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侬麦卡特尼写了新歌?
乔尼提起精神倾听,看看这首新歌是什么,以免不小心抄错歌曲弄出大乌龙。
锵锵锵!
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下,保罗开始弹奏演唱。
我有过爱人,
我追过月亮,
我拥抱过黄昏。
我的脚踏过沙漠和高山,
我爱那夏日炎炎的眷恋,
无人欣赏蝉虫的歌唱,
直到它气绝身亡
不得不承认,列侬和保罗都确实天资聪颖,两人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写出了这样一首歌曲,还吸收融合乔尼的几首歌曲优点。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乔尼追问。
《初爱》。约翰列侬回答。
初爱?
你觉得如何?
嗯,很不错。
乔尼盯着保罗和约翰列侬看了许久,没有找到这首新歌的记忆场景。
这首歌确实比《loveedo》好听许多,虽然主体架构相似,节奏也非常接近,却让人有种推陈出新的感觉。
更关键的是,这是从未在历史上有过的歌曲。
在乔尼的影响下,保罗和约翰列侬失去《loveedo》,两人却马上弄出更好的歌曲,果然有才华的人就是厉害。
你们想录制这首歌?
虽然乔尼觉得这首歌确实不错,可是没有任何纪录参考,一旦投资失败自己就完蛋了。
你有更好选择?保罗追问。
确实有一首。
乔尼从兜里掏出一张稿纸递过去,上面写了《yesterday》的歌词曲调和名字,约翰列侬想伸手接过去,却被他转头塞到了保罗手上。
嗯?约翰列侬不解。
这是写给保罗的歌。乔尼耐心解释:先让他试试看,不行再换人来唱。
写给我的?保罗惊喜地将曲谱拿过来。
是的,你给了我灵感。
乔尼已经夺走创作者身份,不想让保罗还失去唱这首歌曲的机会,该曲曾在《滚石》杂志评出的历史上最伟大的500首歌曲中排第13名,它还是被翻唱最多的歌曲。
锵锵锵!锵锵锵!
保罗对照曲谱弹吉他,很快就停下来:曲调很怪,感觉跟市面上的流行歌曲完全不同。
没错,这是巴洛克风格歌曲。乔尼说。
巴洛克?保罗没有说什么,继续接着弹下去,只是弹得断断续续,显然还在适应这种曲调风格。
什么叫巴洛克?
巴洛克是一种艺术风格
乔治和肖顿完全不懂得什么叫巴洛克,唯有约翰列侬在艺术学院听过,对这个名词还算有所了解,于是低声解释给其余两人听。
巴洛克是1600年至1750年间,在欧洲盛行的一种艺术风格。
它产生在反宗教改革时期的意大利,发展于欧洲信奉天主教的大部分地区,以后随着天主教的传播,其影响远及拉美和亚洲国家。
嗯?这里弹错了!
乔尼在旁听了一会,总感觉不太对劲。
通过记忆场景跟现实中保罗弹奏进行对比,马上就发现了问题:你弹奏的吉他和弦错了,它的调性是一个整体降调,所以这个g大调和弦指型实际上是标准调弦中的f大调和弦
这样弹?保罗尝试变换过来,感觉有点不太习惯。
错了错了。乔尼连忙喊停。
你来弹吧!保罗最讨厌自己表演时,旁边有人喋喋不休说要如何弹,更不喜欢被人说自己弹错了。
我不会弹,真不会弹。
乔尼小手乱摇,可是吉他已被硬塞到手上。
于是只能将吉他抱起,放在身前示范弹奏几下,却没有一点声音发出来。
乔乔,你弄错了。约翰列侬在旁耐心讲解:手指按的部位一定要准,第一关节一定要立起来,用指尖而不是用指肚去按弦
哈哈!哈哈哈!
保罗和乔治大笑。
噔噔噔。
乔尼按照提示去照做,手指在吉他上弹了几下。
突然大脑如过电般,后世记忆不断涌现,依稀记起来自己上大学后,曾经跟人练过一段时间吉他。
刚开始时,他的手法还十分生疏。
仅仅过了几分钟,弹奏就变得异常熟练,吉他相关记忆越来越清晰。
肌肉记忆也逐渐得到恢复,不用特别关注手指放在何处,只需心中想弹什么和弦,他就能弹出什么和弦。
渐渐的,惊得现场几人低声议论。
这是初学者?
从没弹过吉他?怎么可能!
怎么看都不像初学者,肯定是在骗我们。
更让人无语的是,乔尼边弹边指导:这首歌有一段主旋律和一段副歌,以及一个非常短的结尾,原声吉他和弦10种,处理如此多和弦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从每个和弦的根音开始。
说着调整了一下吉他变调夹,继续解释说:
现在把吉他调低了一个完整的全音放在和声中,所以我才会把变调夹放在第二个品格上,得到一个标准的g大调和弦,这样你就可以轻松地演奏
约翰列侬目瞪口呆。
保罗突然变得沉默。
乔治则在研究指法技巧。
肖顿没人在意肖顿在做什么。
大家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乔尼的吉他水平至少得练十几年功夫,根本不像他声称的那样什么都不会。
真是个深藏不露的家伙!
保罗伸手将乔尼手中的吉他抢过去,好了,我学会了。
嗯?乔尼意犹未尽,‘原来我练过吉他?’
此时他脑子想的是前世记忆,感觉自己在吉他上用过苦功,实际水平还算可以,或许能够挖掘一下,也好为将来尽早做好准备。
想要依靠娱乐圈成名赚大钱,他就得掌握多种技能。
架子鼓只是其中一个备选方案,经纪人才是乔尼主攻方向,若是这两条道路都走不通,那就只能勉为其难试试吉他手职业。
不懂弹吉他哈?列侬阴阳怪气。
呃,这个乔尼不知如何解释才好。
难道说自己脑海里有未来记忆,不需要练习也能迅速掌握吉他技巧,还可以抄袭后世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