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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春花开春色
    “那有没有什么武功容易学一点,可以速成一些。”陈程心里有些失落地问。

    马春花想起马行空平时教训徐铮的样子,也故意沉下脸:“学武讲究的就是水磨工夫,没有捷径可以走。天下武功没有个十年筑基二十年精进,哪能学到精髓。”

    说完她又怕陈程真的被训恼了,赶忙又笑笑。

    陈程不语。他大抵是知道那些主角学会绝世武功也不过就是三五年的事。甚至还有天赋绝高的一天之内就领悟绝学。想来还是他天赋差了。

    马春花说他天资聪颖,只怕是和徐铮相比。而徐铮恐怕是天赋较差的那拨人。

    曲非烟捧着头坐在一旁,听到这里便说:“也许你练拳脚慢些,练刀剑快些也说不一定。”她父亲是桃花岛弟子,虽然年纪小,见识却是远远胜过马春花。

    之前马春花问过曲非烟学不学这查拳,她对学武没有多大兴趣。曲灵风都没有正儿八经教过她任何武功,她只是从旁看了一些身法而已。对这粗浅的查拳自然更不想学了。

    不过她也从来不在马春花面前说这武功半句不是。现在是关系到陈程学武,才多说了这么一句。

    说完,她想了想又说:“当然,也可能你学拳脚最快,学刀剑反而还慢些。”如此就更加不会伤到马春花。

    陈程却是觉得很有道理。如此又练几天,伤口看起来没有大碍,他便准备动身前往衡山城。

    马春花虽然常在江湖走动,却是北人,对宋国的地理也不甚了解。在询问了店小二以后,他规划了一条路线。从襄阳乘船走汉水一路向东,抵达鄂州。然后从鄂州又乘船走长江逆流而上,抵达岳阳。最后再走陆路,一路向南。

    临行前日,三人在大厅用饭。陈程觉得二女似乎兴致都不高,也觉得奇怪。其实是在襄阳的日子安闲无虑,两位女子都觉得有些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陈程规划好具体路线是要送曲非烟回爷爷身边。因为曲灵风父子不和,曲非烟这么些年见过爷爷那几面,累计起来还没有和陈程在一起待的时间久。

    平时不说还好,提起此事,她难免闷闷不乐。

    马春花则是觉得在襄阳这样,又不愁吃不愁喝,每天就和陈程这样的比划着武功,感觉这辈子都没过得这么惬意过。

    最关键的是,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对陈程有一种朦胧的情愫。这种情愫并不是单纯因为陈程碰过她的身子,也不是因为在宋国她只认得他一个人。而是陈程谈吐不俗,与她见过的人都不相同。

    这不奇怪,穿越者的认知和思维模式怎么会和这个时空的人一样呢?陈程注定就是独一无二的。

    独一无二是一个中性词。若是一个长相俊朗的人独一无二,那么他就是颇有吸引力的人。若是一个相貌丑陋的人也独一无二,那肯定是无可救药了。

    所以听到要上路,她不觉心里忐忑起来,不知道自己在对方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地位,患得患失起来。

    三人一时沉默,店家和小二的声音自然就传了过来。

    店家用鼻子哼着:“怎么今天又丢了这许多蔬菜瓜果?”

    小二小心翼翼陪着笑:“东家,这谁知道呢?”

    店家又哼一声:“你说这金银财货没人偷,酒没人偷,肉没人偷,专门有人偷蔬菜瓜果。这说出去谁信啊?所以到底是真有人偷了,还是被人悄悄转移了?”

    小二惊呼:“东家,你什么意思啊。我要这么多蔬菜瓜果来干什么?我又吃不掉这么多。”

    店家嘿嘿一声:“我有说你吗?你这是不打自招吧?”

    小二也有些不忿:“我这哪是不打自招,明明是东家你最爱冤枉人,上次你家小妾……”

    陈程听了这过程,觉得有些怪异,本能地觉得这背后似乎藏着什么奇妙之处。他正待捋一捋,好生思索一番,却听到曲非烟说:“你在想什么啊,别人家的菜丢了你也这么关心?”

    听到妹妹不怎么开心的声音,陈程自然将注意力转移过去,从而也失去了一个洞悉先机的机会。这大概也是因为他确实不是这个时空的气运之子吧。

    他笑了笑:“好了,总算有人说话了。我就是皱着眉,看谁先忍不住。”

    曲非烟轻叹一声:“你又不是小孩子了。你是最大的大哥哥了。对了,你和马姐姐谁大?”

    陈程看了看马春花,说:“我十八。”

    正常情况,马春花会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年龄。但现在忽然觉得女子有点不适宜在男子面前这么说。但看着陈程好奇地目光,还是小声说:“我也十八。我是七月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补后面一句,大约是希望自己比陈程小吧。

    陈程笑了:“哈,我九月的。”其实张三五似乎是二月的,张三五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所以陈程报的自己的生日。

    马春花神色一黯:“那我比你大。”

    她的认知里,只有女子比男子小,两人才有可能有结果。男子不可能选择比自己大的女人。当然,这只是她潜意识里的想法,她自己甚至还没有意识自己的黯然是从何而来。

    陈程仍是笑:“那挺好啊,我最喜欢大姐姐了。”

    陈程其实对大姐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偏爱。但由于自己有个表妹的缘故,对小妹妹却是没有半点兴趣,更不可能有什么萝莉养成的想法。

    至于马春花现在看起来比他大,其实比他前世工作过几年的人而言,其实要小好几岁呢。

    其实他真是喜欢马春花的。要说漂亮,她自然是漂亮,但未必就超出孙仲君许多。可是她心地善良,又充满青春活力。这让他对其颇有好感,而对孙仲君则是恶感满满。

    只是他原本是个宅男,和女孩打交道的经验并不多。觉得马春花对他也有好感,又怕是陷入著名的人生三大错觉,总是不敢说些什么。所以此刻他有些借故的意味在里面。

    马春花闻言一笑,却说:“我不信。哪有喜欢大姐姐的?”

    陈程也知道,这个时候想要讲道理来说服对方是没多大效果的。

    于是他说:“对了,你就要这样笑才好看。像刚刚一样闷闷的,就只相当于孙仲君容貌的两倍了,你笑起来相当于她的十倍。”

    马春花也知道孙仲君貌美,听到陈程这样比较,虽然知道有些夸大的成分,心里却是高兴,只笑着说:“哪有?”

    “有。”

    陈程见到马春花的神色,也觉得自己发挥不错,心里一乐,思维更加活跃起来:“对了,我喜欢你笑。我给你唱一首歌吧,专门为你唱的。”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马春花红着脸,听得歌声缠绵婉转,一声声都是情话,禁不得心神荡漾。再看向陈程,觉得他眼中满是温柔和秀雅。她也只觉跟他在一起是说不出的快乐。想要和他一直在一起下去。

    陈程此刻也读懂了女孩心思,伸出手去牵她的柔荑。她娇羞地避开了,第二次只微微让了让。但当他第三次伸手过去的时候,她已经陶醉在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柔情。

    于是,在三人在襄阳的最后一个夜晚。曲非烟是一个人睡的,她也没有弄清楚为什么马姐姐和陈哥哥晚上会待在一个房间。

    而陈程的查拳总算派上了用场,将马春花横抱到床上,轻轻解开她的外衣,将唇印上她雪白的锁骨、小腿和玉腿,然后又是继续剥开遮掩绝世花容,让两人之间再无隔阂……

    有诗为证:

    雷霆雨露总君恩,山登绝顶我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