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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章 过路费
    没想到这些妖族挺聪明的,还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

    毕竟商人求财,只要有赚头,他们就不会舍近求远绕路走。这样一来妖怪有肉吃,商人有钱赚,修仙门派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达成了平衡。

    庄旭前世虽然在游戏中四处游历,但也是和玩家们一起高来高去,一旦遇上妖兽哪还管什么三七二十一,肯定是直接动手开干,毕竟都是白花花的经验值。

    不然就他前世那可怜的根骨和悟性,关靠自己修炼,就算寿尽老死,还在金丹期打转。

    就算打不过妖兽,也能拉来一票弟兄复仇,还不行就在论坛发帖求助,玩家们要是知道有boss在野外逞凶,保准一个个嗷嗷叫的坐传送阵杀过来。

    只要敢亮血条,神都杀给你看!

    要知道被玩家前赴后继堆死的化神期就不下数阿百,真惹毛了玩家,就算一时打不过,也会被骚扰的欲仙欲死。

    你总有门人弟子和朋友,走在路上被暗杀,飞在空中被甩几百个禁空术,吃饭睡觉都不得安生。

    而且只要认真玩,玩家不到几年就能升到金丹期,只是越到后面升级越困难。

    洪荒中又没有怪物刷新一说,刚胡乱杀人的都会被官府通缉,然后成为名门正派弟子光鲜履历上微不足道的战绩。

    除非天生根骨和悟性奇高,能拜入大门派中成为内门弟子,进入洞天福地修行,里面灵气充裕,不出几十年便能突破化神期,只要能渡过天劫,便能成为洞虚仙君,逍遥万年。

    但天劫难渡,不仅要身体完好无损,还有法力元神心魔三关,更有蕴含天地之威的九重雷劫,失败则魂飞魄散消失在天地之间。

    就算是玩家,一旦渡劫失败,复活后也会被天道规则侵蚀,需要花上十来年养好伤再重新修炼到巅峰,才能继续尝试。

    正因为如此,前世亿万玩家,只有五人是真正渡过雷劫成就天仙。

    其他玩家都是走的歪门邪道,要么转修鬼仙,躲在地界不敢冒头,要么加入天庭,以香火封神。

    到了洞虚仙君的修为,便能以大法力从洪荒中隔离出一处空间,打造福地,只要躲入其中,除非高出你一个大境界,不然都找不到踪迹。

    虽说修仙乃逆天而行,要勇猛精进,但一昧硬刚很容易又变成过刚易折了,所以还是得学会急流勇退,现在可不是游戏里了,有无数次重来的的机会。

    庄旭又打了一碗浓汤带回了帐篷,把岚从福地里叫了出来。

    庄旭,你在吃什么?

    岚刚一飞出来,就围着他转了一圈,嗓音软软的说道。

    庄旭嘴角上挑道:蛇汤,这可是我白天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杀掉的。

    岚不喜欢吃肉!岚不以为意道,眼神却一直向碗那边瞟。

    好喝吗?看着庄旭喝了一口,神情满是回味,她又忍不住的问道。

    还行。

    你要不要试试?

    庄旭也不逗她了,从观云戒取出一个特制的小碗,倒好满满一碗,摆在桌上。

    岚睁着大眼睛看着他,点了点头,飞到桌上低头喝了起来。

    真香啊!

    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商队便启程出发。

    在布拖村买了些路上的补给和两头羊后,便朝着金阳城赶去,毕竟昨天耽搁了不少时间,今天如果天黑前赶不到下个落脚点,又要露宿野外了。

    很快商队来到金阳山脚下。

    只见这山高四百来丈,峰插碧空,显得十分险峻。

    山谷前摆着张方桌,后边坐着个精壮男子,它身后插着一根竹竿,上面旗帜上歪歪斜斜的写着收费两个字。

    那男子看见有人,站起身来,摇着手中的铃铛唱起来: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山间转一转。

    庄旭仔细打量他,这男子身高两米,脸上长满黑毛,身上装着件明显小了几号的大红色衣服,看起来有些滑稽。

    用四阶的妖帅当巡山小妖,这金狮王倒是威风。

    王管事吩咐商队伙计抱着十坛酒,又赶着一群羊出来后,便抱拳对着它说:利爪大帅,我们是建昌府的商帮,路过贵地,这些都是都是孝敬给金狮大王的过路费。

    说完,几个伙计畏畏缩缩的抱着酒坛上前,又把羊赶进山谷。

    利爪看见酒坛,裂开大嘴,露出尖利的牙齿笑道:好说,好说,酒都给我放桌上,羊我叫妖来赶上山。

    它又对着身后喊了一声:小的们,都上来拿东西了。

    顷刻间,两边山林间窜出十来头二阶狼妖,各个身长一丈开外,它们呈半圆围着羊群,只留下个通往山上的口子。

    羊群受惊,撒开腿就朝上山方向的包围缺口跑去。

    又有四名长着狼头的三阶妖将,从旁边草丛走出,抱着酒坛就往山上走去。

    利爪留下了两坛酒,随后他抱起一坛酒,对商队众人开口道。

    你们可以走了。

    多谢大帅。王管事又行了个礼。

    然后招呼商队伙计们继续赶路,商队众人等山谷中的狼妖都上山后,赶着牛车从山谷中慌忙离去。

    利爪等他们走远,一手掀开酒坛盖子,正准备畅饮一番。

    一只巨型乌鸦从天而降,落在山谷前,化为一名娇俏玲珑的女子,对它呵斥道:好你个利爪,大王叫你巡山,你偷偷躲在这喝酒。

    利爪闻言,也不做声,继续举着酒坛,喝了一大口,打了个酒隔。

    人族奸诈,我这不是怕酒里有毒,先帮大王试试。

    那你倒是有心,这么说我错怪你了?那女子也拿起一坛酒喝了起来。

    那是自然,黑鸦,你怎么有空过来了?利爪擦了擦嘴。

    听说麻姑山九凤妖王那边不见了一个狗妖,硬说是我们家大王偷吃的。大王怕他带妖过来闹事,就叫我四处巡查。黑鸦喝完酒,丢下酒坛。

    谁叫他喜欢吃狗肉,吓得我这属狼的都不敢在他面前瞎晃悠。

    利爪翻了个白眼,又接着说道。

    天天巡山,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你说哪有作为妖怪却不吃人的,真想下山抓个细皮嫩肉的小孩来,换换胃口。

    然后就被天庭通缉,各大门派围攻我们金阳山?再说人有什么好吃的,瘦不拉几的,又没几两肉。还不如等会吃烤全羊,撒点孜然,那味道绝!

    黑鸦露出回味无穷的表情,舔了舔嘴唇。

    但是人族乃天生道体,吃了对修行大有好处,我们要是能一天吃上十个,这么多年来都够修成法相,成为妖王了。利爪嫌弃的看了她一眼。

    黑鸦不紧不慢地给他科普道:要不我们妖族为什么要化形成人身呢。不过人族是女娲娘娘用洪荒百族精血,按照盘古大神真身创造而来,并非真正的天生道体。

    这日子没法过了,要我说大王就该带咱们去北俱芦洲投奔他表哥雪狮大王,我大表哥铜皮就是在那边跟着九灵元圣老祖。

    如今他也是一方妖王,称号九头狼王,统领上千妖将,多威风。听他说北俱芦洲都是直接圈养一国人族,饿了就直接抓几个来生吃,吃腻了还能去野外打几个散养的人族,磨磨牙。

    利爪露出一副向往的神色。

    要不你去跟大王说?

    我还想多活几百年。

    我先走了,你也注意点,别真被人当成狗宰了。

    她化作原型,展翅高飞。

    利爪没有理会她,从桌下掏出一个锣,扯着嗓子又唱了起来。

    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山间转一转。

    敲起我的锣,打起我的鼓,生活要有节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