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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忠犬与叛匪
    陈程从记忆里知道,出钱让张三五带路的瘸子是南面来的人。再说通俗易懂一点,不这么避讳的话,那就是宋人。而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元。

    张三五是汉人,但不是宋人。他最初是辽国人,祖上从儿皇帝石敬瑭割了幽州起就是辽国人,后来是金国人,再后来又成了元人。他张家也在一次次战乱中从幽州迁到了汉水河畔。他对宋没有好感,但也仅是没有好感而已。他也没有恶感,至少还有一丝同为汉人的血脉之情。所以他被瘸子选中作为了向导。

    瘸子可能是因为张三五的情分,张三五绝对是因为瘸子给的钱。

    在遇到瘸子前,张三五还在抱怨周子旺这伙人搅得此地不得安生,老老实实过日子不好吗?大家都过得,你周子旺听说还是一个财主,怎么就过不得?张三五看中了村里的田氏,女人没有名字,就叫田小妹。田小妹长得有些难看。不过这样也好,只需要成亲前送给蒙古老爷睡一次,以后也没人惦记,不是吗?反正他父母已亡,能有个媳妇就不错。不过娶妻需要花钱。哪怕是村里没什么讲究,也总不能一分钱不花吧。

    所以瘸子肯给钱,张三五就肯干。干完这一笔,就回家娶媳妇。一语成谶,张三五并不知道立旗帜是大忌。

    他其实是知道瘸子多少有点问题的。瘸子的腿瘸了,这是老伤,但是身上还有新伤,估摸着是在逃命。以至于瘸子偏离了北上时的来路。他是宋人,北上走过一遍,自然不该是不识路,不该需要向导的。只能说他逃得厉害,失去了方向。

    瘸子不知道是来干什么的?听说元军兵锋南指以后,这些宋人就不安分起来。说不定此人是个细作。可是哪有细作出来带着自己女儿的?

    直到瘸子刚刚出手助人,又被面前这个假死骗过张三丰的高手追杀以后,张三五才知道这瘸子偷了宫里的宝贝,那高手是什么大内高手,一路追杀而来。可是他追杀瘸子不就完了吗?甚至是杀掉瘸子的女儿也很合理。为何又一定要在杀掉瘸子后还要杀张三五?

    张三五到死都不明白,他生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大人,我世代是元忠犬啊。”

    换作是陈程,自然也是想不明白的。这种做法就是灭口。可是对方有什么需要灭口的必要呢?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刀锋逼近,即将决定他的命运。

    张三五只是一个庄稼汉,高高瘦瘦,没什么力气,更是不懂半分武功。

    陈程读书的时候倒是被寝室里人带着学了两年跆拳道。当时是帮寝室老三追妹子,寝室里其他人都学得心不在焉,在老三得手以后就开始重回开黑生涯。独独陈程觉得有趣,坚持了下来,还被教练表扬过。不过那些都是花架子,也就只能表演用用。

    最关键是他现在全身还有点微微麻痹的感觉,能不能行动自如都还成问题。要从这样一个能骗过张三丰的高手手中逃脱,几乎不可能。

    就在他全身冷汗地思量着对策之际,那人脚下的一具尸体忽然探出一只手,想要抓住男人的脚。“尸体”喃喃说:“金国大内侍卫,我是蒙古兵。我是个牌子,我有兄弟在王庭当百户,救我。我保你荣华富贵……”

    元军的牌子管十个人,也就是十户的意思。而原来这人不是元人,而是金国人。这里又有金国人什么事?

    只是这牌子的话没有说完,那侍卫就一刀切开了他的气管,让这具诈尸的“尸体”彻底了结。

    这侍卫不光灭口敌人(瘸子),灭口路人(张三五),还灭口自己人。陈程也不觉心中一凛,瘸子到底从皇宫偷了什么东西,能让大内高手这么谨慎?这样的话,陈程想要逃出生天,只怕更是不可能了。他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能让对方放过他?

    “啊……爹爹……”一个凄厉的声音忽然从远方树后响了起来。这是一个童稚的女声。

    陈程从记忆里找到对应的女孩。那应该是瘸子的女儿。那是一个肌肤若雪,清秀可爱的小女孩,看起来也不过就七八岁。

    张三五最初看到这么雪白粉嫩小女孩的时候,心中大为震荡。他活了十八年岁,从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女娃,就是财主家的女儿也没这么白皙。想到元国都难得一见的妙人,在宋国居然只是一个跑江湖瘸子的女儿。张三五的心像是蚂蚁爬似的。再想到这样一个女娃,长大了居然不用将自己的初夜献给蒙古老爷,他恨不能元早一点打过长江,统一天下。不然平白便宜了宋人。

    侍卫拍死瘸子的时候,这女孩就这么哭死过去一次。现在想来是转醒过来又见到了父亲的尸体,于是又哭了起来。

    她这一声哭,倒是暂时救下了陈程。侍卫颇为玩味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冲着陈程轻蔑地一笑,提着刀快步走了过去。

    陈程知道他的心境,自己中过他一掌,在他看来,自己现在强撑着起来,也不过是将死之人,逃不到哪去。但那小女孩却是周身完好,一个耽搁就可能跑掉。

    见到侍卫换了目标,陈程并无喜色,反而生出怒意来。不知怎么的,他很想阻止这一切。他恨那个想要杀自己、杀小女孩的侍卫,恨张三五这种甘愿献身为狗的奴才,也恨自己的无能为力。这种怒意让他强撑着站起来,紧跟着侍卫追了上去。

    怒意让他忘掉了死亡的威胁。不是他不怕死。他之前也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宅男而已,勇气并不会大于一般人的平均水平。只是他刚刚才在路上被午夜飙车的富少撞死,转眼又将被一个大内侍卫杀死。这种兜转轮回,总是配角的无力感,让他一瞬间觉得,死亡或许没有这么可怕。

    这样短暂的勇气可能只会持续极短的时间,然后再让人后怕一辈子。

    但陈程恰好就在这一瞬间之中,他有些不管不顾。

    陈程靠近金国侍卫的时候,侍卫正提刀指着倒在地上的瘸子:“东西在哪?”陈程这才注意到原来瘸子也没死。

    瘸子从嚎啕的女儿肩上取下包袱,艰难地说:“在这里,你拿走,放过我女儿。”

    侍卫冷笑一声:“现在求饶,晚了。先杀你,然后再把你女儿带回去,虽然她小了一点,不过却也是个美人胚子,我们台吉可是最喜欢这种雏儿。”

    瘸子嘶声说:“石彦明,你作金国鹰犬也罢了,怎生如此无耻?”吼得太过用力,以至于呕出一口血来。

    石彦明脸一沉:“若不是你一路东躲西藏,害得我不能按时将你擒获,回去少不得要被台吉责罚。我何至于给金国人当狗当到这个份上?”

    就在此时,陈程忽然从背后袭向石彦明,一个凌空后旋踢踢向对方的背部。这是他在跆拳道里练得最熟,多次上台表演过踢木板的技术动作。按照武侠的标准,说这是他的压箱底绝学也不为过。

    张三五是一个汉人,他喜欢当狗。石彦明听起来也该是汉人,难怪刚才的牌子与他说话用的汉话,他说着不喜欢当狗,却比张三五当得还过分。

    “既然你们喜欢当狗,那我来当叛匪好了。”陈程这么想着,一脚踢出,然后在眼花缭乱之间就看到对方一掌袭来。

    显然,陈程中计了。石彦明应该是早就察觉了他尾随其后,却故意和瘸子说这说那,就是诱他出手,诱他靠近。

    掌风掠过,陈程又一次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

    【配角传】

    石彦明-《射雕英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