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周末一千一百六十万美元,这也在你的预料之中?
死死盯着自己客户的双眼,哈莉的眼白里满是血丝,神情却亢奋无比。
还好吧。
耸了耸肩,林文神情淡定的很。
肯定在预料之中啊!
哦,该死!
看到林文这个样子,哈莉有些抓狂:你才二十二岁!就不能有点儿年轻人该有的浮躁吗?
啊?
该死!这可是一千一百多万美元啊!
把沙发的扶手拍的啪啪作响,哈莉有点儿抓狂:林,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哦,上帝你知道!你肯定知道!
哈哈,淡定,淡定。
看着经纪人烦躁的样子,林文顿时乐了。
知不知道?
他肯定知道啊!
首周末三天一千一百多万美元,意味着哪怕是后劲严重不足的恐怖题材,《电锯惊魂》也可以在北美拿到四千万美元以上的票房!
再加上华纳的发行能力,全球过亿妥妥的。
三百万的成本,一亿以上的票房,制片方的净收益超过了百分之一千!
更别说对于一部恐怖片来说,票房收益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庞大的dvd电视播放权,海外播放权,以及逐渐崭露头角的网络放映
操作得当的话,《电锯惊魂》给制片方带来的收入甚至可以达到一亿美元!
当然,这个时间线会比较长罢了。
但是林文早就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为什么会像哈莉一样癫狂?
意料中事而已。
或许是林文的淡定影响到了,哈莉亢奋的情绪终于渐渐稳定了下来,连着深呼吸了好几次后才说道:林,如果只是成功一次,别人会对你保留怀疑,但是接连成功两次的话,你的价值就会呈指数增长《飓风营救》的立项肯定是没问题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稍稍停顿了一下,哈莉接着说道:接下来这部电影,你打算怎么操作?
嗯?你有好的建议吗?
稍稍抬起头,林文饶有兴趣的看着自己的经纪人。
我的建议很简单,合作!
似乎是早就想好了答案,哈莉的回答毫不犹豫:我们可以收购一家小的制片公司,然后自己制作《飓风营救》,交给华纳进行发行!我算过了,《电锯惊魂》你至少可以入账三千万到四千万美元,虽然时间上会久一些,但是可以先用来抵押贷款,然后华纳再出一部分资对了,《电锯惊魂》的后续开发权也在你手上,这可是个大金矿!
嘴角抽了抽,林文有点儿无语。
就这?
其实林文已经在这边筹建了一个公司,不过基本算是个空壳,之前投资《电锯惊魂》的那些钱就是走的这里。
但是
他要是有那本事在北美开一家真正的电影公司,之前《电锯惊魂》还用的着华纳投资?
我没钱吗?
三百万不,只是拍摄的话,一百多万就行,林文随便卖点儿股票就够了,何必还要华纳掺和进来?。
关键是对于他来说,这么干毫无意义。
他的根基不在这里。
或许买一家小的制片公司,然后制作后交给大公司发行能够赚取更多的利益,但是对于林文来说,想要赚钱何必拍电影?
像《飓风营救》这样的电影,从策划到上映至少一年的时间,如果没有林文的金手指恐怕会更久!再加上院线的分账周期,发行公司的付款周期
两年时间,投资才能收回来。
你猜猜这些钱用来投资苹果的股票,林文的回报率是多少?
更何况,他对公司管理啥的可是一窍不通。
别说可以学习什么的,林文真没那个时间,有那个闲工夫他还不如多拍两部电影,多给国内电影圈培养点儿人才。
再者说了,真以为人家美国佬是吃闲饭的?
你一个当导演的凭个人能力来北美讨饭吃没关系,毕竟美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吸收来自全球的精英为自己效力,但是如果你想来这儿当资本,收割北美的韭菜
啧啧,这可不是在写小说。
所以从一开始林文就确定了方向,北美这边他就是当导演,拿片酬和个人分账。
资本也不是不能做,但是要在人家的接受范围内。
眼看林文一脸的不以为然,哈莉顿时急了:林,我知道你只想做一名导演,所以咱们可以合作!到时候我负责管理,你负责内容的产出
好了,哈莉!
不等对方把话说完,林文就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是我没有太大的兴趣听我说完!
皱了皱眉头,林文态度很坚决的说道:我是你的客户,你是我的经纪人,我希望咱们一直保持这种简单的关系,明白吗?
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个女人野心还不小!
你来管理公司?
哥们儿以后要么就是国内拍戏,要么就是带着剧组到处跑,一年到公司的日子恐怕不会超过十天,这公司开起来岂不是你的一言堂?
到时候公司姓谁?
想得美!
接下来哈莉劝说了良久,林文都不为所动,最后经纪人有些恼怒道:那《飓风营救》你打算怎么办?难道就拿一个剧本费和导演的片酬?
哈
突然打了个哈欠,林文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当然想要投资一部分啊,不过仅仅只是纯投资而已。包括以后所有我的电影,尽可能的都会投一部分钱,然后争取版权至少一部分版权吧。
不开制片公司,不等于不能投资,这一点必须要拎清楚。
说白了,其实就是电影的主导权。
只要不影响电影的质量,林文就没兴趣和好莱坞的巨头们争夺电影的主导权,尤其是未来他想拍的都是大制作的前提下!
《电锯惊魂》或者《歌舞青春》这种小成本电影,倒是无所谓,反正亏了也亏不多。但是林文将来想拍的几乎都是超级大作,非要抓着主导权不放,那是死路一条!
发行可以卡你,上映可以卡你,分账可以卡你,甚至在宣传上也可以,到时候抹黑污蔑抄袭什么的都会是常规手段。
别说人家老美黑,国内那帮人也都一样。
想想中影和几家民营公司,不也坑过人家好莱坞巨头们么?两部好莱坞大作放在一天上映的事儿都发生过。
何必呢?
投资一部分,然后拿片酬和分账,不香吗?
只要不争夺主导权,也不死抓着所有的版权不放,林文相信这些好莱坞巨头会非常的好说话,因为未来二十年他都可以源源不断地拿出好项目来。
只要想要继续合作下去,那些巨头们就不可能坑他!
至少不敢明目张胆的坑他。
对了,那个《歌舞青春》呢?
实在是不想再和哈莉继续这个话题,林文眉头一挑道:我让你给华纳,已经给过去了吧?
还没有。
脸色依然还有些不好看,但是哈莉保持着敬业的态度:我在等《电锯惊魂》的票房出炉,这样才能让他们真正重视这个剧本说真的,林,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又写了一个俗套的故事,简直和《飓风营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