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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美丽的误会
    亲情是无法掩饰的。

    周母对于周秉昆的感情,眼神中流露出的愧疚,一眼可以看穿,或许她也觉得是自己将周秉昆束缚在原地。

    心怀愧疚。

    周蓉为了追寻自己的爱情,走了!

    周秉义远离家乡,去外地伐木场上班,好久没有回来看过二人。

    周志刚同样如此。

    上上下下,基本上都是靠周秉昆一个人在支撑,上班不能挑夜班,不能去离家太远的地方,只能在这所小城市中寻觅一些活做。

    “你儿子发达了。”

    周秉昆搀扶着周母起身,回屋的时候,才发现屋内突然多了一个人,是她之前没有看见过的陌生人,她一直生活在筒子楼里面。

    哪里也不能去。

    熟悉的基本上也就是楼道里生活的邻居,有些好奇的打量了一下李国华,有些不解的询问道。

    “儿子,这为同志怎么之前没有看过。”

    “伯母,我是第一次过来,您没有遇见过,不是正常吗?”

    李国华走到周母的身边,搀扶起老人的另外一只手臂,有些轻,不过百,解释道。

    “你赶紧坐,不需要管我,周秉昆,赶紧给你朋友倒水。”周母有些开心道,之前还觉得周秉昆比较懦弱,不善交际。

    从小到大。

    基本上没有看过他有什么朋友。

    李国华也是第一次上门。

    “伯母不需要客气。”李国华跟周秉昆将周母搀扶到隔壁的卧室,其实也就是一张床,哪里还有多余的东西。可怜巴巴的生活。

    手上还比较拮据。

    当周母躺下之后。

    李国华坐在椅子上,望着关上的房门,周秉昆跟周母说一些悄悄话,李国华作为一个外人,也不方便听,索性细细的打量着周秉昆的生活环境。

    他其实比起大部分的人而言,还是要好一点的。

    最起码比郑娟好一点,他也去过郑家,不过是一片矮小的房子,也卖不上什么钱,郑娟跟郑母相依为命,现在肚子里面有多了一个。

    生活的负担只会越来越多。

    墙角中,还垒着一堆的火柴盒。

    郑娟可不仅只打着一份工,除了白天在火车站卖一点香烟、火柴之外,晚上还要回来湖火柴盒,就能看出她的家境。

    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这也是为何明明知道是投机倒把的事情,最后郑娟还是会答应下来,一介弱女子,能支撑起家庭,哪怕是周秉昆帮忙送上来的钱。

    她都不屑一顾。

    心绪渐渐的飘远。

    不一会的功夫,就被周秉昆给拉回来,讪讪的笑容,将包裹打开,李国华仔细的看了一眼,他不懂野山参的行情。

    可是他懂得唯一的鉴定的方法。

    年份越久。

    野山参的个头长得越大。

    一根根胡须,李国华拔下一根,放在嘴里面浅浅的品尝一下,确定不是白萝卜,味道一般,不过功效非常的离开。

    不少上了年纪的人。

    可是非常的喜欢收藏。

    关键时刻,可以吊着一口气。

    “不错。”

    “以后多多益善,只要你可以收购上来,我就可以收。”李国华将三根人参,重新放在包裹里。轧钢厂不少的领导可都点名要的。

    他自然不敢含湖。

    “每一根的收购价,我可以给你五块,当然年份越久,这个价钱还是可以往上浮动的。”李国华从兜里掏出三十块钱。

    递到周秉昆的面前。

    一下午的劳碌。

    他不过是动动嘴,顺便去乡下转悠一圈。

    “一个月的工资,就这样出来了。”周秉昆有些难以置信,如果知道野山参如此值钱,他为何还要去味精厂受那多事的女主任的气。

    “对!”

    在李国华的印象中。

    每一个投机倒把的人家,谁不是三大件,三十腿都置办的非常齐全。

    足以看出其中的暴利,如果是微不足道的薄利。他们为何还要冒着风险,做这一行呢?

    作为一个时常跑车的驾驶员,李国华觉得每个司机其实最大的投机倒把的高手,当然也不乏有些关系网的票贩子。

    可又有几个人能比得上驾驶员呢?

    天南海北。

    但凡是你想要的物件,基本上都能搞得定,他也是没有往南方走,但凡是去了,哪怕是香江的劳力士,他都能捣鼓回来。

    墨镜、衣服

    只要是能买到的,对司机而言,不过是多跑几次的事情,根本一点的风险都不需要冒,干着厂里面的活计,给自己夹带一点私活。

    谁会查呢?

    不乏一些红眼病举报。

    那只能自认倒霉。

    周秉昆叹了一口气。

    “华哥,如果早遇见你的话,我母亲也不至于落下病根。”

    李国华站起身来。

    拍了拍他的肩膀。

    提醒道:“现在不也不晚,不过平日里行事,还是小心一点,不要跟同事结仇,来源不明的钱财,被红眼病看见。你怎么吃的,最后可都是会吐出来的。”

    “明白。”

    周秉昆也不是什么不懂事的天真小白,对于人际关系这一块,他可是有着深深的了解,哪怕是工作,不也是借着周蓉的关系。

    让蔡晓光给找的嘛。

    “明白就好,时间也不早了,我在你这里借宿两天。”

    李国华对周秉昆的印象不错,是一个值得相处的伙伴,只要不飘。自然可以相安无事,唯一可惜的事情,自己怎么能用真名的。

    对此他比较懊恼。

    但凡是用一个假名,也不至于给自己留一个风险。

    周秉昆,给李国华腾出一个房间,之前是周蓉的房间,因为人跟着冯化成走了,一直空着,周秉昆暂时让李国华借宿在这里。

    朴实无华。

    还带有一缕的天真。

    是李国华对房间的第一印象,当然主要还是针对周蓉这个人,墙壁上贴着一张张信件,是冯化成写给她的信。

    可谓是一点也不遮掩。

    一点脑子都没有啊。

    也就是大家没有当回事。

    当然也跟大部分都是文盲有关系。

    仔细的瞅了一眼。

    肉麻的情话,章口就来,还有冯化成剽窃的诗词歌赋,没有一句是他写的,这样的人,还喜欢写诗,也就是哄骗一些恋爱的小姑娘吧。

    但凡是正常人。

    应该都不会找他吧。

    难道是一点常识都没有,精神食粮,那也是建立在物资的基础之上的,冯化成,虽然号称是一个诗人,可是并未发表过什么有名的诗句。

    好歹也要上报纸。

    这才是一个合格的诗人吧。

    几句情话,就能让她沉迷。

    呸!

    “什么时候,一个狗屁不通的伪君子,都敢自称为诗人。”

    拉地了诗人的档次。

    在李国华的印象中,怎么不得事徐志摩那样的风度翩翩的才子,一个依靠谎言欺骗,让女人供养的人,招摇撞骗一辈子。

    如果让李国华遇见的话。

    一定给他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李国华还未躺下。

    就看到一个怯懦的姑娘,推门走进来,低着头,根本不敢看李国华。

    “你是不是走错房间了。”

    李国华有些好奇,隔壁就是周秉昆,也没有听说周家除了周秉昆之外,还有其他的妹妹啊。

    “没有。这里就是我的家。”乔春燕因为自家比较挤,外加跟周秉昆的关系不错,一直在周家借宿。

    当看到周蓉的房间出现一个陌生人的时候。

    还是有些眩晕。

    那是一种不正常的红晕。

    空气中飘荡的酒味。

    李国华知道这姑娘可能走错门,还未起身,乔春燕就关上门,以为遇见了心爱的情郎,二话不说,就撕扯开衣服。

    一根香烟慢慢的点燃。

    他都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或者面对第二天的周秉昆,周母可是一直在撮合乔春燕跟周秉昆走到一块,最后被他捷足先登。

    虽然他不是自愿的。

    隔壁的周秉昆,睡得跟一个死猪一样,并未听到什么声音,不得不说,房间的隔音效果还是非常的不错的。

    接下来。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可能只会越多。

    酒壮怂人胆。

    乔春燕哭泣的拉过被子,原先以为是周秉昆,怎么会变成眼前的陌生人,眼泪巴巴的流淌,她还不敢跟人说。

    现在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郑娟的情况。

    毕竟只是存在少数,大部分的人,其实还是非常的保守,乔春燕原本想着生米煮成熟饭,可是交错了人,沙哑的声音。

    缓慢的响起。

    “你是谁,为何会在周家?”乔春燕略微忐忑的注视着一言不发的李国华。

    “李国华,司机,这一次过来出差,跟周秉昆比较投缘,倒是你这姑娘是不是太过于大胆了一些,借着酒劲胡作非为。”

    “我一个大老爷们都没有你的力气大。”

    李国华苦笑道。

    “你胡说八道。”

    乔春燕自动的将周秉昆过滤,现在在提及他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难道他还会劫难嘛,乔春燕头脑可是非常的清楚。

    沉默道:“你会为我负责吗?”

    略带忐忑的目光,注视着李国华。

    她的想法非常的简单,既然走到了一块,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要么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要么就赖到李国华的身上。

    她才是受害者,只不过被李国华抢先说了。

    “嗯。”

    李国华不是许大茂那样,穿上裤子,就不认人的渣男。

    何况他也不差三瓜两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