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挡不住我的热情。郝言笑笑。
来到目的地,郝言下了车。
这里是渤海湾,这里是北戴河,这里的一座山海雄关分开了东北和华北。在夏天这里是旅游的旺季,有无数的人拥挤在海水里玩耍。
郝言站在沙滩上,海风如刀,看不到一个人,也看不到海洋的边际。但回头一看,却可以看到这里山海相连,雄伟壮观。
既然来了,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那绝对不是郝言的性格。他先是在干燥的的沙滩上来了一个就地十八滚,与这片海滩来了一个近距离的亲密接触。接着,把鞋袜脱下来,用手提着,大步的在沙滩上面奔跑。
他挥舞双手,在海水中连续跳跃,面对大海释放无限热情,哪怕海水钻心的冷。
在海水中撒野完,郝言找了一个高处画完了想要的广阔海面,见天空已经暗下来,不知道是阴天了,还是天晚了,想要看看几点了,一掏口袋。
里面空空如也。
手机,手机丢了。
郝言把身上所有的口袋都翻了一遍,索性把口袋掏出来。又把背包的兜都翻了一遍,没有半个手机的影子。
郝言的心顿时冰凉冰凉,比眼前的海水还凉。不是说手机有多贵,而是手机是自己的救命稻草,自己一个人想要联系别人必须有手机。
郝言顺着沙滩转了一圈,把曾经行走过的地方都扫视一遍,没有手机的痕迹,甚至连手机盖子都没有。
郝言想,自己这样找不是办法,得到最近的地方去打电话,看看自己的手机有没有人接。就快步跑到海边附近的小商店,用公用电话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
嘟嘟嘟。
半分钟,没有人接。
你要相信,相信这个世界永远有好心人。郝言脖子上夹着电话安慰自己的心。
你好。
手机接通了。
郝言高兴的攥紧拳头,对那边说自己手机丢了,这个是自己的号码。
对,手机是我捡到了,你在哪?我开车给你送去。电话那边的人不但拾金不昧,而且还要主动帮助郝言。
郝言哪里还敢麻烦人家过来,让他把地址告诉自己,自己马上过去拿。
那边同意了,说在禾城市的火车站。
郝言挂掉电话。想起自己从禾城火车站下车的时候,在旅客中拥挤,挤成了一锅粥,这种实在容易出现状况的情形下,自己才把手机丢了。他就出了小卖店,坐着旅游班车回火车站。
从海边回到火车站用了一个半小时。
中途,郝言的心有点焦急,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人还有没有耐心,要是见了面,无论如何自己要好好的感谢这个人。回到了火车站,马上下车,在火车站的电话亭给捡到自己手机的人打了一个电话。
捡到手机的人让郝言在原地等着,他现在过去。
郝言放下电话,靠在电话亭旁,心想捡自己手机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听声音好像也是二十多岁,都是年轻人的话,怎么着都好说话吧。
郝言?
郝言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转头一看,只见魏振站在自己右边,手中拿着的赫然是自己的小黄手机。
自己的手机?被他捡到了?
这?
你?你?一向学富五车,妙语连珠的郝言也不知道如何表达此时此景的奇妙偶遇。
魏振更是没想到自己捡的手机是郝言的,要是知道肯定当时就扔进臭水沟里,让这个手机永世不得翻身。魏振刚捡到手机的时候,想的是和手机的主人见个面,说不定这手机的主人是一个有资源的人,无论拥有什么资源,可以交一个朋友,日后有能够利用的机会。没想到啊,没想到,手机的主人竟然是郝言这个穷光蛋。
魏振看着郝言,在心中埋怨自己:都怪自己,早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值钱的烂手机,还希望这个手机的主人是个什么大人物?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再捡到这样的手机一概扔掉,不,压根一脚踩碎了也不捡了。
魏振扬起了手:是我捡到手机,等你浪费了我很多时间。也不能白等你,给一百块钱。
郝言心说:魏振一向对自己看不惯,老天爷也是不知道想什么让他捡到自己的手机,但他确实等自己了,也让自己完璧归赵,于情于理,自己也应该给他点报酬。索性,就多给他点。
郝言就掏出钱,从他的手中拿过来手机,把钱放在他的手中:应该的,这里是三百。说完,就钻入人群中。
呵呵。魏振望着钱笑了笑,这钱估计已经超过了那个手机的价格,没想到郝言竟然还充大款,自己不要白不要,就把钱放入钱包。
如果这件事就这么完了,那肯定不是魏振的性格。他边穿过拥挤的人群往火车站的停车场走,边掏出手机给沈梅打了一个电话。
喂,什么事?沈梅问。
魏振笑着说:我现在在禾城这边,我本来是看看我家的海景房子的。没想到,你猜,我看见谁了?
谁?沈梅看着书不想猜浪费时间。
郝言。魏振说:哈哈,这个郝言也不知道在这里干什么,鬼鬼祟祟的,好像一个人在火车站要饭。他还买了一个便宜手机,还丢了,让我给捡到了,拾金不昧的还给了他。
哦。沈梅对魏振的自我夸耀一点都不感兴趣,只是想郝言这也太大意了,不理也罢,就说没什么意思挂掉电话。
走出人员拥挤的地带,魏振来到自己车前,挂掉电话,一摸口袋。
哎呀,我钱包丢了!
魏振的声音响彻整个车站。
郝言从禾城坐火车进入京城火车站,再从京城坐火车到冀省省会。要到省会先要穿过首都,这是冀省的特色了。一路上,从东到西横穿回华北平原。再从冀省的省会,乘坐班车来到省会西部的太行山脉。
进入了井陉,这里是太行八陉之一,山峰参天而立,处处都有悬崖峭壁。山间低洼不平,峡谷之间偶有村落散布。
在山中成长的郝言,对山太熟悉了,行走在山上如履平地。太行山中,山地阴寒而坎坷,林中的草木已经凋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头上戴着雪帽子。在瀑布流淌过得地方,挂着串串冰棍。
山风阵阵,寒气铺面。郝言踩着没脚面的雪,连着爬了两个山坡,已经浑身是汗,甚至能够感觉自己头上都冒着冲天的白气。
郝言一摸自己的背包,里面的矿泉水已经没有了。
有点失策啊。
郝言止不住的口渴,但这难不住他,他抓起树枝上的雪就往嘴里塞了两把,透入脾胃的凉爽,难以描述。
他靠在一棵松树上面,拿出速写本和铅笔就开始画山的景色。
远处是一片矮山头,都是白雪,在山洼处,隐没着一个个如同小点的房屋,那是一个村落了。房屋的顶子都是红色的,在白色的山地里,尤为显眼。
他将眼前的山景圈入眼中,一笔笔的重新在速写本上勾勒而出。在平涂地面的时候,他看见地面上有一排脚印,那个脚印很像狗的,但是比狗的大了一倍有余。
熟悉山林的郝言意识到,
有可能是,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