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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第四百四十四章
    “不用,阿姨,”洁美拿手抹掉额头上的汗,对李妍说,“我爸送我来的,他把我送到了楼梯口,我都是拖过来的,可能袋子有点破了,但是里面的树应该是没事。”

    “怎么不叫你爸爸一起上来坐一坐?”李妍问道。

    “爸爸还要去载货。”洁美说道,她妈妈的保洁公司现在慢慢走上正轨,没有那么多事情需要忙了,她爸爸闲不住,就是注册了一个货拉拉,现在是个货拉拉司机,每天整个大光跑,虽然辛苦一点,但是收入还不错,家里的房贷他能够负担得起。

    “瞧我!在门口说什么话,快进来快进来,人进来就好,东西我叫陈新爸爸过来搬。”

    “老公,来搬进去。”

    “儿子,走,一起抬。”

    陈全和旦旦合力把整个袋子抬进客厅,旦旦看着这一麻袋的书,眼角直抽搐,问正坐在沙发上面喝李妍给她准备的蜂蜜水的洁美说,“这些确定只是初三一整年的书而已吗?不是整个初中的?”

    “当然只是初三的而已。”洁美放下杯子,走到旦旦身边,把扎在化肥袋子上面的红色塑料绳解开,从上面拿出一本书,“都是有用的我才带过来,家里还好多呢,我翻了一下,没啥用,顺便让我爸载出来,载去卖废品了,不然家里根本堆不下。”

    “那好吧。”旦旦觉得自己的暑假补习,估计要进入地狱模式了。不过下一秒,洁美的话把他从地狱里面拉回来,“不是所有的都要暑假看完的。”

    还没等旦旦高兴,下一句话又把他打回去了,“三分之二看完就够了,剩下的三分之一,等你下学期上课,有什么疑问,再翻开看看。”

    晕倒。

    “哈哈哈哈哈哈,好啦,不吓你了,这里面也有我的高一要预习用的书,一起这么装过来的。给你辅导,你自个儿做题的时候,我也要预习功课的呀。”

    “那就好那就好。”旦旦可算松了口气。他要补课,可不是想把命交代在这里。【1】

    【6】

    【6】

    【小】

    【说】

    “阿姨你也在学习吗?”洁美看到了李妍放在桌子上的提纲。

    “是呀,阿姨打算考个在职研究生,最近正在抱佛脚呢,好多年没有学习功课了,估计水平还没有你高呢。”

    “不不不,”洁美摇摇头,“你的那个数学题,我就还看不懂,我自学了一部分高一的功课,有点难。”

    “现在有很多网课,你要是需要,可以用电脑看,客厅就有电脑。”原先电脑是放在书房里面的,后来书房改造成月嫂阿姨住的房间,就把电脑放到客厅来了。

    虽然李妍还有好几个月才要生,但好的月嫂可遇不可求,竟然正好有郭阿姨这样的好月嫂,一个月一万,对他们家来说,九牛一毛,就是一点小钱而已,就让阿姨先过来照顾李妍的起居,连家务活都不用她干,因为还会有专门的钟点工来干。

    “嗯嗯!”现在洁美经常用b站看一些学习视频,真的对她帮助挺大的。虽然有时候看着看着,会被其他的推荐视频吸引啦。

    现在,一整家子都在学习,衬托得陈全无所事事,像一个街溜子。

    行吧,老婆最近有事干,情绪也稳定了不少,不再像怀孕初期那么需要自己了。陈全趁着这个时间,还是得出国一趟,提前去和那些大客户联络联络感情,为新一年的继续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台风天,外面刮着大风下着大雨,电闪雷鸣的,李妍给洁美的妈妈打个电话,“洁美今天晚上就让她住这里吧,现在回去有点危险,明天如果天气情况好一点,我再叫司机送他回去。”

    洁美妈妈答应下来了,她原本也是打算让孩子她爸把孩子接回来的,肯定不能让她自己坐公交车。但看到丈夫已经换了身衣服,倒了杯热水在那里打喷嚏,还是算了,就让女儿先待在陈新家吧。

    “晚上洁美和阿姨睡吧。”其实楼上的房间也可以住人,但是李妍觉得小姑娘大晚上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又是打雷又是闪电的,肯定会害怕,所以还是跟自己睡比较好一点。

    “可以,谢谢阿姨。”其实洁美是出了名的大胆,但李妍阿姨的邀请,她肯定是不会拒绝的,李妍阿姨和自己妈妈一样,让人很舒服,真的很想要靠近呢。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旦旦知道洁美要留下来,那叫一个高兴。他们的补习五点半就结束了,虽然晚上洁美要留下来,但她也不会那么变态,还要搞什么晚自习。劳逸结合也是很重要的嘞。

    旦旦和李妍要了两把手机,一把是之前家里人买给他的,一把是他卖装备的钱买的,现在都还收在李妍那里呢。

    他一把,洁美一把,两个人要双排。

    洁美虽然没有怎么玩游戏,但她操作克比旦旦强多了,旦旦打了那么久还是白银,洁美带着他玩了一个晚上,上了一下黄金,可把旦旦给高兴坏了。

    带着旦旦上了黄金,洁美就觉得没有啥意思。还不如听旦旦唱歌呢。现在家里已经做好了隔音,只要不是旦旦半夜吹唢呐,也影响不了几个人。

    家里的家庭影院还有ktv的功能,李妍把麦克风找出来,洁美就点歌给旦旦唱。

    旦旦的破锣嗓子,已经开始经历变声期了,不是变成公鸭嗓,而是变得沙哑有磁性。有点类似台湾歌手张宇,但又很有他个人的风格。

    洁美喜欢陈奕迅的歌,所以旦旦几乎都会唱。

    洁美第一首歌点的就是《十年》,虽然两个人的情况和歌词没有多大关系,但是算起来,两个人真的已经认识了超过十年了。

    旦旦听说过,一段友谊,只要超过了七年,那就是一辈子。他希望,自己和洁美,不仅仅是友谊,要一辈子,还要一起走一辈子,但他现在还不敢讲,他要好好努力,让洁美看到自己的成长,她现在不讨厌自己,那么,有一天,会喜欢自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