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蔷?
听见这个名字,厉慕沉倒是觉得有些耳熟。
思索了几秒才想起来,不禁微微诧异:“宝宝…你说的是那位传闻中已经死去的,京城白家大小姐?”
白家,京城的一流老牌家族,几乎掌管着国内的整个珠宝产业,白赋予也算得上毋庸置疑的珠宝大亨。
只可惜白家人丁不兴旺,白赋予没有兄弟姐妹,他自己也只有早逝的妻子生了大女儿白蔷,后来续弦的妻子生了二女儿白薇。
白家大小姐白蔷,二十岁就接手了家族企业。为人聪慧举止大方,将企业管理得井井有条,受到京城商界人士的一致赞誉。
但十年前,白赋予得了癌症卧床不起,二十三岁的白蔷在英国旅游时失踪,时至今日都没有消息。
所以外界都断定白蔷已经死了,也有传言说,白蔷在去英国旅游散心的途中,想不开跳海自杀了。
白蔷失踪,白赋予也因为受刺激和身体原因宣布退隐。所以那之后直至现在,白家就是二小姐白薇在管家。
“不是传闻中死去,白蔷当时确实是死了。”
陆笙也回忆起过去的事情,“白蔷有抑郁症,她去英国其实就是为了自杀。”
“在她离开家之前,其实是有和白薇嘱咐一些事情的,算得上后事吧,只是当时白薇没想到这方面。”
“当时白蔷跳海之后,有路过的好心人将她救上了岸,但其实那时她已经死了。就是那个时候,我借她的身体重生的。”m.166xs.cc
“那宝宝,你之后没有以白蔷的身份回国吗?”厉慕沉问道,“好像京城那边,这十年来一直都没有白蔷的音讯。”
“没有,”陆笙摇了摇头。
“借尸体重生之后,我能够感受到原主残存在体内的情感和执念。比如当时的陆笙,我能感受到她被勒死的不甘、对母亲的怀念,还有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的不安与憧憬。”
“但当时的白蔷,其实早已对世俗感到厌倦了。她骨子里是很想逃离家族、京城甚至是国内的一切的,不然也不会专门跑到国外去跳海自杀。”
“所以她生前最向往的事情,就是能远离一切纷纷扰扰。找一处僻静有花花草草的地方,自由自在地安然度过生命剩下的时光。”
“所以当时的我,也希望能替她实现这个愿望。”
“替白蔷重生之后,我在英国待了许多年,也去了一些别的国家和城市。在这个过程中做了许多白蔷生前未曾尝试过的事,也认识了许多人。”
“不过我也没想到,那时候做过的那些事情和结交的那些人,也在我成为陆笙之后帮助到了我很多。”
厉慕沉一怔:“宝宝,你是说……”
“说起来,你还记得我们第二次见面是在傅家举办的慈善拍卖晚宴吧。”
陆笙突然道,“你还记不记得,当时会场拍到血红参的时候,孟琳一直在和你竞价,甚至最后竞到了一千五百万的天价把东西怕拍到了。”
“但是宴会结束后,她却把血红参送给了你,还说是她的一个朋友托她拍下那株血红参送给你的,让你不要推辞。”
听陆笙突然提到这件事,厉慕沉的眼睛罕见地蓦然睁大,“宝宝……孟琳当时说的那个朋友,是你?”
厉慕沉是真的很震惊。
他其实没有忘记这回事,但当时的他只是以为,托孟琳拍下血红参送给他的那个人,是想从他这里牟取什么利益。
他只需要等这个人找上门来就好。
但奇怪的是,之后孟琳却再也没提过这回事,也没有其他人因为这件事找过他。
厉慕沉怎么也没想到,托孟琳拍下血红参送给他的人会是陆笙。
当时的他,实在是很难把刚从乡下来到江城的十七岁的陆笙,和百林集团那位雷厉风行的女总裁扯上朋友关系。
而且这是一千五百万。就算钱不是孟琳出的,国内能随便拿出一千五百万竞拍的人,其实也没有多少。
“认识孟琳,其实是在我成为白蔷的第二年。”陆笙道。
“当时的孟琳硕士刚毕业一心想要创业,在江城到处拉投资却四处碰壁,很受打击。”
“我是在一个帖子上看到了她的自白。当时的她很年轻,也很有那股不服输不信命的冲劲。”
“她在帖子里说,她从出生就是个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孤儿,从上小学开始周围的所有人就都瞧不起她,但是她从来没有瞧不起自己过。”
“小学初中高中她一直都是班上的第一名,后来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京大又读了硕士。她说,她觉得人生没有不可能,只要敢想敢做又坚持努力,人生就不会受限。”
“所有人都嘲笑她创业的想法不切实际不可能实现,但她很坚定。她说,她只需要有百分之一的运气,希望能遇到一位伯乐支持她的想法。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她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并且可以将收益最大地回报给对方。”
“我很欣赏孟琳的性格,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联系了她,先给了她五百万作为项目启动的初始资金。”
“我没有和她提任何要求,甚至连合同也没和她签。只是说让她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钱不够就问我要。”
“孟琳确实很优秀,也比任何人都努力。只用了三年,百林集团就横空出世,改变了人们的购物方式,成了国内首屈一指的大集团。”
“孟琳只知道我叫白蔷,却没有把我和失踪的白家大小姐联系起来。百林走上正轨不再需要我的投资之后,我就很少和孟琳联系了。”
“不过孟琳是个很记恩的人。她让我成为了百林幕后最大的股东,即使我从来没问她要过回报,她也以我的名义专门开设了一个账户,每年都会把很大一笔钱打到我的账户上。”
“百林,白蔷孟琳……原来是这样。”听陆笙说完这些话,厉慕沉忍不住喃喃道。
陆笙接着道:“其实在那场拍卖会之前,我都一年多没和孟琳联系了。”
“只是当时看到那株血红参,我就想到可以用它来帮你治腿。但我当时的身份没办法做这件事,让孟琳拍下来代替我送给你最合适。”
“孟琳也不知道,我现在已经成了陆笙。”
说到这里,陆笙顿了顿道,“其实除了孟琳之外,还有其他人也是我曾经作为白蔷时结交的人,而且你都见过。”
“比如彭鸿远院士。被fsi收录的那篇论文其实是我几年前在英国时发给他的。不怪网上那些人喷,因为那种程度的论文一个普通高中生的确不可能写得出来。”
“比如在英国参加艾比斯拳赛的时候认识了季言。当时我全程戴了熊猫面罩,再加上白蔷和陆笙身材五官和声音都很像,所以他后面在傅老爷子宴会上认出了我。”
“再比如奥斯本大师,是大概一年多前我已经隐居的时候,我给他邮箱投稿认识的他。他把我当成音乐天才和我成了知己,所以钢琴大赛那会儿才和我那么亲近。”
“除了这些人,其实还有一些人。只是我当时隐居深山后刻意不与外界接触,所以都没有再联系过他们。”
“…隐居深山?”厉慕沉看向陆笙,“是因为嫌外界不够安静吗。”
“也不是,”陆笙深吸口气,抬眼道,“隐居深山是因为,那时候我正在被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