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332章 屠警 1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罗曼罗兰

    夏日已至。

    这日中午,在南都市中心,最繁华的街头,一位老太正四处张望。

    她满脸皱纹,身形瘦小,头发几乎全白了,肩头挎着一个布袋子。 wa?p.?feng??shuge.i?nfo

    她看着熙熙往往的人,突然似乎下定了决心。

    她从随身的布袋子里,拿出一块布,接着将布摊开,放在地上。

    接着,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扯着嗓子大喊起来:“青天大老爷,我儿子是冤枉的!”

    她这一举动令往来的人都吃了一惊,大家很快围过来观看。

    只见摊在地上的那张布最上面写着8个鲜红的大字:

    【含冤入狱 冤死狱中】

    在这八个大字下面,则密密麻麻的写着一些红色的小字,还印有一些照片。

    这块布,隐隐透着血腥气,竟是一份告地状的血书。

    众人发现一张照片上的是一个清秀的男子。

    而另一张照片是一个骨瘦嶙才,双眼紧闭,脸色蜡黄的人。

    有女生胆子小,拉着身旁的男友问:“那是不是死人的照片?”

    男友转头看她,将手指放在唇上,对她“嘘”了一声。

    女生闭了嘴。

    有人很快读完布上的文字,给大家总结道:

    “这位老人的儿子,因强奸未遂致人死亡,被判了无期,后来死在狱中。”

    “大老爷,我儿子是冤枉的。”

    老太哭喊道。

    但她那干涸的眼中,已经流不出一滴泪了。

    众人议论纷纷。

    “你这个,应该找律师替你上诉吧。”

    有人替她打主意。

    “你怎么知道她没有?应该是终审已判吧。”

    “那还能有什么办法。”

    “发到网上去吧,网友力量大。”

    “对,老婆婆,你把这件事发上网!”

    老太一脸迷茫:“我不懂,我不会那些。”

    先前那位女生举起手机:“我替你发上网。”

    她说着就要拍照。

    她的男友拉了拉她。

    女生不解:“怎么?”

    男友在她耳边小声说:“你怎么知道是真是假?”

    “那如果是真的呢?”

    “真的也轮不到你管。”

    “她看起来好可怜的。”

    “你散播虚假信息,引起社会恐慌,到时被抓了,更可怜!”

    男友瞪了她一眼。

    女生一愣,她叹了一口气,将手机缓缓放下。

    这时,几名巡警走了过来。

    “怎么啦?”

    他们拨开人群,看见跪在地上的老人。

    一名巡警皱起眉头,立刻蹲下身子将布合了起来。

    老人想要阻止:“我儿是冤枉的!”

    另一名巡警搀扶起老太:“老人家,有什么事,我们过去说。”

    老人嚎哭起来。

    有人有些不满:“人家有冤情,还不能告地状了?”

    巡警看了那人一眼:“扰乱公共秩序就不行。”

    “好了,好了,散了吧,散了吧,没什么好看的。”

    另一名巡警驱散了人群。

    众人无奈的离去。

    先前那位女生走了几步,还是不放心的回过头看向老太。

    只见她被一名巡警扶着,朝警车走去。

    她拉了拉男友的袖子:“她会不会被关起来。”

    男友看了老太一眼:“不会的,又没引起什么骚乱。”

    “她好可怜。”

    “唉,草根底层,又有什么办法。”

    “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她吗?”

    “无权无势,你要怎么帮?”

    他抓紧女友的手:“走吧。”

    女生站住不走:“你想个办法呗。”

    男友看着她,叹了一口气。

    他想了想:“以爆料的方式,私信大V和媒体,试试吧。”

    女生又笑了:“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不一定管用。”

    “管他呢,试试呗。”

    苏晴这日难得清闲,在事务所里休息。

    沈冰走过来,对她说:“你有没有看本地新闻?”

    “什么新闻?”

    “告地状那个。”

    “告地状?”

    沈冰将手机递给苏晴:“呐,这个。”

    苏晴看了看:“冤案?”

    她立刻想起了费云逸。

    沈冰说:“这个案子我有印象,当年也是闹得沸沸扬扬的。”

    苏晴歪着脑袋:“我怎么不知道。”

    她在南都长大,对这件事没什么印象。

    “唉,你小呗,谁会去给一个小孩说这些!”

    苏晴瞪大了眼:“这件事已经过了很久了吗?”

    沈冰想了想:“有十年了吧。”

    “十年?真是被冤枉?”

    “我觉得应该没有吧。”

    “到底怎么回事?”

    沈冰指着手机中的照片:“这个男的,叫关智文,当时是南都一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