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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六十六章:大气的高明程
    第二天早上时,高淑芳终于把那句话问出口了。

    “礼物?”高明程愣了片刻。

    高淑芳看见她二哥这样,心就拔凉拔凉了。

    但因为二哥带回了彩电,所以高淑芳虽然多多少少有些失落,但也还是能够接受。

    算了,肯定是事情太多,所以二哥才忘记了。

    但高明程在愣了几秒后,就想起来了,他立即说道:“我当然给你们带了礼物,昨天有一个小点的袋子,你们拆开了没有?我去翻一翻。”

    高明程说着,去翻昨天带回来的货物了。

    “在这里。“高明程终于找到了,他打开袋子,里面装着一些东西。

    “多美,淑芳,我给你们带了礼物,快来看看!”高明程拿了两个女式皮包出来。

    给女人送什么礼物呢?当然是送包啊!

    包治百病!

    那天陪着范立成他们母子逛街时,他也没有闲着,顺手买了两个女式皮包,倒也不是大牌子货,但皮包的款式和质感都不错。

    本来他不会选,想着买个品牌包就行,但后来又想,小县城的人虽然见识少,但难免也有见识多的,如果看到许多美和高淑芳背着香江那边才有的品牌包,就有那么点打眼了。

    这两个包,还是赛燕飞替他选的,价钱不贵,又适合年轻女孩子背。

    “这是皮包?好漂亮的皮包啊!”高淑芳满脸的惊喜,高明程递给她的皮包是黑色的,绵羊皮做的,面料很柔软,还带着一个皮质的流苏,金色的金属拉链,又添加了几分贵气和时尚。

    虽然是黑色,但这个黑并不土,反而很洋气。

    这款包有好几个色,高明程本来想拿粉红色,但是赛燕飞没让他拿,原因是粉红色会显得皮肤黑,背粉红色的包,反而会把人衬托的很土。

    所以他就拿了一黑一白两个色的包,这两个色,算是经典百搭款。

    许多美看着递过来的白色皮包,心里也挺高兴的,她的容貌,比高淑芳略胜一筹,加上自从嫁给高明程后,她的皮肤得到了改善,不说又白又嫩,但也没有那么黑和黄了。

    “罗丽你也有礼物啊。”高明程可不是厚此薄彼的人,罗丽不只是普通的店员,更是黄大志的老婆。

    所以高明程也是给罗丽带了礼物的,只不过不是包。

    给别人的老婆送包,就感觉怪怪的了。

    他拿了一大包的手串出来,里面各种材质的都有,有水晶的、玛瑙的、珍珠的,但更多的是碎贝壳制成的手串。

    一些漂亮的小海螺,在上面钻孔打洞,然后用有弹性的绳子串起来,就是一串有着异域风情的手串了。

    除了小海螺,还有贝壳的,只不过贝壳比较大,所以要先把贝壳弄碎,然后从中挑选一些漂亮的碎片穿起来。

    这些贝壳类的手串是最便宜的,所以高明程直接批发了一大袋。

    高明程把贵的先拿了出来,让罗丽选一条。

    罗丽望着琳琅满目的手串,简直美呆了,她一时间不敢挑选,本能的婉拒:“这太贵重了,我还是不要了。”

    “没事,你挑一串吧,不说我和大志之间的关系,你在店里的这些日子,做事勤勤恳恳,我也是要给予奖励的。”高明程劝罗丽挑选,也让高淑芳和许多美挑。

    水晶、珍珠和玛瑙,虽然贵一些,但也不是昂贵的宝石,且珍珠大多是有瑕疵的。

    许多美也挑花眼了,不知道选什么好,于是高明程干脆每样都给她拿了一串。

    许多美心里乐开了花,冲高明程傻笑着。

    这酸腐的臭味,高淑芳和罗丽都闻到了,两人对视时,高淑芳还冲罗丽扮鬼脸。

    高明程注意到高淑芳搞怪的表情,轻咳一声,干脆也每样都给高淑芳一串,自己的亲妹妹嘛,给了也不亏。

    “谢谢二哥!”高淑芳喜滋滋的道谢,声音脆甜脆甜的。

    罗丽的目光在那三串手链上移动,内心十分的纠结,到底要哪个呢?

    最终,她选择了珍珠的。

    珍珠的名气,可比水晶和玛瑙要大的多,那珍珠虽然有些许瑕疵,但光泽度很好,寻常戴着,也是很好看的。

    并且民间还有古方,说把珍珠磨粉,是可以入药的。

    “这些贝壳手串,你也拿三串去吧,你和你的妹妹们各一串,平时戴着也挺好玩的。”高明程又从贝壳手串那里拿了三串递给罗丽。

    罗丽没想到自己的妹妹都还有礼物,一时间心中十分感动。

    高明程又挑挑拣拣,留了一些下来,然后把剩下的递给许多美,说道:“送你姐姐的,你自己挑。剩下的,就放在店里卖好了。”

    “哎。”许多美笑着应道。

    把礼物都分好后,高明程干脆把昨天带回来的货物都整理好,能挂出来卖的,都挂上,秋装就先搬到三楼去。

    当然了,每款秋装,他都要拿一套出来,到时候带到高家村,让董飞霞照着抄。

    忙忙碌碌一上午就过去了,因为新新服装店买了彩电的名声逐渐传了出去,今天上午挺多顾客登门,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对彩电好奇的。

    只可惜高明程把彩电藏在后院的棚子那儿,并没有摆在前面的店里。

    除了普通好奇的顾客,还有一些店里的老顾客,都是县里不差钱的那些人,她们也向高明程打听彩电的事情,并且眼尖的注意到服装店挂上新的服装了。

    这些服装,无论是款式还是布料,都格外的与众不同。

    很多人只觉得这些衣服好看,但只有她们才能够看出这些衣服的设计感。

    于是纷纷询问,得知是香江的货后,购买热情大涨,即使价钱昂贵,一上午也卖掉了不少件。

    高明程挺会做生意的,但凡买了高价服装的,都送一串贝壳手串。

    贝壳这种东西,在海边是烂大街的东西,没人在乎,但对于内地的人来说,还是挺新颖的。

    戴上贝壳手串,感觉人都时髦洋气了。

    高明程看她们这么满意贝壳手串,甚至都不觉得服装价钱贵了,于是等人走后,就对许多美说道:“这些手串不卖了,全部送人!只要在店里消费高的顾客,就给她们送一串,老顾客就更要送了。”

    许多美已经知道贝壳手串的价钱了,因此听了这话,也不心疼,直接点头应下了。

    偶尔送点礼物给顾客,可以加强顾客对店里的认可。

    “这样吧,我们干脆建立一个会员档案,把每一个顾客消费的金额换算成积分,到年底时,就结算积分,不同的积分,可以领取不同的礼物。”高明程顺便想到了一个后世店里经常用的招数。

    伎俩虽然不新,但好用就行。

    有时候,顾客为了这点积分兑换礼物,那么在需要购买服装时,第一个就会想到新新服装店。

    否则那么多服装店,买谁的不是买呢?

    许多美一时之间,并不懂这里面的道理,但她乐意听话照办,这一点就很好。

    于是在高明程的指导下,店里的老板娘和店长以及店员,都学习了会员制度。

    下午时,生意又还不错,因为有些顾客听说店里有来自香江的衣服,并且还有贝壳手串送,于是纷纷过来挑选了。

    一天下来,营业额竟然相当的不错!

    明天开学,要早起送孩子去幼儿园,晚上没有更新了,明天白天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