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百二十四章:高壮的选择
    在黄大志忙着为结婚而做出各种努力时,高明程已经站在小富山上,对整座山进行完整的规划了。

    三百亩的山地,说大不大,但说小,那也绝对不小。

    之前已经种过一批砂糖橘,死了一些,但大多数都还活着,随着天气逐渐变暖,它们会再度焕发生机。

    至于对小富山的规划,之前就已经大致有了预案,现在即将种树了,那么就得把预案做的更仔细些。

    然后,他就开始找人干活了。

    找的还是之前给他干过活的人,趁着春耕前,把整座山再次清理一遍,一些大块的石头、枯死的树根等,都要捡掉。

    然后还要在陡坡上挖出梯田,这样方便种树以及之后的摘果。

    整地的事情,有请来的人负责,高明程自己则提着斧头,朝那剩下的杉树和松树而去。

    这些树是本来就生长在这里的,属于好木料,所以去年时,由于不急着种果树,高明程也就没有把这些树砍伐掉。

    但现在即将有一大批果苗到了,那么这些树就得腾出位置来了。

    杉木他留着自己打家具用,松木嘛,可以砍成一段一段的,用来种植茯苓。

    树砍好后,还得剥皮,去掉树枝,然后把树干搬到阴处阴干,树枝什么的,就堆在柴堆里慢慢晒干后当柴烧。

    忙完这些,高明程拿着铲子和筛子来到之前沙藏黄精种子的地方,他把里面的土挖出来,然后用筛子筛出种子。

    黄精的栽培比较麻烦,秋季种子成熟时,就要沙藏保湿,直到第二年三月下旬,再把种子筛出,进行播种。

    这些黄精不种在山里,而是种在山脚下的平地上。要先挖出畦沟来,再按行距15厘米左右均匀撒播到畦面的浅沟内,盖土约1.5厘米,稍压后浇水,最后覆盖一层草保湿。

    做完这些,就可以暂时不用管,只等它出苗就行。如果察觉到它要出苗了,就得赶紧把盖着的草给去掉,方便苗长出来。

    再之后嘛,就和种菜也没多少区别了,就是过密就间苗,怕阳就遮阴,一年后就可以移栽了。

    野生的黄精喜欢生长在树荫下,这种植的黄精自然也得满足阴凉的条件,如果是后世,你可以在上面覆盖一张黑色的遮阳网。

    但现在,别说有没有,就是有,高明程也暂时用不着,因为他得到的种子才那么些,种植还不成规模,就犯不着拉一张遮阳网,只需要在畦埂上种植一些比较高的植物就行,玉米就是很好的选择,不但能给黄精遮阳,还能够收获一批玉米,算是一举两得。

    在高明程忙着这些事时,高壮也时不时过来帮忙。

    看到他又过来了,高明程就放下手中的活,说道:“高壮,上回我和你说的事,你想好了吗?”

    高明程一回来,就找高壮说了想带他进城做生意的事情了。

    因为这个要早做决定,赶在春耕前,就把家里的田地租给别人,否则过了春耕,不好租,自己也舍不得不继续种了。

    到时候一拖又是一年。

    被问及这件事,高壮满脸的纠结之色,他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说道:“我奶奶喊我跟你去县里做生意赚钱,但是她还要留在村里种地。至于秀曼,我奶奶的意思是让秀曼也留在村里照看孩子,说孩子还小,不好到处跑来跑去。”

    高壮的女儿才刚刚满月不久,的确是还小。跟着去县里的话,暂时也帮不上忙,但不跟着去,夫妻两个又分开了。

    “明程哥,我奶奶和秀曼要留在村里,我想了想,也决定不去县里了。”高壮语气坚定的说出自己的决定。

    谁不想赚钱?但高壮不能去赚这个钱。

    他家人口少,把奶奶和秀曼留在家里带孩子种地,他实在是不放心。

    再一个他也舍不得和他的宝贝女儿分开,刚荣升奶爸的高壮还挺喜欢带孩子的,一天不抱孩子,就心里不得劲。

    高明程听完,然后说道:“这样吧,我晚上到你家去吃饭,和细奶奶再谈一谈这个事。”

    高壮看了看他,想了想后,也没有拒绝。

    当天晚上,高明程忙完地里的活后,就提着小半篮鸡蛋去了细奶奶家。

    他人在县里时,家里的鸡和羊,都是张成远帮着照看的。

    鸡下的蛋,张成远也没有昧下,而是都放在橱柜的抽屉里,高明程回来时,发现已经有不少蛋了。

    高明程拎着鸡蛋过去时,饭菜刚好出锅,摆在桌子上还冒着热气。

    看到他来了,细奶奶笑着招呼:“明程,快洗手来吃饭!”

    “哎,好。”高明程应着,去洗了手。

    大年初五那天,下了一阵子冰粒子,之后又下了一场小雨,虽然雨水不多,但也多少滋润了干枯的大地。

    村里的老井,也多了一些水涌出。

    饭桌上,高明程对细奶奶的手艺夸了又夸,其中有一道苦槠豆腐,用大蒜叶炒的,味道很好。

    他们村有摘苦槠子,做苦槠豆腐的习俗,这苦槠豆腐,也往往是在冬天少菜时当做菜吃。

    吃完饭后,高明程就和细奶奶分析起在乡下种地一年能赚多少钱,以及去县里做生意一年又能赚多少钱的事情。

    直接把钱的数目说出来,这两相一对比,就令人怦然心动了。

    高明程说道:“细奶奶,你上了年纪,实在没必要继续留在村里种地,否则高壮就算去县里了,他也不放心你。”

    “再说了,高壮去县里做生意的话,如果只他一个人,那么就要忙里忙外,累的很!”

    “我在县里做生意,不但带了多美和淑芳去,还又招聘了一个女孩子,这才能够把生意做下来。你让高壮一个人去做生意,他怎么做?总不能你们在村里种地,再让高壮花钱找个人来帮忙吧?”

    “听我的,如果真要去县里做生意赚钱,那就一家老小都去!租一个大点的房子住,等生意赚钱了,就在县里买套房子住!”

    “村里的这些地,就租给相熟的人种,让他负责交公粮就行。”

    高明程的一番话说的在情在理,细奶奶他们几个都有些心动,又都有些迟疑。

    有些人,他看不清时局,抓不住机会。也许多年以后,会感慨一番,比如,如果当时我早点去做生意就好了;如果当时我早早的买房就好了;如果我早早地炒股就好了。

    只有当彻底错过一个好机会后,他们才会幡然醒悟,才会心生悔意。

    上辈子,高壮跟着他走南闯北过,但其实不是高壮本身想去做这件事,而是本能的跟着他而已,他去做了,高壮也就跟着去做了。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和高壮都分别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小家,高壮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无条件的跟在他的身后,听从他的吩咐了。

    即使他让高壮做的事情是对他好,但高壮也需要去照顾细奶奶和何秀曼的情绪。

    这时细奶奶满脸为难的说道:“地是农民的根,我种了一辈子的地了,不种地的话,我心里难过。再说了,村里人精的很,你把地租给他们,他们会不会好好种不知道,但一旦租的久了,那地肯定就成他家的了!就算没有全部都霸占了,也会一点点的占去。”

    细奶奶在村里待了一辈子,历经了国内动荡的年代,又历经了百废俱兴的年代,她穷过,饿过,对土地的情感,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再一个,她内心深处是害怕去陌生的县城的。

    这一点,她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但高明程从她的眼底看出来了。

    于是他不再劝了。

    赚钱的机会有的是,现在不行,以后也还可以去,只要有他帮忙,什么时候去县里赚钱,都不晚!

    他又看了看何秀曼抱着的婴儿,笑道:“那行吧,孩子也还小,现在以养孩子为主也好,等过几年,孩子大了,再去县里做生意也不迟。”

    他这么一说,高壮就松了口气。

    何秀曼的脸上快速的闪过一丝遗憾,但也没有吭声。

    她低头看着孩子,满心满眼都是孩子可爱的模样,除了养育这个孩子,何秀曼其实还在计划着等身体恢复好了,就再给高壮生一个儿子!

    对,虽然高壮和细奶奶都没有表达出重男轻女的思想,但何秀曼本身出自重男轻女的家庭,这导致她比高壮更渴望生儿子。

    只有生下儿子,才能够给予她足够的安全感,才能够挺直背脊过日子,不惧村里人的指指点点。

    当然了,因为孩子还小,这个念头,她一直深藏在心底,没跟高壮说过的。

    高明程没能劝高壮他们进城去做生意,心底也多少有些遗憾,总有一种自己发达了,却没有拉好兄弟一把的愧疚。

    很快他调整了心情,不再提这件事,而是说起春耕的事情。

    “细奶奶,今年的禾苗和薯藤,也还是你帮我育苗吧!到时候我只管回来种!对了,你们的田不用找人借牛去犁,我用拖拉机一起给犁了!”高明程说道,他已经买好犁田的机械了,到时候把拖拉机的车斗拆下来,装上犁田的工具就行。

    高家村虽然是个小山村,但这里可是出过乡绅名望世家的,其山脚下,有七八百亩相连在一起的良田。

    在古时,所有的良田,都是地主家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