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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语不惊人死不休
    茶盘上摆着两个玻璃杯,滚烫的热水里,碧绿的茶叶舒展着曼妙的身姿,用独特的东方韵味将整杯茶水染上了绿宝石般的色泽。

    金并走到办公室隔间,很快更换了一身宽松的便装出来。

    非常抱歉,我并不精通东方的茶道,让您见笑了!

    有就不错了,要啥自行车?考乌斯也不太懂凤凰三点头或者中投法之类的泡茶技巧,至于水温水质的选择,更是一窍不通——总之茶叶加开水,损失的那点茶味他也尝不出来。

    正因如此,金并费了老大力气走私来的据说是用少女胸口揉制的乳前龙井,实际上是去年的陈茶(本段感谢书友芭劳奈的提醒修改),关于这一点,考乌斯反正也弄不明白。只不过从情感上来说,家乡最劣质的茶梗,也比最昂贵的大便咖啡要好很多

    金并没有在意考乌斯那个未知且冷僻的梗,他抱着双臂,静静的凝视着杯子里袅袅上升的热气,陷入了思索。

    考乌斯,你的意思是,高夫人活了400岁,并不是因为她体质特殊,而是有其他的延寿手段?

    是的!考乌斯抱着茶杯正在研究,想要看看前世中被誉为十大名茶之首的西湖龙井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

    那玩意儿叫龙骨,除了延寿这个不太显眼的作用,它真正的功能是

    复活!

    金并的双手陡然握紧,肉滚滚的手背上居然隐约可见青筋迸起。

    考乌斯,你在开玩笑吗?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

    上溯五百多年,在麦哲伦完成第一次环球旅行之前,大家都认为地球是平的;四百年前,伽利略提出日心说的时候,罗马教廷残忍的将他烧死;直到三百年前富克兰林放风筝之前,人们还在认为蒸汽是最有效的动力。考乌斯笑眯眯的说,那么现在,你凭什么认为复活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金并敏锐地意识到考乌斯有偷换概念的嫌疑,但他依然理解了其中的意思。

    没见过并不代表不存在。就好像考乌斯刚才手指上冒出了火苗,并用它点燃了卷烟。

    他沉默着,犹豫着,却还是把那句话说了出来。

    虽然很令人难以相信,但是——为什么找我合作?

    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啊,在神秘的东方有一座昆仑山,那里有一条名叫‘寿老’的神龙,每隔一段时间神龙就会涅槃重生,留下的遗蜕就是所谓的‘龙骨’。

    绝大多数龙骨都被昆仑的人回收了,唯独在几千年前的一次重生中,神龙在某个原始森林中留下了一条龙骨,却至今无人发现。

    手合会的五根手指,原本就是昆仑的叛徒。在离开昆仑的时候,他们原本带走了不少龙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手上的东西也已经用得差不多了。于是他们想起了流落在外的这条完整龙骨。

    而那条失落的龙骨考乌斯点了点地板,就在地狱厨房!

    金并第二次震惊的站了起来,他不敢置信的盯着考乌斯,地狱厨房?

    是的,就在这里!

    到底是一代黑道枭雄,金并没有去确认情报的真实性,也没有追问为什么对方会知道这样的隐秘,他只是静静的呆滞了一会儿,慢慢的坐回沙发上,考乌斯,你现在可以说说你的条件!

    那条龙骨,我要了!考乌斯很快回答道,我会拿出五份龙骨给你,至于怎么用,那就是你自己的选择。

    金并细长的眼睛眯缝起来,摄人的气势和威严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他拿起一根雪茄熟练的剪掉烟头,慢条斯理的说:考乌斯,做生意不能这样,一条龙的骨头该有多少?我消耗无数的人力物力,最后大头归你?

    你该想想你的竞争者,金老板!

    考乌斯笑眯眯的说,手合会那帮家伙可不好对付!

    叫我威尔逊就好,就像我在叫你考乌斯!第三次被称呼为金老板的金并无奈的笑了笑,坦诚说吧,我拼着消耗掉一半甚至更多的纽约黑帮,也能拼掉远道而来的手合会,但那样我可以全拿——或许我也可以拿出五份给你!

    纽约黑帮对上手合会?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但是考乌斯知道,金并绝对做得到。即使靶眼已经死了,但是很快就会有更为强大的超级恶棍刽子手卡尔·伯班克加入进来,这可是个难缠的角色。

    更何况,金并经营纽约黑帮数十年,谁知道还藏着什么样的力量?至少在原本的时间线里,夜魔侠惩罚者蜘蛛侠等一系列赫赫有名的超级英雄,在面对金并时基本落于下风,连神奇四侠都对其无计可施。不得不说,金并作为一个成功的反派,其个人魅力甚至不亚于那位要灭掉半个宇宙的紫薯精。

    但是接下来的发展却完全出乎金并的意料之外,考乌斯竟然笑了起来。

    成交!

    什么?饶是金并见识过无数大风大浪,也不由得愣住了。

    半晌,他突然醒悟过来,皱起了眉头,考乌斯,原来你真实的目的,是要挑起我的手合会的冲突!

    那么,你干不干呢?

    考乌斯笑得很开心,绕了这么大的圈子,终于把金并套进去了啊。所谓的讨价还价根本就是一个幌子,唯一的目的,就是要让纽约黑帮与手合会因为龙骨撕破脸皮,甚至是大打出手。

    阴谋很容易破解,但是这是堂堂正正的明谋!哪怕金并再怎么小心谨慎,在这种事情上,他捏着鼻子也只能跳进去!

    从一开始,考乌斯就对龙骨那种鸡肋般的东西毫无兴趣。

    严格来说,龙骨复活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死掉的人需要尽可能保证完整的身体和器官,不能被砍头挖心或者变成肉酱,然后借助龙骨遗留的旺盛生命力再度苏醒,完成复活这个概念上的工作。

    经过系统学习萨满知识之后,考乌斯完全理解这种复活的原理——死者的灵魂已经前往另一个维度,龙骨修复并激活大脑细胞,利用储存在细胞里的记忆,再造了一个全新的灵魂。

    也就是说,这种方式巧妙的绕开了大宇宙规则,却并不是实际意义的复活。

    正如一艘由一百块木板构成的小船,木板因为残破而更换,当一百块木板全部被更换过一次之后,那这艘船还是原来的船吗?

    在主时间线曾经死过一次的艾丽卡,被龙骨复活后,重新站起来的那个艾丽卡,只不过是一个拥有前宿主记忆的新人。

    而龙骨另一个功效——长寿,对于一个萨满祭司来说,简直就是个笑话。

    你听过萨满组织大地之环的某个族长或者先知老死吗?只要不像耐奥祖那样自己作死变成了巫妖王,这群无所事事的大祭司们能活到世界末日!不,甚至连世界末日都拿他们毫无办法,毕竟他们还有一招无耻至极的,能将自己的身体移入元素位面

    也正是因为一开始的需求完全不对等,再加上实力信息双重碾压带来的心理优势,所以这个二手房销售才能够和一代黑道枭雄比拼谈判气势,一次次让对方心神震荡,长时间压得对方就像是一个手足无措的萌新小白花。

    归根结底,考乌斯现在所作的一切,只不过是帮艾丽卡解决后续的麻烦。

    在原先的时间线中,艾丽卡放弃刺杀夜魔侠,却被靶眼偷袭而死。而手合会却趁机偷走了艾丽卡的尸体,并打算将其复活,用来对付她的师父棍叟。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手合会已经来到纽约,并盯上了艾丽卡。

    光明正大的打家劫舍,考乌斯丝毫不用担心。但是暗中总有一群恶狗窥视,时不时还会闹出点麻烦,就让人有些头疼了。

    好歹现在也是我的员工,先给手合会找个对头好了

    于是,考乌斯抛出了龙骨这块干巴巴的腊肉,打算放任金并与和手合会狗咬狗。至于最后谁胜谁负,谁在乎呢?

    且不说打开龙骨通道还需要那个史上最弱铁拳丹尼·兰德,就算真的要对龙骨下手,无非等他们两家打出了脑浆子,搞定了脑袋里除了肌肉就一无是处的铁拳兰德,最后自己再坐收渔利,岂不是少花无数力气?

    考乌斯一身轻松的走出大楼,忽然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我踏马干什么来了?辛辛苦苦跑了一个上午,不是要从金并身上打劫几十万美金吗?我居然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狗日的金并,连顿中饭也没说请我吃!

    死胖子,比我还抠!呵——t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