包租婆,嘴上叼着一根香烟,一副天老大,她老二的姿态。

    “婆婆回家。”

    秦淮茹低着头,这若是再由贾张氏一意孤行下去,最后的结果,可能真的是一无所有,难道这还能让她去扫大街。

    或者乞讨。

    ..

    话分两头。

    李国华原本想着骑李向文的自行车上山打猎,可这不是没有看见车在哪?一看就是被李国全给骑去。

    边上还跟着一个傻柱。

    表面憨厚,背地里惦记人家悄媳妇的身子。

    下剑。

    “国华,你这不要走太快,等等我啊。”傻柱跟在李国华的身后,气喘吁吁,也不知道这货作为一个厨子,是不是一直都在背后指挥。

    怎么走不上两步,这体力就跟不上。

    “你跟过来做什么?”

    李国华脸色一变。

    看过原著的人,对傻柱的第一印象绝对是哀其不幸,恨其不争!

    世间女子千千万,一个不行赶紧换!

    怎么能吊寡妇口,辛苦付出一场空。

    原本李国华穿越过来之后,想着帮傻柱脱离户口,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彻底的放弃这想法,一切都是傻柱自找的。

    但凡有点智商的人。

    都不会选择秦淮茹。

    除非是走投无路。

    趁着现在易中海还没有让傻柱帮衬贾家,刚才也发誓,不好好的找一个好姑娘,跟他上山打猎,图什么?

    “哎。”

    “我若是不赶紧找个借口跟出来,院里的张大妈还不生吃活吞了我。”傻柱心有余悸解释道。

    “下剑。”

    李国华冷哼一身。不想跟这货交谈,但凡有点眼力的人都能看出傻柱居心不良。

    “你怎么还骂人啊。”

    傻柱言道,就要跟李国华动手。

    “你不是贪恋人家秦淮茹的身子,这贾东旭还活着呢?有谁跟你一样,不顾众人的目光,直接将手搭在秦淮茹的肩膀上。”

    李国华退后一步。

    不屑道。

    跟傻柱拉开距离之后,眼神深邃的盯着他,背在肩膀上的猎枪可随时准备吓唬傻柱。

    “胡说八道。”

    “李国华,你这是对我的污蔑。”

    “你相信吗?”

    “还是院里面的左邻右舍相信,平日里你看秦淮茹的眼珠子恨不得直接瞪出来,真当大家伙是瞎子。”

    傻柱愣在原地。

    一方面是害怕李国华手指的弧度。

    一方面也是有些心虚。

    “贾哥还活的好好的,我怎么能惦记人家的媳妇,前些年,贾哥对我也颇有照顾。”傻柱找了一个理由,淡淡的解释道。

    不是看过原著。

    这一刻,还真的觉得傻柱正义凛然。

    “傻柱,给你一个建议,不管你爱听不听,你是一个炊事员,想要找一个媳妇易如反掌,不过这需要你去找媒婆说说,不要听信一大爷的帮衬贾家,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这贾东旭还活着呢?”

    “当你的名声臭了之后,可真的没有好姑娘会在看上你。”

    “到时候,成为拉帮套,被人看不起。”

    言罢。

    这是李国华作为一个穿越者,对于傻柱最大的帮助,若是这货听进去,那以傻柱的能力,吃香喝辣,卡油水。

    不敢说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可是找一个于海棠一样的厂花,还是绰绰有余!

    可这一个人的名声,但凡有一点瑕疵。

    比如:傻柱!

    这正常人一听这话,是不是的寻摸一下何雨柱的智商。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傻柱脸色不悦。

    盯着李国华。

    “爷们不管怎么说也是轧钢厂的一个三级厨师,一个月工资三十六块五毛六分,你一个街溜子,怎么还敢做我的主。”

    李国华气的跳脚。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有你哭的一天。”

    也不跟这货废话,朝着郊区的方向跑去。

    四九城周边。

    山脉不多。

    有名的也有几个景点:香山,虽然还未开发,可是这早已经被人给爬烂了,很少有动物出没。

    灵山、雾灵山、妙峰山、云梦山....

    不一而足。

    李国华这一次的目的便是上方山。

    素有:南有苏杭、北有上方的美称。

    不过是文人骚客笔下的风景。

    在李国华的眼里面有得是漫山遍野的野味。

    黑猪最好,一次吃饱。

    野兔不弃,积少成多。

    只要自己跑得快,一月变百元户。

    谁还没有一个发达的时候,这兜里面但凡有超过三个钢镚的时候,李国华也不至于被挤兑到一人独行。

    上山打猎!

    技术活。

    这是对于专业的猎手。

    比如满清时候的八旗子弟,细腰犬、碧云鹰隼、搭弓射箭一气呵成。

    陪皇帝出行。

    可去皇家园林。

    可惜?

    这周围打猎的人太多,尤其是这年头,但凡能见到一只活物,都给你烧烤了。

    田鼠,一种生活在地里的打地鼠。

    可都成为饭桌上的一道名菜:叫三吱儿。

    听说吃起来非常的美味。

    李国华没有试过,不过有机会,他倒是想要去看看,只不过自己不吃,可以看看别人吃。问问感觉如何?

    劳动光荣。

    可伤不起。

    一路走来。

    李国华走了三刻钟,才堪堪的走到上方山的脚下,有些累,坐在山下,盯着人来人往的路人,在还有人警惕的看着他。

    环顾一圈。

    其实大家都差不多。

    这也是闲暇的时候上山打猎。

    在家里面不也是坐着,还不如上山碰碰运气,打到一只兔子,这晚上都能回家改善一下伙食。

    其他的更好。

    还能卖钱。

    “老哥,这上山的人多吗?”

    李国华走到一个长相面对憨厚一点的庄稼汉子的面前,递上一支烟,主要他还是有些不熟悉地形,外加这也是山脚下的住户。

    也算地头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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