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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九章:跟麻雀杠上了
    地里的西瓜藤蔓已经枯黄,最后一批西瓜也已经全部摘了下来,由于藤蔓死去,剩下的小西瓜大多都没有熟。

    不过这些小西瓜也不会浪费,可以切碎了给鸡吃。

    高明程巡视着自己的地盘,张成远也跟在旁边,张成远指着那片地说道:“明程,你想种油菜还是种白菜?”

    高明程说道:“种油菜吧。”

    油菜花是优质蜜源,油菜籽也可以榨油吃,用处都很大的。

    至于白菜,他们这边和东北不同,虽然也会种白菜,陆陆续续能够吃上一个冬天,但绝对不至于要囤那么多货,以及腌制一大缸的酸菜来。

    有屋前那块地种上白菜、红菜苔、包菜、菠菜等菜,就足够自家吃了。

    “哥,这些边边角角的地方,那就全部用来种油菜好了!”高明程说道。

    “好。”张成远应了下来,这些菜,大部分都是他负责种植的,并且也的确种的很好。

    规划完秋天要种的菜后,高明程又去看了今年种的决明子,决明子挺好种的,不怎么需要肥料,在荒地、坡地都可以生长,因此高明程就在小富山的山脚下找了一些空位置,撒上一把种子,就能够自然生长了。

    决明子又叫假绿豆,长得和绿豆有些类似,开小黄花,结荚果。此时植株上挂满绿色的荚果,不过现在里面的种子还没有成熟,得等十月后,才能够全株收割暴晒去壳。

    又去把自己移栽的黄精看过后,高明程就专心猎兔子了,兔子习惯早晚出来觅食,这会儿大白天的难看到。

    不过没事,黑虎和精灵的嗅觉很灵敏,对这一片的兔子洞很熟悉,领着高明程找到好几个兔子洞。

    可惜兔子躲在洞里,不管是高明程这个人,还是黑虎精灵这两条狗,都没法钻到洞里去。

    “黑虎,你们守在这里,我去找些柴火来!”高明程没有使用蛮力,而是决定使用计谋,利用烟把洞里的兔子熏出来,等兔子出来后,那就再无可逃了。

    高明程在周围收集了一些枯枝落叶,直接在洞口烧了一堆火出来,想要有浓烟,那么火势就不能太旺,要加一些没干的树枝进去烧,还得用手将浓烟往洞口里扇去。

    换个法子狩猎,高明程觉得也蛮有意思的,不急不慢的烧着火,一双眼睛倒是紧盯四周的情况。

    过了一会儿,洞里的兔子被熏的不行了,纷纷逃窜出来,守候在旁边的两狗——不,是三狗!

    高明程还是头一次见大黄狗狩猎,它就像是一个没多少本事,却又喜欢凑热闹的小女孩一样,一有风吹草动,立即发出响亮的狗吠声,但猎物出来后,却慢上几拍,根本没有第一时间扑上去。

    但好在黑虎和精灵都是狗狠话不多,它们本来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但是当兔子从洞穴里逃出来后,两狗动作迅速的进行追捕。

    一只灰毛野兔,就被黑虎咬住了脖子!

    已是青壮的精灵也不甘示弱,迅速的咬到第二只兔子。

    直到这时,大黄狗才开始去追捕兔子。

    高明程全程盯着大黄狗看了,并没有出手,他看到大黄狗笨拙的去追捕,最后那只野兔好运的从狗嘴里逃脱了。

    “呵呵。”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看来这只大黄狗肯定是家养的,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竟然留在这里不走了。

    不过狗来富,加上大黄狗可是母狗,因此高明程也挺欢迎的。

    “好了,重新换个洞口吧。”高明程起身,用脚踩灭火堆,直到确定火星都灭干净了,这才重新换了个地方。

    又是点火烟熏,以及守洞待兔。

    等兔子被烟熏的不行了,纷纷从另外的洞口跑出,一跑出,就各奔东西,这回高明程没有光看着不动手了,他手里捏着几把小刀,嗖嗖嗖地将手中的小刀朝兔子疾射而去。

    他有阵子没玩小刀了,一开始手感不好,但很快就找回熟悉的手感了,哪怕没有兔子了,他也忍不住技痒,对着在天上飞翔的鸟动手了。

    连续落空几次,他也没有泄气,继续寻找目标。

    山中最多的鸟类,还属麻雀。

    麻雀这个家族,也算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在五十年代时,被打为四害,从此遭到灭杀,在全国范围内,麻雀的数量锐减。

    但到了六十年代后,又从四害中除名,并于2000年成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现在是89年,农药还没有开始泛滥,人也没有继续对麻雀赶尽杀绝,因此山中麻雀的数量多不胜数。

    有些时候,那些麻雀还会跑到鸡舍去偷吃,每当稻谷成熟时,麻雀就成群结队的出没在稻田,吞食着村民们辛苦种植的粮食。

    对于靠地吃饭的村民来说,麻雀仍然是四害!

    高明程跟麻雀杠上了,一连追踪了好几只麻雀,手中的小刀落空几次后,总算得手了!

    一把小刀刺透麻雀的腹部,受伤的麻雀一头栽倒下来,落在了地上,还有一把小刀直接命中麻雀的头部,这种准头,令高明程欣喜不已。

    他像是得到新鲜玩具的孩子一样,乐此不疲的追逐着山中的麻雀,连狩猎兔子都忘记了。

    等他意犹未尽的拎着战利品回来时,手里一共有十几只麻雀和两只斑鸠。

    斑鸠是最后才弄到的,那会儿他手感很好,每一只斑鸠都是命中头部,这令他颇为欣喜。

    “嘿,今天给你们加餐,吃麻雀!”高明程撸了一把黑虎的狗头,笑呵呵的说道,再看堆在地上的兔子,虽然不多,只有七只,唔,但够吃就行!

    中午的日头晒的很,他带着战利品,领着三狗气势浩大的回到家中的院子。

    麻雀肉少,高明程懒得自己吃,于是把麻雀的毛拔掉后,就给了三狗去吃。

    鸡鸭拔毛时,需要用热水烫一下,但鸟类拔毛,不烫也行,揪住一把羽毛,随意一拔,羽毛就会掉落下来了。

    当然了,用热水烫一下也行,能拔的更干净些。

    高明程一边拔毛,一边把处理好的麻雀丢给三狗吃,正在这时,陈多福端着一个海碗走了进来,海碗里,全部是堆的满满的饭菜,正冒着热气。

    “明程,我给你送饭过来了。今天我妈特意煮了不少好菜呢,哦,还有半斤葛粉,这是我妈去年做的,她让我拿来送给你,谢谢你带我们兄弟两个出门长见识。”陈多福将海碗和葛粉都递给高明程。

    葛粉用一个袋子装着,自家做的葛粉,颜色不是纯白,而是带一点灰褐色,如果淘洗的不够干净,那么杂质的色泽会更深。

    高明程看着陈多福递过来的葛粉,想起漫山遍野都是葛藤,但他还真有好几年没做葛粉了。

    他也不客气,直接收下了这份谢礼。

    不过他随手就把一只野兔送给陈多福。

    只是这回陈多福没肯要他的兔子,急促的摆了摆手说道:“不了,我不能要。”

    他口笨,也说不来更多的话,于是干脆快步走了。

    高明程看他逃命似的背影,无语过后就是一阵笑。

    陈多福不肯要,他也不强求,闻着饭菜的香味,他也的确饿了,于是拿起筷子,就大块朵颐起来。

    为了感谢他,刘婶子的确煮了不少的好菜,虽然没有大鱼大肉,但放足了油盐,味道还不错。(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