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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7章 请客吃炸鸡
    高明程和肖金峰聊了一会儿后,就顺路去了住在附近的高明万家。

    高明万在外面跑车,现在还没有回来,家里只有王秀秀和胡茵陈两个大人,至于孩子,这会儿还躺在床上睡觉呢。

    提起孩子,王秀秀苦笑一声,说道:“莎莎这阵子晚上经常哭闹,这晚上不睡,白天就睡个不停,哪怕我大声的喊她,她也醒不来。”

    胡茵陈插嘴说道:“她这是睡反觉了!只能慢慢的调过来。”

    又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啊,这两个月,我几乎没得休息,秀秀留我继续在这边做事,我也忘记及时跟你说一声了。”

    高明程摆摆手,说道:“没事,我那边忙的过来,等幼儿园准备开学了,你再到我这边来做事也行。”

    胡茵陈点点头,认真的说道:“好!到时候我一定过去。”

    她留在这边给王秀秀照顾孩子,因为白天晚上都忙累的很,因此工资稍微高点。

    但胡茵陈懂得轻重,这边工资再高,那也做不长久啊!

    还是给高明程那边做事比较好,虽然工资稍微少点,但人不累啊,中午吃的也不错。

    高明万不在家,高明程也就没有在这边久留,把水果送上后,就告辞离开了。

    回到家中,高淑芳她们已经在说说笑笑的准备煮饭了。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高淑芳立即说道:“二哥,我今天去西瓜地里看了看,我看到已经有几个西瓜香瓜像是快要熟了。于是我挑了一个西瓜摘下,结果切开后,发现还有点生,没法吃,就只能给鸡吃了。不过再过几天,肯定就有熟的了。”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说道:“你下个周末,还想去摘吗?”

    高淑芳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不去了,热的一身汗,等下吃了饭,我就要赶紧去洗澡了,你是不知道,我本来还去看了看葡萄的,谁知道从葡萄藤里窜出一只黄蜂来,差一点就蛰到我了!”

    提起这事,高淑芳还心有余悸,要不是娄新宇在旁边,及时拉了她一把,今天就要被黄蜂蛰了。

    别看拿木棍打黄蜂时,好像挺简单的,但要是不小心被黄蜂蛰了,那疼痛,够酸爽的!

    而在山里,除了蜜蜂黄蜂这些,还有一些利害的虫子,如毛毛虫、蚊子等。

    山里有一种蚊子,个头很大,咬人也特别痛,一咬一个大包!

    除了虫子,山里的一些杂草也烦人的很,如果割伤了手脚,那么也会令人瘙痒不已。

    高淑芳在县里住习惯了,这偶尔下地干活和采摘个水果的话,那还挺高兴的,但经常去,她就不乐意了。

    高明程随她们乐意,并不强求什么。

    以前他还得及时回村去处理这些东西,现在高家村那边有一辆拖拉机在,他就不用再操心了,鸡蛋攒多了,或者水果熟了,自有人给他送来。

    至于采摘水果,他也跟陈大松说了,如果人手不够,让陈大松帮忙从村里喊两个人来帮忙做事就是了。

    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办。

    又过了三天,这天下午,高岳就提着一袋子的沪市特产,来到服装店这边。

    兄弟两个好几月没见面了,乍然见面,两人都挺开心的。

    高岳打开袋子,说这些都是从沪市买的特产,送高明程他们尝尝鲜的。

    除了一袋子特产,高岳还拿了不少照片过来。

    他听说高明程四月去了首都,还拍了不少照片,因此他去沪市时,也租了一个照相机,和朋友们一起拍了不少照片。

    通过这些相片,就可窥探沪市的一貌了。

    高明程翻看着照片,他每看完一张,就递给身边的许多美,许多美看完,再传给下一个人看。

    高明程看时,脸上的神情很平淡,但许多美她们见了,却纷纷发出感叹:“哇!这房子好漂亮!”

    “这商场好大!”

    “啊!这个我认识,是那什么肯德基的店!”

    高淑芳指着一张照片,神色颇为得意。

    照片中,高岳手拿炸鸡和可乐,跟后面的肯德基店合了一张影,而最惹人注目的是,在店门口,还排着长长的队伍!

    高岳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也把头凑过来看了照片一眼,然后颇为得意的说道:“为了在这里吃一顿饭,我和朋友们足足排了三个小时的队伍!一顿饭吃了一百多块钱!就我手里拿着的这块炸鸡,这么一点点,就要两块五!这店里的可乐,也比商店卖的要贵的多!不过好喝!”

    “我们第一次去,一开始也不知道要怎么点餐,稀里糊涂的要了一个套餐,套餐里有一块吮指原味鸡、一个土豆泥或一个小沙拉,还有一个小面包。我跟你们说,土豆泥的味道真奇怪!那卷心菜沙拉看上去也很奇怪,不过吃起来还是不错的。”

    高明程笑了,说道:“你们就点了这个套餐?那吃不饱吧?”

    高岳点点头,神色惶然的说道:“是吃不饱,所以还得再点,后面就花了一百多块钱了,关键是,还是没怎么吃饱!等从肯德基出来,我们又去找了家店吃了碗面。”

    听完他的话,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

    许多美看了高明程一眼,笑着说道:“我没去过肯德基吃饭,不过你们吃的这些东西,我都吃过了!”

    “对!我们都吃过了,并且还吃饱了!”高淑芳也笑呵呵的说道,语气中颇为得意。

    高岳不信,这些食物,可是从国外传来的,她们没去过肯德基,那怎么吃得到?

    “怎么可能,现在国内就首都和沪市有肯德基店!”高岳反驳着,随即又反应过来,扭头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今年四月去了首都,而首都也是有肯德基店的。

    高明程点点头,算是对高岳的猜测给予了肯定。

    高明程说道:“我在首都吃过,回来后,就给家里人也做了几次。她们都说好吃,我也觉得味道差不多,准备找个时间开个店。”

    高岳满脸的你莫不是在开玩笑的表情,不信的说道:“你吹牛吧?你怎么会做?她们从来都没有吃过,那还不是你怎么说,她们就怎么信了!”

    被人质疑,高明程肯定就不爽了,当即说道:“啧,你还不信了是吧?行吧,我也好久没有大展身手了,这样吧,我明天请你吃炸鸡!我高明程版本的炸鸡!”

    “你明天下午,把你那些朋友,也一块儿喊过来,我请你们大家吃,然后让你们评论一下,看我做的,跟老外做的,是不是一样好吃!”

    高岳乃是年轻人,一听高明程这话,情绪也上头了,说道:“行,那我明天可要喊人过来吃了啊!要是吃着不像,我可不会给你留面子的。”

    高明程双手抱胸,下巴微扬,给了高岳一记王之蔑视。

    炸鸡汉堡的配方,他都琢磨的差不多了,还怕高岳不服?

    说定了这事,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去了专门卖鸡鸭的地方,这里每天都有人过来卖东西,但只有赶集那天,才会人来人往,摆摊的农民,多到能摆到路中间去!

    不过这些专门卖鸡鸭的人,货源更稳定,服务也更周到,这次高明程要了十只白羽鸡,称重算钱后,就喊卖鸡的贩子帮他把鸡宰杀去毛。

    杀鸡去毛,不算一件难事,尤其是对于老手来说,先把鸡擒拿住,把脖颈上的毛拔掉一些,方便之后的割喉。

    割喉前,要先准备一碗水,水中放一些食盐,食盐化开后,就可以把新鲜的鸡血滴落在碗里,搅拌沉淀后,就能够得到一碗血豆腐了。

    血、水、盐是有比例的,比如这次一口气杀十只鸡,就需要多准备一些水,一次性就能做出不少血豆腐出来了。

    割喉流血后,鸡还未完全死亡,这个时候,可以先把鸡丢在一旁的竹筐里,任由鸡垂死挣扎一番,等鸡没什么动静了,就可以用热水烫毛了。

    鸡毛比鸭毛好拔除一些,只要热水烫的好,伸手一拔,就能拔出一大片的鸡毛下来。

    这个活,由卖鸡的贩子代劳后,高明程就轻松了不少,他去别的地方转了转,观察了一下农贸市场的情况,比如现在都有哪些东西卖,每家店的生意如何等等。

    半个小时后,高明程提着十只鸡,快步回到服装店。

    以前制作炸鸡时,每次只制作两只鸡,但现在要请高岳和他的朋友们吃,再加上自家人,所以还是多多益善了。

    回到家,他把鸡重新清洗一遍,就可以开始切割分解了。

    先把鸡脖子鸡脚和鸡内脏丢到一边去,留到之后再处理,紧接着就是把翅膀、鸡腿什么的切割出来,分别放在不同的盆子里,准备等下统一腌制。

    高明程的刀功好,干活也快,用不着其他人帮忙,其他人就去收拾鸡脖子鸡腿这些东西。

    鸡内脏清洗干净后,可以用来炒辣椒吃,特别的下饭!

    鸡脚鸡头什么的,煮着吃味道一般般,但可以卤着吃,当成零嘴吃,就最好不过了。

    不过今天有更好的东西吃,这些收拾干净后,可以先放在冰箱里。

    高明程把鸡身上所有的好肉,都分解出来,然后开始腌制,腌制时,他特意把东西放在冰箱保鲜。

    现在天气太热,食物暴露在外面久了,容易变质。

    这就是为什么他明明已经把炸鸡汉堡的配方研究的差不多了,却没有急着开店的原因之一。

    一旦开店,就需要大量的白羽鸡供应,还需要人手切割鸡,以及大冰箱储存。

    现在服装店这边,以及新家那边,都各有一个冰箱,但这种双层冰箱,容量不大,日常用还行,做生意用就不行了。

    想要做生意,还得再去买几个大冰柜才行。

    下次去羊城进货时,他就不能帮肖金峰从羊城那边运货过来了,因为他得租下整辆货车。

    高宏在今年十月结婚,之前高国兵夫妇就跟高明程说了,让他在十月之前,帮忙从羊城买冰箱和洗衣机回来。再加上他自己要买的大冰柜和大量的服装货物,一个卡车车厢就能装满了。

    吃过中午饭后,鸡翅鸡腿什么的也腌制的差不多了,于是高明程准备洗锅烧油,烧油时,再赶紧调一个炸鸡裹粉出来。

    这玩意早就按照配方比例弄好了,现在往碗里一倒,再加上水搅拌,就可以用了。

    炸鸡时,把腌制好的鸡腿裹上面糊,就可以下油锅炸了。

    高明程炸鸡时,对于油温,那完全是凭感觉,但如果想要更直观的知道什么时候能炸,那也容易,把筷子插进油锅里,如果筷子冒小泡了,那就可以炸了。

    裹着面糊的鸡腿被轻轻地丢进油锅里,顿时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等炸的金黄了,就可以捞出来放凉了。

    所有的炸鸡,都要在高岳他们来之前,就完成初炸,等高岳他们来了后,再进行复炸。

    这样热腾腾的炸鸡吃起来,滋味才最好。

    高明程在炸鸡时,高淑芳帮忙跑腿,去面包店买了小面包回来,然后说道:“二哥,没有生菜,我们用黄瓜和西红柿的话,会不会味道不好?”

    生菜怕热,这个时候,市场上买不到生菜的,自己种植的话,也得弄一个遮阳网出来才行。

    高明程说道:“不用担心这些,有什么菜用什么菜就行!你先把黄瓜和西红柿洗好,等他们人来了,再切片做汉堡。”

    “好!”得到吩咐后,高淑芳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这一次,不像是纯粹的请客,反而像是在比拼,高明程拿出十分的本事出来,高淑芳等人也希望能让高岳他们服气。

    虽然他们没去肯德基吃过,但他们是真的觉得高明程做出来的食物很好吃!

    完全不输那什么肯德基嘛!

    可高岳不这么认为,这就让大家很不开心了。

    下午三点左右,高岳带着一群好朋友登门拜访了。

    他的朋友们听说高明程在吃过一次肯德基后,就能够做出一样的食物来,亦是十分不信的。

    所以高岳一喊他们,他们就格外积极的跑过来了。

    “明程,你的炸鸡做好了吗?”还没有走进店里,高岳就不怀好意的笑了笑。

    但等走进店里,他就立即闻到一股炸鸡的香味,这香味……不说跟肯德基的一模一样,但那是真好闻!

    肚子立即发出咕噜的声音来,这是馋虫被勾引出来了!

    明明才吃过午饭不久,居然又感到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