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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再去镇上
    夜色渐暗。

    吃席速度很快,跟宋欢记忆中农村的吃席,说一样也差不多,说不一样也有点不一样。

    宋欢这桌还算好,毕竟是年轻姑娘,不好太过放开,都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若是表现太差,如何还能有好名声?

    但是其他桌就不一样了,大婶们嘴里吃着,菜还没尝出啥味儿,就咽下去了,接着下一口又进了嘴巴里。

    大叔们可能是觉得怕丢面儿,即使很想像大婶们一样,但还是克制住了。

    年轻小伙子就不一样了,那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阿弟只觉得眼前一花,桌上就干净了一半,再眨巴眼就没了,碗里只存梁大勇抽空帮忙夹的菜。

    梁大勇看着发呆的阿弟,催促道,“快点吃,不然就没你份儿了,宋丫还算聪明,我手速可是村里最快的,不然你只能干喝粥。”

    话落,阿弟碗里又多了一块豆腐。

    阿弟像是听进去了,也有可能是环境影响,一股脑埋进碗里,只见他手里的筷子不停,腮帮子也不停,哼哧哼哧努力吃。

    不多会儿,阿弟可能感觉到了其中的快乐,还抽空看一眼梁大勇众兄弟,嘿嘿一笑又埋进碗里。

    梁大勇可没空注意这傻孩子,只一个劲儿的盯着桌面,一个人夹两个人的菜,忙的不可开交。

    最后大婶们吃饱喝足,兜里也偷偷揣了个米糠饼,心满意足的帮忙收拾碗筷桌子。

    姑娘们也被自家娘亲们喊着帮忙,最后演变成了姑娘们一个劲儿的洗碗收拾碗筷,一旁站着的大婶们互相交流着什么。

    宋欢突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

    像菜市场的大妈们在挑选笼子里的鸡鸭哪只最肥,吃着口感不错,买了最划算的那种感觉。

    宋欢猛的回神,心里不断庆幸,还好,还好,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宋欢早已经就被周围的大婶们注意到了,只有她跟着她们这帮妇人站这儿,如此的鹤立鸡群。

    出彩的样貌,大方的气质,对比起那些被自家母亲(婆婆)使唤的姑娘们儿媳们,看在大家眼里,瞬间高下立见。

    正因为如此,她的独特也让不少大婶们心底打了不字。

    物色儿媳的妇人想,果然是没了爹娘的,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而且还不会看眼色。

    儿媳妇不懂事还能教教,可身边还有个小累赘,这算什么?到时候是取个媳妇,还是娶个祖宗?

    准备物色女婿的妇人咬牙,这样貌一出来,可不就把自己女儿衬到尘埃里去了?

    可是这帮妇人即便心里如何翻腾,面上也无可奈何。

    这姑娘没爹没娘的,跟本村人也不沾亲带故,心里不喜也不兴指使人家,到时候可不得拖儿子(女儿)的后腿,如何还能谈上一个好亲家?

    宋欢不知道自己在村里人心中已经被打了叉叉,若是知道也无所谓,或者还挺开心。

    这个村里的少年人虽然不见任何女相,敷粉,但是不论是从三观还是思维方式,处事方式等等各种都会不合。

    而且,在这里嫁了人跟上了枷锁一般,她也不想这样。

    她只想等阿弟成家立业后,她就可以过属于自己的潇洒日子。

    按这里成亲的年龄,到那时她也才二十三四,正值韶华,享受生活才刚刚开始。

    宋欢从梁大勇手里接过阿弟,见到主家都还忙着,也不上前话别,只让梁大勇带句话给泪包少年后,就带着阿弟趁着天色赶紧回家。

    宋欢没有打包什么,回到家一边跟傅渊之说吃席的情景,一边就着傅渊之煮剩下的红薯粥喝了起来,她和阿弟都没吃饱,如今胃口也越来越大,都是长身体的年纪,宋欢只想吃饱,不能半夜再饿醒来。

    傅渊之看着一连吃了两碗的宋欢,笑着说,“再有下次可以先在家里吃了再去。”

    宋欢和阿弟忙不迭低头。

    宋欢说道,“有经验了下次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宋欢没吃桌上的米糠饼,那东西她一时半会儿的吃不下,所以她直接就没拿。

    宋欢觉得她还是得努力挣钱,最起码衣食住行,还有阿弟的学习都不能亏待了,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全家奔小康。

    第二天,宋欢背着猎物,手里提着麻袋,又踏上了去镇上的路。

    累计了十几天的量,收获当然也算可以,野鸡五只,野兔八只。

    这次依然是按之前的价收,五只野兔二百七十五文,野兔总重量为三十九斤,收入总计五百八十七文。

    宋欢从食肆出来就直接去了书肆,五刀纸直接让今天的收入缩水一大半,五百八十七文扣除三百五十文,剩下两百三十七文。

    最近油灯用的比较快,毕竟天黑的快了,宋欢又买了一斤肥肉,两根筒骨,屠户照例还是给她送了两根。

    还买了两串糖葫芦,还有固定的二十斤米,结余还剩下一百三十五文。

    宋欢把东西塞好,路过包子铺想了想,又买了六个馒头,她路上吃了一个,剩下的留着回去。

    如此,她的结余从一百三十五文变成了一百三十二文。

    宋欢出了城门还是如往常一样往回走。

    不多会儿就见一个身影在慢慢往前赶路,身着一席浅云色书生打扮,身背箱笼。

    箱笼是为了书生在户外行走便利,模仿背篓的设计,增添了背带。考虑赶路不免日晒雨淋,就在顶部挑出两杆,用以绑缚苫(shàn)布,增加了顶棚。

    男子年纪不大,应该跟梁大勇差不多,十五岁左右。

    身上的衣裳因为赶路不免有些皱巴,碎屑,面上因为赶路泛红,额头冒着微汗。

    他也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过头,面上有些疑惑不过瞬间就恢复,见宋欢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还脚步稳健,不见喘气,面色有些尴尬,不过也没吱声,停下侧身让宋欢先行,谨遵男女有别的礼节。

    宋欢也不客气,村里人她不是特别熟,而且又是女儿家,突然跟一个青壮少年打招呼,别造成没必要的误会。

    而且,这个少年还是读书人。

    不是她想太坏,而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都是金饽饽。

    别到时候让人父母知道了,还以为自己想攀附他们,闹的一地鸡毛。

    而且,根据她所了解的情况推理,这少年要么是里正家的公子,要么就是跟傅渊之有渊源的那一家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