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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逃离冰狼堡 第二十一章 黑店
    莫雷托拔营而去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满地的杂物和烧毁的垃圾无声地嘲笑着那场混乱。一辆马车翻倒在路边,篷布上还残留了星星点点的火苗。残烟袅袅中,一支流浪商队有说有笑地踏上了这片残迹。

    手持木棍骑着陆行鸟,假扮商人的的是莉迪亚。年轻人在前面牵着绳子,活像个学徒。芬克斯和雪莉依然脖子上挂着锁链假装是两个奴隶。

    唯独不笑袭黑衣神情古怪,实在不知道怎么伪装。就在莉迪亚左右为难的时候,他竟不知使了个什么魂术,一阵黑烟过后竟然变成了一条黑背猎犬,甩甩尾巴示意几人跟上。

    一行人又走了三四个钟头,还没走到鳄鱼村。芬克斯无聊之余,忍不住吐槽起那个公子来,“不笑,你说那个公子是不是傻子,他就不能到村子附近去扎营吗?我都快走累了。”

    不笑摇摇狗尾巴看她一眼,默不作声。仿佛在说:我是条狗,我不会说话。

    雪莉掩嘴笑笑,口中竟传出了莫雷托公子的声音:“只有你这傻子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

    芬克斯狠狠瞪了她一眼,奈何手上套着枷锁,不能把雪莉按在地上揍一顿。

    这无疑放纵了雪莉的胆量,于是她又换成了芬克斯的声音,“不笑叔叔,天快黑黑了,人家好怕怕,晚上怎么过夜夜呀?”

    这腻歪的语气把芬克斯气得只差口吐白沫昏死过去,冲上去对着雪莉的屁股就是一脚。

    她们姐妹多年,早已互相了解。雪莉头也不回,侧身一扭就闪到一边去。倒是芬克斯这一脚踢了个空,愣是摔了个劈叉。

    “这两个奴隶再瞎闹,小心挨鞭子。”年轻人牵着陆行鸟在前面调笑。芬克斯气鼓了脸,正想准备一段连珠妙语反唇相讥,却看见年轻人突然兴奋地指着不远处喊道,“快看那边,好像是个旅店!”

    莉迪亚顺着他的指向,果然那边有一个两层的破旧小屋子,屋后还有个干草棚可以圈养坐骑,几人已经多日风餐露宿,能有个地方遮风挡雨,还能饱餐一顿真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但是,哪个正常的人会在这种荒郊野岭开个正经的旅店?

    “那恐怕是个黑店吧。”莉迪亚仔细瞧了一会儿,“这里偏僻得连鬼都不会来。”

    “黑店也是店。”年轻人满不在乎,“说不定他们今天已经黑够了人,就放过我们了呢?”

    芬克斯一把扯下了破旧的头巾,“要不我去把他们都杀了?”

    “那可不行。”年轻人连忙阻止她,“如果人都死了……谁来做饭?”

    芬克斯扭头盯着莉迪亚。

    “你总不能每顿都吃野鸡呀。”莉迪亚连忙耸耸肩表示自己除了用泥巴烤鸡之外再无别的特长。拜她的厨艺所赐,黑店老板捡回一条性命,实在是可喜可贺。

    酒店里只有两个戴着帽子的人在角落里喝闷酒,一个骨瘦如柴的掌柜在柜台前后忙碌着,另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伙计在后厨搬着柴火。

    莉迪亚和年轻人也拣个角落坐下,点了几个不知名的野菜和不知哪来的肉饼。芬克斯和雪莉作为奴隶不能上桌,只能和不笑这条狗一同拴在桌子旁边吃点剩饭。大约是觉得心里过意不去,莉迪亚“手抖”打翻了一盘肉饼,顺势“赏”给奴隶和狗吃了。

    年轻人举起酒杯杯闻了闻,觉得气味不对,害怕莉迪亚吃亏,连忙悄悄使了个眼色。

    莉迪亚会心一笑。

    要知道她征战多年,这种下三滥的伎俩见惯不怪。看她几次举杯喝的酣畅淋漓,其实酒水都被她拇指上的海绵吸走。

    正当他们想看看老板要搞什么鬼的时候,门外口突然传来几声羊叫。酒店门被推开,几个身上围着五颜六色布条的人一边呼着热气,一边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我去她娘的冰狼堡,太她娘的冷了。”

    “大哥说的对,要不是给‘千面妖姬’送信,才不来这鬼地方!”

    “老板,快拿一大壶热酒,再来一大盘肉。”

    “把我们的羊驼牵后面去,喂饱了,大爷明天赏你五个银币!”

    一听到“千面妖姬”这个名字,莉迪亚的脸色就已经不太好看。

    据说她是魔族中的花魁美人,自幼便拥有一副绝世容颜,可以说是倾国倾城。但在这“倾城”之下,却隐藏着一颗恶毒而阴狠的心。

    狂沙帝国的皇帝年老无能,却偏偏好色无度,魔族便派了“千面妖姬”去与他和亲。

    听名字就知道,这位“千面妖姬”不仅容貌出众,还能化身千万。只要是她见过一面的人,就能模仿得惟妙惟肖。就连最亲近的人都未必能分辨。

    狂沙皇帝得了这位美人,就如同得了天下佳丽,每天夜里都能与不同的美人共度良宵,仿佛夜夜新郎。仅仅一年时间就搞的狂沙皇室朝纲败坏,奸臣当道。狂沙帝国也在不到半年里沦陷大半。

    正是有了这位“成功案例”,所以魔族才会同意黑凝雪的和亲计划。

    虽然心中厌恶这种人,但莉迪亚此刻也不好发作,只能继续低头吃饭喝酒。

    这帮人熙熙攘攘地落座,倒是让店里热闹了许多。你一言我一语,推杯换盏喝的尽兴,酒过三巡后个个满面红光。

    到了这个时候,难免要开始吹一些牛逼了。

    其中一个圆脸拍了拍桌子,“你们几个要多跟着大哥混混,长长见识。当年我们征讨狂沙十八部族的时候,呵呵,别提有多威风了。”

    坐在正中的那个微胖的汉子面露得意的神色,却故作矜持地摆摆手,“虚名,都是虚名。什么十八部族不过都是脱了壳的软脚虾罢了。”

    圆脸先敬了他一杯,“大哥太过谦虚了。我记得那天阵前来了个先锋自称什么‘刀疤秃鹰’耀武扬威,说出来的话简直要笑死人。”

    那几个小弟模样的人连忙捧话道:“他说什么了呀?”

    “他说:你们现在回去还有活路,不然我一刀割了你的耳朵,三刀砍下你的脑袋。”

    小弟们哄笑道,“这牛皮吹得可真够响的。”

    “他的刀要是有他吹牛皮一半的本事,也不至于死得那么快。”圆脸晃头晃脑地说,“他的刀还没拔出来呢,就被大哥的‘狂沙刺’砍掉了耳朵,第二刀就剁掉了脑袋。”

    小弟们听闻,赶紧举杯向大哥敬酒。那大哥豪气如云,大笑道,“你们几个要记住,刀法再高也只是刀法。一定要学点魂术,魂武双修,这样才有爬上去的资本。”

    说着,他得意地举杯一饮而尽,“今天大哥心情好,就给你们开开眼。”

    说话间,他唰的拔出了腰间弯刀。那刀柄镶有两枚魂石,刀刃上布满了咒术纹路。他左手捏了个手印,刀刃上已有魂焰显现,“狂沙刺!”

    地面上的尘埃突然被旋风卷起,嗖地激射而出。只听啪的一声,不笑面前的狗粮盆立刻被劈成两半!

    “好!”那几人纷纷鼓掌喝彩,只有不笑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

    倒不是被这三流魂术吓住,而是他从没考虑过这么个问题:一条狗被魂术打翻了饭碗,究竟是应该狂吠宣战,还是夹着尾巴逃走?

    所以这条狗安静地陷入了沉思。

    而众所周知狗是不会沉思的。

    这反常的举动立刻引起了武士们的怀疑。

    眼看着那几个狂沙帝国的武士都好奇的看着这条发呆的狗,莉迪亚咳嗽一声,引开了他们的视线,“几位阿桑,你们知道这条狗多少钱吗?这要是被你们吓傻了,我怕你们赔不起。”

    “哈哈哈哈哈!”那个圆脸站了起来,“赔钱?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说话间其他几个武士纷纷起身,拔刀就把莉迪亚围住。

    “嘿,你们看这两个贱民,长得还不错,要不拿来孝敬给大哥?”有人浪笑着用弯刀挑开了芬克斯和雪莉的头巾。

    芬克斯早已火冒三丈,此刻只能强忍着怒火,咬着嘴唇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然后这个人就飞出去了。

    在三五米开外的一张桌子上四仰八叉的躺着,心口被戳了一个血洞。

    芬克斯傻眼了,侧目看看莉迪亚。

    莉迪亚若无其事地坐在那里。左手拿着煎饼,右手扶着那根当做手杖的长棍,口中念叨着商人的生意经:“人生短短几十年,一路不能走两边。没钱别乱动,动货先给钱。坏了规矩,可别怪我下手太重。”

    她刚才动手了吗?

    怎么出的手?

    那几个狂沙武士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只听那个圆脸啐了一口,“有意思,弄死她!”

    一声令下,六把弯刀同时劈下!

    刀光快,但棍风更快!

    莉迪亚的长棍瞬间画出六道残影,六声惨叫同时响起,六个人如同六片花瓣向六个方向仰面飞去。

    圆脸挥刀,咆哮着冲了过去。他的刀势有五种变化,每一种都可以斩下莉迪亚的人头。但他的刀刚刚扬起,脖子已被长棍洞穿。

    血一滴一滴落在地板上。

    圆脸的眼睛瞪得圆滚滚的,满脸的不可思议。但他的生命已经结束,意识随即消失。伴随着一声闷响,他已经摔在地上,激起了一片灰尘。

    啪,啪,啪。

    掌声。

    眼看这满地“兄弟”的尸体,那个“大哥”倒不难过,反倒拍掌大笑起来:“好枪法,好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