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已是草原北边的尽头,再往北走五十多里,就是北边的大漠,这里也是鞑靼人夏天放牧的场所,但这一年冬天却成为鞑靼人躲避的天堂,本来没有任何事情能打扰这里的宁静,但随着大明兵马的到来,也让这里成为了血与火的战场。
一场绵延的战事,从弘治十五年冬天,一直打到了弘治十六年开春。
即便如此,大明的军队仍旧未能被全数歼灭。
唐寅的兵马,仍旧有不俗的实力,在鞑靼十几万兵马的包围之下,仍旧能站住脚跟,与鞑靼人周旋。
而也就在此时,张周亲率的三千兵马,已经在出关之后,跨越了近两千里的路程,出现在了鞑靼人的身后,也就是他们的东南方向。
“大汗,请给末将五千铁骑,末将愿将来犯的汉人全数剿灭。”
在鞑靼人的中军营帐内。
鞑靼首领,也是号称近二百年来,鞑靼人最有抱负的草原之主,也被称之为草原中兴之主的巴图蒙克,正在接受他麾下部将的请缨。
前方战事未有战果,结果大明军队又出现在后方,等于说现在他们属于腹背受敌的状态,但鞑靼上下似乎没有任何人觉得这两路大明兵马是威胁,主要是这两路大明的兵马数量太少了。
一路现在还有五千多兵马,弹药基本已经耗尽,且兵马和粮草都严重不足。
另外一路虽然是新到的精锐,却是从大明边关长驱直入前来驰援,关键是这路兵马更少,才三千兵马,就算是新锐,也会带来远征疲敝的问题,在鞑靼人这群以骁勇善战而著称近乎野人的将领面前,似乎将大明军队全歼,是唾手可得之事。
而此番主动请缨作战的,是巴图蒙克的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一名方才十四岁的小将。
巴尔斯虽然年岁不大,但因其长兄体弱多病,所以他有心跟他的二哥竞争可汗之位,在他十三岁之后就曾参加过多次草原内部的战事,甚至还在去年参加了对大明花马池一战。
这次他更想通过建功立业,来获得父亲的欣赏,把更多的军权交给他。
在草原上,只有善于打仗,且能打胜仗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而作为巴图蒙克的儿子,也只有骁勇善战才能获得别人的称赞,甚至将来有机会统治草原。
巴图蒙克抬头环视着帐篷内的诸多将领。
虽然过去一段时间,鞑靼人损失很大,但巴图蒙克也不是愚蠢之人,在之前跟唐寅所部交战中,他尽可能让一些边缘部族的人当敢死队冲锋在前面,反正也是消耗大明的弹药,是去送死的,谁上都一样。
那些边缘部族近乎是轮番上去挑衅,也是轮番为鞑靼人坚守住了第一道的防线,把战线一步步推到了梭梭河的河岸,却被唐寅寻到机会,直接把营地又后撤十多里,让他们不得不重新组织兵马往前推进。
巴图蒙克道:“从开战,我方已有数千人死于战场,此番明廷派来兵马,数量不多,但对外号称乃是其兵部尚书蔡国公张周领兵,你们真认为可以凭自己的实力,去将这个妖人斩于马下?”
在场的诸多将领皆都默不作声。
鞑靼人为了扫除将士们对于战场第一线的恐惧,一直把张周形容成为一个“妖人”,对外宣称明朝的皇帝是被一个道士所蛊惑,而道士所用的都是一些奇门遁甲之术,这才导致大明的军队获得了一种“神力”,当然这种神力也是有缺点的,一旦妖人死了,或者是上天不再庇佑明朝的军队,那他们就可以长驱直入杀穿明朝的军队。
虽然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但草原上基本上没几个人读书识字,对于真理的掌握近乎于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的地步。
基本上是别人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且他们还有所信奉的神明,觉得神明会庇佑他们这些虔诚的信徒。
巴尔斯道:“大汗,末将认为,汉人的军队不足为虑,五千兵马,用夜袭的方式,可以让他们方向辨别不明。他们并无太多斥候出现在队伍前方,对我们的动向并不清楚,只要我们能暗暗靠近他们,就能偷袭成功。”
“你们认为这样可行吗?”巴图蒙克又望着在场众将领。
这些将领,名义上是他的子民,但其实也只有察哈尔部算是他的嫡系,剩下有近半数的兵马属于旁支部族,所谓的将领其实也就是部族的头领,只是在草原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这群人才聚集在一起。
而曾经巴图蒙克最为信赖的猛将火筛,现在已经不在场。
火筛不在,可其他的左右翼部族头领都在,这些人曾经也深受鞑靼人兼并的祸患,只是眼下暂时联盟。
永谢布部,如今算是草原上仅次于察哈尔部的大部族,其首领亦不剌道:“可汗若是要出兵征讨明朝军队,最好是以你们自己的族人。明朝派出了他们最强的天师,我们不具备与其正面抗争的实力。”
“最好是这样。”旁边也有其他部族的人表示赞同。
巴尔斯朝在场的人呼喝道:“你们以为我需要用你们的兵马?你们都说那个蔡国公有多少能耐,但我从来没见他在战场上有所表现,汉人不过是嘴上功夫,他们骂人的时候很难听,但在打仗的时候,岂有我们的勇猛?”
亦不剌道:“也不能这么说,就算是明朝的那些将帅,也都听从此人的号令,说明他具备与我们一战的实力。三公子既认为自己有能力将明朝军队歼灭,那就无须我们相助,我们专心对付那个唐寅就行了。”
巴图蒙克厉声道:“各部族,都要派出兵马。对方有三千兵马,我们派出三万兵马,做出试探。”
“三万……”
巴尔斯一听,瞬间感觉自己被轻视了,他言辞激烈道,“大汗为什么给我这么多兵马?”
“不是你一个人。”巴图蒙克道,“本部人马调给你一万,其余人马由各部份担,三万兵马务必在两天之内完成集结,如果再有拖延,会让明廷的军队进一步北上,现下不能被唐寅西北的兵马知晓他们的援军到来。”
亦不剌道:“那大汗,您做什么?”
巴图蒙克厉声道:“接下来,我会以最精锐的本部人马,击溃明廷西北的军队,只有这样,明廷的援军才无计可施。然后再以各路兵马将其困住!明廷以冒险的方式派出援军来,我们让他们有去无回,如此便扭转战局,从此之后,我们再不怕明廷的军队,边陲之地我们可以来去自如。”
……
……
唐寅所部,在二月初这几天,明显能感觉到鞑靼人进攻更加猛烈。
但其也没有办法,在对外消息完全封锁的情况下,他也不知道现在朝廷是否给他派出了援军,更不知道援军是谁带领,或者说是自己这边是否有生路。
先前徐经想突围,种种提议都被他所否定。
好在他们这路人马深入草原,就算是军中有人想突围逃跑,也意识到从这里出去是回不到大明的,最后不得不拧成一股绳,在关键时候同仇敌忾。
而在南边的张周所部。
虽然张周没有派出太多的夜不收,但鞑靼人的动向基本上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其实也并不复杂,只需要看往哪个方向走,鞑靼人会更多,鞑靼人会聚集兵马准备拦截……就知道自己所行的路并无错。
“公爷,鞑子开始集结了。”
二月初六,这天也是张周所部停下来休整的日子。
此时张周所部距离梭梭河已不到三十里,再往北四五十里就会到鞑靼人的主营地,而再往北二十里,就是唐寅所扎营驻守的区域。
也就在此时,鞑靼人集结了兵马,开始从四面八方往张周所部的方向围拢而来。
张周让人临时搭起个台子,他爬上去之后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发现果然如夜不收所探查的一般,鞑靼人开始有集结迹象之后,随即下令全军龟缩扎营,把营地的范围尽量缩窄,以备夜晚鞑靼人来袭。
“马匹往中间集结。建立两道阵线,第一道是火炮搭配火铳,第二道再用火枪,不要上来就展现杀器,让鞑靼人尽可能靠近,如果他们进入到二百步左右的距离,再给他们尝点狠的……”
毕竟就三千兵马。
数量听起来不少,但实际安排起来,其实也没那么多。
张周亲自负责安营扎寨事宜,这也正好是之前几个月对这路京营兵马特训的内容。
如果有鞑靼人来袭,最好先把自身的防御阵地先做好,跟以前是靠什么长矛、弓箭作战不一样,现在连火炮都成为了辅助作战工具,先以火炮尤其是轻炮开射,随即用火铳,然后再端出步枪,最后才是加特林。
大明这路兵马,也算是训练有素,以前别的不会,至少在完成扎营这件事上,也没有谁是初哥。
才不到半个时辰,一个简单的营地就已经准备齐备,为了抵御对方劲弩的强攻,还预设了诸多的盾牌和简单壕堑作为抵御之用。
“鞑子在北边大面积集结。”
孙上器负责情报刺探。
这场战事,其实不需要有什么人指挥,只要鞑靼人杀过来了,直接开炮开枪就行了。
情报整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还要让鞑靼人觉得这路大明的兵马没有什么情报准备工作,让他们以为大明的军队就是无头苍蝇。
在这种前提之下,大明军队就要露怯,让他们以为不行。
张周随即让人传令三军:“鞑靼人不来,不允许开火。该埋灶的埋灶,该吃饭的吃饭,留下三成兵马做好防御即可。”
……
……
鞑靼人看似凶残,但也不过才集结了两三万兵马。
对张周来说,全员准备作战,实在是大材小用。
鞑靼人有本事就冲上来,以目前全军备战,且弹药未有任何损耗的情况下,一万以下的敌军还不够塞牙缝的,且张周也明白鞑靼人是不会一次就冲上来的。
就算是四面八方一起冲,第一批上来有个三五千兵马,或者是六七千,都算是不错的攻势了。
张周还故意露个破绽给对方,在西侧的营地搭建上没有配备什么火炮,虽然从外表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差别,可一旦开战之后,当鞑靼人发现大明军队在西侧没什么远程火力,或许就会以骑兵进行夜袭突击,到时就可以让他们感受一下武器代差的压制。
入夜之后。
鞑靼人仍旧只是集结的状态,仍没发动攻势。
“情况不妙。”
孙上器亲自到张周面前,而此时张周正在吃面条……在行军途中,这种食物很少见,至少说明张周这边准备是很充分的。
旁边坐着王明珊,见到孙上器来,她主动起身让到一边。
当然孙上器是不会落座的,他只是来通知情况。
“有话慢慢说。”张周吹了吹碗里的面,笑着道,“轻松一点。我知道将士们没什么作战经验,有的甚至都没有杀过人。”
孙上器道:“是大部分都未上过战场,也基本上没有杀过敌人的。”
张周道:“是啊,这次就给他们一点历练。今晚血战之后,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呕吐,或者是身体不适,不过黑夜之中会减轻他们的恐惧心理,等明天早晨我们踏过敌人的尸体往前行的时候,也会麻烦一些。专门准备人手去割耳朵吧。”
“还需要留耳朵吗?”
“当然要留着,不然我回去说杀了多少敌人,朝中大臣还会以为我吹牛逼呢。”
张周一脸轻松,好像这是一场多么简单的战事一样。
就在此时,距离营地三五里之外,传出了隆隆的号角声。
“放心,他们不会马上就来的。”张周道,“这套路,我熟悉,他们会让一些敢死队先上前来尝试,但他们也很清楚,谁冲在前面谁就死。所以等半夜之前的那一战,应该是最惨烈的,前面就当是开胃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