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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去集市卖肉
    门吱呀一声开了,更多的灯光从门里透了出来。

    妈,爸睡了吗?高明程喊了一句,又说道:我今天在山里弄到一头野猪,给你们送点东西来。其他的猪肉,我明早拿去军岭老集上卖钱。

    高明程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东西,然后把东西递给他妈。

    罗小华本来耷拉着脸不太高兴,但是看到高明程送来的东西后,眼里立即放光,就连躺在屋子里的高远见也披着一件外套出来了。

    你打到野猪了?用什么打的?你没被野猪弄伤吧?高远见快步朝高明程走来,眉头紧皱。

    野猪可不是野兔野鸡什么的,去打那玩意,弄不好会死人的!

    他们村很久以前,就有人在山里打柴火时,遇到了野猪,被野猪那么一顶,半条命都快没了。

    后来他们打柴火,就不敢进太深的林子了。

    高明程听出他爸语气里对他的关心,心中顿觉舒服了。

    他摊开双手,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得意的说道:我没事,我是运气好,捡到一个大便宜了,那野猪刚好只有一头,身上还有伤,我就想试试,后来追的时候,野猪掉进一个坑里了。

    罗小华瞥了高明程一眼,心想,老二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高远见也松了口气,但还是教训了一句:没事就好,你经常往山里跑,自己小心点!

    哎,好。爸,这东西有点少,如果明天要是有卖剩的,我再给你们送来。高明程说了句,算是解释自己为什么没送更多的肉。

    高远见低头看了一眼老二送来的东西,唔,也不算很少了。

    于是他说道:剩什么剩?都卖了才好!你打到一头野猪也好,卖了肉,手里也就有点钱了。

    父子两个说上话后,彼此之间的气氛还行,谁也没提上回吵架的事情。

    这时,老三高明万也从屋子里出来了,他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听见外面的动静,就忍不住又起来了。

    二哥,你弄到一头野猪了?那野猪多大啊?你一个人扛回来的?高明万激动的声音发颤,满眼放光的看着他二哥。

    高明程矜持的笑着:不重,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去了皮毛内脏后,也没多少好肉。

    二哥,走,带我去看看!高明万火急火燎的想去看看那头野猪,但却被他爸给叫住了。

    看什么看?没看到你二哥一身的血吗?你回屋去睡觉,凑什么热闹?老二,你赶紧去水库洗洗睡。高远见不偏心的时候,其实做人挺客观的,他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是罗小华不会注意到的。

    或者说罗小华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好。高明程应了声,他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到处脏兮兮的,有泥巴,也有大量的猪血痕迹,衣服黏在身上,是有些不太舒服。

    他和家里人道别了声,临走前又想起一件事,说道:爸,我后天就要带着药材,跟老板去外地一趟,估计得十来天才会回来。

    他爸听了也不意外,前段日子,高明程在村里收药材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高明程没有服软,他也不乐意主动拉下面子去问。

    现在这会儿就说道:嗯,那你自己小心,多听老板的话。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你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个人就不好拿了。

    不过高明程也有办法,他把猪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米袋里,这样就能够轻轻松松的扛在肩膀上了,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菜刀和秤还有一大捆的棕树叶子。

    棕树叶子可以代替袋子的作用,顾客买了猪肉后,在猪肉上戳一个洞,然后用棕树叶子穿进去,打个结提在手里,又方便,又环保。

    推开院门,高明程一个人带着东西去了军岭。

    他脚步快,到了军岭时,还没有几个人在。

    由于天色还没有大亮,住在军岭的几户人家,特意把电线给牵了出来,灯光照亮一片地方。

    军岭这边的日子,比他们高家村过的好。

    主要是占地形便宜了。

    附近几个村子的集,就定在军岭。另外军岭还毗邻国道,还有一个小火车站,住在这里的人,但凡不懒,都能够赚到钱。

    高明程,这么早就来了啊!这回你卖什么?有相熟的人看到高明程,立即招呼了一句。

    高明程也算是集市的常客了,经常过来卖一些野兔野鸡,也会买一些吃的回去。

    卖的次数多了,高明程会打猎弄野味的名声,倒是渐渐传了出去。

    卖野猪肉!昨天下午在山里弄到的,叔,要尝尝野猪肉吗?高明程在有灯光的地方把东西放下,袋子一打开,就露出已经处理好的野猪肉来。

    家猪常见,野猪少见,一听说是野猪肉,周围的几个人,便纷纷围过来看热闹了。

    高明程也大方,任由他们看,并且还对其中一人说道:叔,你家有旧门板吗?借一个用用。

    有一块大点的木板,给你用用也行。那人说了句,回屋去拿木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