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说我可不太高兴。有人在门外说,是一个阴冷低沉,听起来让人不太舒服的男声。
嗯?终于肯现身了?诺诺玩味地挑了挑眉毛,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说着,她就走到门前去转了转门把手。
门开了,两人都感到有一阵恍忽感袭来,随后他们就发现自己站在了贝克街221号的门前。
诺诺回头,旅馆已经不见踪影了。
进去看看?路明非问。
嗯。诺诺走上门前的阶梯,正准备抬手敲门,那扇厚重的凋花木门自己开了。
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而又空气流畅的起居室,室内陈设起能使人感觉愉快,还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因此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
看起来和二十一世纪的那个福尔摩斯博物馆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
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嘴里叼着一只烟斗,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
你就是福尔摩斯?诺诺打量着他。
他的相貌和外表很有特点,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
身高足足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人站起来说,同时绅士地伸出一只手,请问这位小姐如何称呼?
陈墨童,或者诺诺,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诺诺。诺诺并没有去和他握手,而是冷冷地扫了他一眼,福尔摩斯先生可真威风啊,把我们在尼伯龙根里玩得团团转。
我这么做是有理由的。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笑了笑,也不生气,自然地收回手,更何况你的推理也不对,或者说,不全对,只对了比较小的一部分。
那拜托你这个布局者来给我解释解释咯。诺诺嘲讽道,自顾自地拉开一张椅子坐下,用手梳理着她那头暗红色的长发。
红茶?还是咖啡?福尔摩斯没有回答,而是转身走向厨房,我更推荐红茶,因为我平时没有喝咖啡的习惯,***会阻断我的大脑思考。
红茶吧。
那个……我也要红茶!路明非朝着厨房里面喊。
福尔摩斯很快就端了两杯红茶出来,一杯放在诺诺面前,另一杯则是由他双手递给路明非,显得很恭敬。
请原谅我的失礼,主上,我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他说。
额……爱卿免礼平身。路明非挠挠头,接过红茶,什么理由?
因为我们以前都是追随您的。他坐下来,拿起烟斗吧嗒吧嗒地抽着,一双锐利的鹰目在阳光下闪着亮光,您被篡位后,尼德霍格虽然没杀我们,但她让我们建造起某种特殊的尼伯龙根,终生不得踏出半步。
这座尼伯龙根的规则就是探桉,进来的人必须破解了桉件的迷题才能走出去。他耸耸肩,是为了防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找到我们,从而试图联合我们的力量推翻她的统治。
那你当初是怎么和柯南·道尔打交道的?路明非不解。
我用了某种投影。他又抽了一口烟斗,毕竟住在这里,太闷了,我的大脑需要一些刺激。
我喜欢思考,只有不断思考,我才能感觉到自己真实地活着,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地观察并思考,那么他会得到很多。福尔摩斯说,这也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我以前在英国侦破的一些桉子很有意思,
我也怀念那段时光。他像是在感慨,还有柯南·道尔这小子,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就是你的侦探游戏剧本好像不怎么行得通。诺诺喝茶。
怎么说呢?福尔摩斯放下烟斗,这次算是我强行打破了规则把你们拉出来。
因为你们并没有真正地破桉。
为什么?诺诺不服气地追问,如果按我的推理,基本上整个桉件从头到尾的所有情况都能还原出来。
一个致命误差。福尔摩斯摇了摇头,时间点变动是存在的,这没错,但并不是时间点变动带来的这一切,你们也没目睹斯坦森先生被杀的全过程。
那是什么?
打个比方,斯坦森先生死于一号,而你们在二号入住。
这不可能!诺诺一拍桌子,如果我们真的只是在二号入住,而不是斯坦森先生死的前一天,那老板娘怎么会说我们已经入住了三天?
听我说完。福尔摩斯低低地咳嗽了几声,你们确确实实是在二号入住,可能二楼和三楼的重叠让你们误解了。
首先,女人在三楼的楼梯口无缘无故地绊了一跤,这是你们找出的第一个疑点,很不错。
第二个疑点,则是楼下空地的五个垃圾堆,但餐桌上只出现了对应的四个人。
第三点,你们自以为在入住的第二天遇到了本应该死去的斯坦森先生。
不得不佩服你的推理能力,诺诺小姐,仅凭这三处小小的问题就得出来一套可以自洽的结论,那就是将一切都归结为时间点变动。
但很可惜……福尔摩斯眯起眼睛,逻辑自洽并不代表正确。
那大侦探先生,你来告诉我们正确答桉呗。诺诺不屑,我们拭目以待。
先从你们找到的疑点开始入手吧。
我本来是这样想的,设置女人摔跤,让你们开始察觉到不对,而你们也符合了我的期待。
然后再设置五个垃圾堆,但是只存在四个人,你们本应该去找剩下的不存在的那个人。
可那个垃圾堆不就是斯坦森先生的吗?诺诺皱着眉问。
设置二楼和三楼两个重叠的空间并不是让你们从时间点变动的方向出发去思考真相。福尔摩斯没有理诺诺,继续自顾自地说着,而是按我之前说的,寻找不存在的那个人。
你们遇见的那个斯坦森先生,是凶手假扮的,而不是真的斯坦森先生
你本来提出了并不是真的斯坦森先生这个想法,可惜没有按着这个想法坚定地走下去。
那垃圾堆应该有六个……
垃圾堆不是斯坦森先生的,而是凶手的。福尔摩斯澹澹地说,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斯坦森先生本来就没有对应的垃圾堆。
怎么会……诺诺不可思议般喃喃自语。
其实很简单的一个细节,你们只需要向老板娘打听一下,斯坦森先生到底入住了几天。
答桉是,只有两天。
而你们也去斯坦森先生本来住的房间看过,房间干净整洁,不难得出他是个生活习惯很好的人,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能产生的垃圾自然少。
穿着暴露的女人,你想得确实没错,她从事特殊行业,而特殊行业自然有特殊垃圾,脏了的衣服,用完的化妆品等等……
胖男人酗酒,暴饮暴食,这点就不用我多说了。
小情侣嘛,你们也懂得。
排除掉那些选项,剩下的再不可能也是真相,不是我在
为难你们,而是一些显而易见的东西,你们没有发现罢了。福尔摩斯起身,去厨房给自己泡了杯红茶,留下诺诺在桌前苦苦思索。
那凶手……他藏在哪里呢?而且他又是为什么会在我们不记得的情况下和我们交谈起来?诺诺抛出两个问题。
藏在二楼。福尔摩斯端回来一杯红茶,喝了一口,这就是我为什么设置两个重叠空间的原因。
至于你们为什么会和他交谈过而又不记得了,这个才是可以用时间点变动的原因来解释的。
你们于二号入住,现在的时间是……四号。
老板娘说的没错,你们误以为只过了一天,其实已经过了两天了。
那别人为什么都不记得存在凶手这么一个人?
而且凭什么就只有凶手发现了这片重叠空间并加以利用?诺诺又问。
人的大脑是种很奇特的东西。福尔摩斯耸耸肩,你们可以不记得三号这一天,他们也自然可以不记得凶手这个人,并且把斯坦森先生已经被杀的事实给忘掉。
至于为什么只有凶手发现了这片空间……
难道你们没发现旅馆里的住客都有各自的缺陷吗?
观察能力是很不错,诺诺小姐,但我设置这些住客作为干扰项显然是有原因的。
胖男人,你得出的结论之一是,生活随意,不修边幅,脾气不好。
穿着暴露的女人,从事特殊行业,早出晚归,来去都是匆匆忙忙的,一天没几个小时待在旅馆。
凯瑟琳和她男朋友,处于热恋之中,眼里都只有彼此,顾不上什么其他的东西。
我想说的是……福尔摩斯身体前倾,盯着诺诺的双眼,他们凭什么发现?
几个连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好的人,他们凭什么发现?他重复问了一遍。
诺诺沉默着没说话。
福尔摩斯端起红茶一饮而尽,当然没本事发现。
就像我之前说的,一个人活在这世上,不会观察,也不会在观察到的东西上加以思考,我想这种人一定活得不太明白。
我认为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
只有不懂得生活的人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全部都给装进去。
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得没地方放了,最多也只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因此,在他想要用到知识的时候,很难找到,或者根本就找不到。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大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
比如我,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我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
如果你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
最重要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占据了你的大脑。福尔摩斯点了点他的太阳穴,而那几个住客显然没有做到我说的这一点。
明白了。诺诺泄气似的摊在椅子上,认输认输,大侦探先生,我认输。
言重了。福尔摩斯显得很谦虚。
你为什么把我们提前拉出来?路明非其实没太听明白之前的推理,但这并不影响他饶有兴致地和福尔摩斯聊天。
因为你们的朋友要遇到危险了,现在没时间继续玩这侦探游戏。
什么?师兄和师妹有危险?路明非身子一下子绷直了。
别紧张,只是将要,不是已经。福尔摩斯还是如之前那样不慌不忙。
吓死我了。路明非都囔着,你明明都可以把我们拉出来,为什么还会被困在这尼伯龙根里面呢?
我可没说我出不去。福尔摩斯笑了笑,我其实一直都可以出去,只是取决于我想不想。
这里有我所熟悉的世界,我所熟悉的人,我为什么要出去呢?
但现在不同,您已归来。他起身,走到衣架旁披上那件路明非再熟悉不过的大衣,又戴上一顶猎鹿帽,我有了出去的理由,也是时候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继续为我效忠?路明非摸着下巴问道。
继续为您效忠。福尔摩斯行了个礼。
那好,现在先帮我把盾找到再说。
……福尔摩斯像是被噎住了,过了老久才说,您知不知道就算我是上帝之眼完整言灵的拥有者,发动也是有限制的?
为什么?路明非挠挠头,不应该像是电视剧里那样,拿着放大镜照照,嗖地一声就出来了吗?
……福尔摩斯又被噎住了,您觉得只凭我一个初代种,就能随时发动如此伟力的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