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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十七章 你把女儿带回长安去
    沈洛之到了贺府,见着跟前的三进院落,正逢清明时分,院子里满是盛开的桃花,樱桃花,玉兰花,江南院落春光十足。

    贺玥吩咐着丫鬟在庭院之中的一处水榭处用膳,春雨淅淅沥沥,断断续续,到了正午时候竟是有了日光还有着雨丝。

    沈洛之见着此景道:“太阳雨可是难得一见。”

    贺玥道:“在山阴城之中,太阳雨还是常见的。”

    贺知非在贺玥的身后,小心地打量着沈洛之,沈洛之乃是最年轻的左相,不到三十时就做了丞相,如今又继承了国公爵位,四十不到的男子,瞧着也只有三十左右的模样,蓄着的胡须甚显沉稳,她爹爹长得比她想象之中得要好看得多。

    沈洛之见着贺知非怯懦打量自己的神情,轻笑道:“知非,不必怕我,这一次我来山阴就是为了想要见见你的。”

    贺知非道:“我没有怕您。”

    沈洛之道:“听越儿说,你先前喜欢我的文章,后来为何又不喜欢了呢?”

    贺知非道:“就是不喜欢了,你的文章没有明王舅母的文章好。”

    沈洛之轻笑道:“我乃是她的徒儿,她的文章自是我不能比得上的。”

    贺玥道:“陆宛芝的确是有才情,只不过,她先前还能去书院教书,为女子在书院里夺一席之地,做了明王妃之后,荒废她的才情,文章写得再好有什么用?”

    “娘!”贺知非扯了扯贺玥的衣袖。

    贺玥道:“我不说了,用膳吧。”

    沈洛之道:“陆宛芝这些年来,并没有因为明王妃的身份而荒废,你在山阴,该知晓山阴的清澜书院出了多少女学子。

    陆宛芝在长安教合宜与其他几位女学生念书,她原是想要合宜公主为储君的……只是,合宜公主她……唉。”

    贺玥略惊讶道:“她难不成不想她儿子为储君吗?都记在了静安帝的名下,她还想要合宜登基?”

    沈洛之点点头道:“嗯,只是合宜公主不争气,非要嫁给赵明,能保住公主之位都不易了,何况再为储君了呢?”

    “同宗姐弟,怎能成亲呢?”贺玥道,“这合宜可真蠢,幼时这么聪明可爱的孩子,长大后竟是这般愚蠢,为了一个男子放弃江山,可值得?

    所以,那一日陆宛芝需要镇心丹,是因为被合宜气着了吗?”

    沈洛之倒是不知陆宛芝还要过镇心丹,道:“应当吧,说起镇心丹来,知非她的心疾还没有好吗?”

    贺玥叹气道:“先用膳吧。”

    沈洛之见着她们母女用膳的模样,贺知非虽不是在长安长大的,可是贵女千金该有的礼节她是从未落下,饶是自幼请宫中出来的嬷嬷教养的佳凤,都比不上贺知非的自若优雅。

    用完膳后。

    贺玥便让贺知非带着沈洛之去走走,消消食。

    贺知非对沈洛之满是陌生,但还是乖巧听话地带着沈洛之逛着院子,见雨大了,便带着沈洛之去了她的书房之中。

    沈洛之见着书房之中有一副未曾做完的画,上前一看道:“这是承儿与越儿,这位姑娘是……”

    贺知非道:“这是虹珊姐姐,幼时我被邻里孩子欺负,是虹珊姐姐帮了我,今年初一,我们四人一起去了湖边放烟花,是我此生最为开心的一日,我想画下来。”沈洛之道:“难得你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画工。”

    沈洛之又瞧着贺知非书房之中的藏书,道:“这些藏书你都看过了?”

    贺知非点点头:“嗯。”

    沈洛之道:“是你娘亲教你的吗?”

    贺知非道:“有些是娘亲教我的,有些是我自个儿闲暇时看得,我体弱,甚少能出门的,这些书籍乃是我在家中时最大的慰藉了。”

    沈洛之取着贺知非所写的一张张赋文,令他意外的是,贺知非才十三岁,就有如此才情。

    都说赵承乃是神童,小小年纪才名远扬,可他的女儿也并不逊色于赵承。

    “知非,该吃药了,吃药之后好好午歇一会儿。”

    贺玥拿着药瓶入内,贺知非今日开心,吃药时候也不娇气,连着吞了好几颗的药丸。

    沈洛之见着,心中不忍道:“竟要吃这么多的药吗?”

    贺玥心疼道:“这已算是少得了,冬日里,更多呢。”

    贺知非见着贺玥担忧的神情,笑笑道,“爹爹,娘亲,这药我都吃习惯了,我先去午歇了。”

    贺知非欢喜地离去后,贺知非对着沈洛之道:“这孩子其实还是很喜欢你的,她聪慧,早就知晓你了,不知从何时起,她会买你的字帖,偷偷练着你的字,去买你所写的文章,诗词……”

    沈洛之道:“是我对不住她,我早就知晓有她,原该她幼时就来找她了的。”

    贺玥道:“今日见她对你欢喜,我也可放心了,她的心疾需得千年人参,我早了好久都未曾找到,如若她十八以前不能服用千年人参,怕是都活不过十八岁,我想着亲自去太白山上找寻千年人参。”

    “什么?”沈洛之惊讶道,“她幼时不是已吃过千年人参了吗?”

    “药也是有个药效的。”贺玥无奈叹气道,“唉,原先我想着等她十五岁嫁人之后,有人替我照顾她了,我再去太白山上寻药,今日见你前来,我想让你把她带回长安带回沈府去照顾她,我也可放心去太白山寻药了。”

    沈洛之听贺玥让自己把女儿带走,自是开心的,但……

    “郡主,太白山苦寒之地,常年大雪封山,野兽众多,棕熊老虎豺狼更是数不胜数,你若前去寻参太过危险了。”

    贺玥叹气道:“我何尝不知危险,这些年花了数万两银子了,请人前去,一个个寻参的要不是死了,要不就没了消息,要不就是打了退堂鼓,他们只是为了钱财不会用心寻找的,我想自个儿去寻,让我的知非,可以多活几年。”

    太白山之险人尽皆知,那苦寒之地,人迹罕至,就是连流放都甚少有流放到那处偏远的。

    沈洛之道:“郡主,那边实在是太危险了。”

    贺玥落泪道:“我别无选择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知非饱受折磨,你不知她有多乖,有多出色,我情愿以命换她一命,让别人照顾她我不放心,但你,我是放心的,你把女儿带回长安去,好好照顾她。【1】

    【6】

    【6】

    【小】

    【说】

    知非过半年也十四了,亲事多少也该提上议程了,她身子骨不好,在山阴城之中难找到好夫家,但是到了长安城里就好找许多了。”

    长安城之中的千金并不避讳疾病,有些人家反倒是以姑娘身子有疾而显娇贵。

    沈府的千金,多多少少要比她一个见不得人的女儿好找亲事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