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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君王不早朝!
    林霁月半信半疑,剑宗发生了那么大事,还想着儿女情长,我去叫他。

    许云溯赶紧拉住对方:霁月,你就别打扰他了,我们后日就要离开剑宗了,你就让他多跟人家女弟子聊会儿。

    还有,我是不是打赢元仁了?

    林霁月被刚才的震撼洗脑,完全忘记了之前的赌约:嗯,是打赢了。

    那我现在可就是你师父了,你得听我的。

    林霁月竟然忘了这茬。

    还真让他得逞了。

    顿时,一股羞耻感涌上心头,凭什么要让自己认他做师父。

    自己可是他的授液恩师。

    且不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他好歹有点尊师重道的观念,为何要骑在自己身上。

    行吧。林霁月努力保持镇定。

    许云溯想了想,日后就要走了,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那我们去山顶,看星星。

    没意思。

    我给你写诗。

    林霁月眼眉一挑,对了,我竟然不知道你会写诗?

    许云溯笑道:这不是我看到霁月你美貌如花,这才文思泉涌倚马可待,一口气写了好多。

    油嘴滑舌!林霁月哂笑:所以你刚才那些慷慨激昂的诗是想着我写的?

    啊,也不是就是

    总不能说是想着林霁月貌美的样子,写出了‘杀尽敌贼百万兵’这种诗吧。

    行了,不知道你从哪里抄的呢。林霁月率先迈步。

    许云溯心想人家那些穿越主角,写个诗都能让红颜知己对自己崇拜不已,但林霁月怎么一眼就看出自己是抄的呢。

    发愁!

    来到山顶,许云溯自信地说道:

    霁月,那我给你写一首情诗,你总得相信是我想着你的美貌写出来的吧。

    说出来听听。

    许云溯略微沉思,然后道:林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林霁月慢慢品味诗的意境。

    他在说自己刚成年,而且深藏剑宗,就连武安县人都不一定认识自己。

    嗯,颇有些意境,不过就是些口水诗。

    谁知许云溯继续道: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林霁月皱眉。

    自己‘天生丽质’她认,可是为什么会被选在君王之侧。

    她也没有入宫的打算啊。

    许云溯往后躺了躺,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吟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林霁月竟然幻想起那样的场景。

    她回眸一笑时,千姿百态娇媚横生。

    六宫妃嫔,一个个都黯然失色。

    那种场面,竟然让她身上如过电一般,产生了预料之外的爽感。

    许云溯继续吟道: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林霁月听了他上半句,继续幻想着自己戴上金步摇的样子。

    可是到了下半句

    嗯?

    春宵?

    她俏脸看向许云溯,瞪了他一眼。

    谁知许云溯双手抱着后脑勺,靠着一块光滑的石头,继续吟出最后一句: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林霁月瞬间满脸黑线。

    君王是谁?她冷冷问道。

    许云溯顿了一下,然后十分正经道:姓许,名云溯,字曹忠,号建安居士。

    我作的这些诗便称作建安流派。

    立建安之志,承魏武遗风!我辈义不容辞。

    林霁月听完,一掌拍在他的腹部。

    哦喔!许云溯抱着肚子卷成了虾米。

    林霁月不理他,转过头去,哼道:没有正经,明明有点才华,满脑子却想着下流之事。

    许云溯辩解道:什么下流之事,这明明是古今第一情诗。

    在许云溯心里,这首《君王不早朝》就是登峰造极之作。

    虽然名字有点忘了。

    但是不打紧。

    里面‘天生丽质’,‘回眸一笑’,‘春宵苦短’都成为了后来世界脍炙人口的成语。

    这是他高中时唯一自愿背诵的长诗。

    你说你给我写情诗,就写这个?

    虽然意境很美,非常有才华,但听起来却很荒唐。

    许云溯道:那就要看霁月你怎么理解‘情’这个字了,在我看来,我想跟你共度春宵,且‘从此不早朝’,这不就是最伟大的爱情嘛。

    林霁月被他说的脸红了,扭向一边。

    登徒子!

    好了,刚才那首诗没有写完,其中的意境你根本理解不了,我还是再给你写一首。

    许云溯一时间背不出完整的《君王不早朝》,主要是离高中时期太久了,就算当时很喜欢,后来不常温习,也忘得差不多了。

    回去后得拿笔写一写,慢慢补充。

    你若是再写这种荒唐低俗的诗,我就不理你了。

    许云溯挠挠头,觉得有点对不起白乐天前辈。

    明明这么唯美登峰造极的一首长诗,自己却挑了其中不太雅观的两句说出来,从而糟蹋了整首诗。

    望‘诗魔’大人原谅!

    好好好,我再给你写一首好的便是了。

    林霁月虽然说着不理他,心中却还是期待。

    毕竟从刚才的诗词中,虽然有些荒唐,但其中的意境,以及遣词造句,已经是非常完美的诗作了。

    所以若是对方正经一点,或许真能写出旷世杰作。

    谁知许云溯腾地站起身。

    立在崖边,指着半空道:

    纤云弄巧,

    然后指向北极星辰:飞星传恨,

    然后对着夜空大臂一挥:银汉迢迢暗度。

    林霁月想着那种意境。

    完全带入到了许云溯的经历。

    方才他以九品之身对抗五品,引北极紫薇星辰,飞星传恨,穿过银汉迢迢,击败元仁。

    既贴切又唯美。

    美!

    美的不可方物!

    许云溯转身,露出温柔似水的笑容: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清冷的月光照在他的五官,让他此刻的面容熠熠生辉。

    短短几句诗,既描写了今日他比武胜利,紫微星传恨,助他击败对手。

    然后又提到了两人相逢,胜却了人间无数美景。

    他在暗指两人的相见是世间最美好的相逢。

    林霁月简直听傻了。

    这是怎样的一位奇公子,能文能武,武能提刀弄剑,文能写诗作赋。

    一瞬间,林霁月的内心仿佛被偷走了。

    她刚要起身,许云溯却近前,俯身柔声说道: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他引用了七夕鹊桥,牛郎织女的故事。

    这是古今往来描写男女爱情最伟大的典故。

    林霁月脸色绯红。

    心脏密集地敲起鼓来。

    若是旁边有个心跳检测仪,恐怕能当场爆炸,因为心脏跳动的频率太高了。

    不知何时,许云溯的手悄悄握住了林霁月柔荑凝脂般的玉手。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虽不常在剑宗,但我的心,已经长于斯,扎根于斯。

    林霁月完全被许云溯征服了,就连双手被他握住,都没有任何的感觉。

    许云溯弯腰俯身,即将亲到女神时

    旁边突然窜上来一个人

    姐,出事了!

    林思安慌里慌张地跑上来。

    林霁月赶紧把手抽回来,推了许云溯一把,慌忙掩饰。

    许云溯:哎呦,我的貂蝉。

    差点闪到腰了。

    腰上缠的貂蝉也差点绷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