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三月,夏暑未至,天气还有些凉。
午后的阳光穿过大门,斜斜的洒落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叫人不想动弹。
孟秋左手撑在柜台上,支起脑袋,右手轻轻的抚摸趴着的狸奴。看着小家伙呼呼大睡正香,他也情不自禁打了个哈欠。
不过是九九六之后,想多码点字赚个稀饭钱,困乏后伏在桌上,就稀里糊涂的穿越到这个镇子上。
看来日更四千,乃人体之极限,并非虚言。
此世是个类同华夏古代社会的地方,言语文字甚至文化,大同小异;山川地理甚至名人,都多有重叠;就连历史走向,也相仿佛。
只是细微处的变化,也容易谬之千里,他还没有仔细探究,便停在此地,预备相机而动,看将来是考个功名,还是弄些发明。
孟秋来时,回到了十六七岁的年纪脸面稚嫩了许多不说,长发也似开挂的过了肩膀,倒也不显特别。
眼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没有系统,没有奇遇,也没有遭遇什么意外。
初始确实不太适应,日子一长,就当度假,生活倒也悠闲自在,日上三竿方起,月挂树梢便睡,
虽然因为朝代发展细节不尽相同,导致那点浅薄的历史知识毫无用处。
不过孟秋识得数认得字,小小年纪便举止沉稳,又带着几分自信,总能叫古人高看一眼,是以顺利找到一份包吃包住还有工钱可拿的营生。
此刻已是未时,饭点早就过去好一会,整个楼里面一个客人也无。掌柜提着一壶茶,端着一碟干果,从后院走了出来。
他见着伙计偷偷缩在角落睡觉,脸一板,上前踹了一脚,呵斥道:混账东西,成天就知道偷懒!
吼的声音有些大,把小狸奴吓得一个哆嗦,孟秋连忙坐直了身子,轻轻拍打,好容易安抚下来。
转头一看,掌柜早换了副笑脸,将手上东西搁在饭桌上,说道:孟先生,天气还有些寒,我煮了壶好茶,过来尝尝。
孟秋双手抱起狸奴,绕过柜台,坐到了凳子上,倒也一点不客气。
掌柜陪着笑,回头又一瞪眼,骂道:没点眼力见,还不过来给孟先生斟茶?
东家不必这么客气。孟秋摆摆手,说道:反正现在也是闲着,许小哥若是有心,咱们再认认前些时候习练的字,如何?
那掌柜被他看破心思,也不尴尬,先拿眼示意伙计,又翻转茶盏,倒了个七分满,推到对面,叹了口气道:
我也不指望超儿能考功名,只要多认几个字,总也比我这除了记数记个名字,其余全都抓瞎,要强上许多吧?
他认得的字将来就能教给儿子,儿子再交给孙子,一代比一代多认识几个字,说不得就有老天爷看中一眼,出个秀才老爷,我老许家也算门楣有光。
孟秋点点头,说道:是这个理,若真能一代强过一代,总有出头的机会。
这一个多月的接触,也了解到世上识字的人不多,百里挑一也不为过,且其中大多数也就能写个名字,记个货物。
像他这样读过《论语》《孟子》,整个镇上都没几个;还能吟诵几首唐诗宋词,那更是一个也无。难怪连路引都不查,许多人就争相延请。
以至于他选择在这镇上唯一一家酒楼兼客栈做个账房,还有许多人好生不解,或以为是读书人的怪癖。
孟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微微点头,虽然味道一般,不过比之掌柜平日喝的碎茶渣子,要好上不少,可见也是用了心。
那伙计入到后院,过得片刻,满脸不情愿的捧着一本很有几分旧的书来,恭恭敬敬的说道:孟先生,我来请教学问。
孟秋拈起颗蚕豆放在嘴中,嗯了一声,说道:你先照着书读一遍。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习相远那伙计照着《三字经》原文,都磕磕绊绊:子不学,断断
断机杼。孟秋轻敲了下桌子,点了一句,他才接着往下读: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
等到了马牛羊,鸡犬豕,伙计就读不下去了,低头不敢看。
这《三字经》孟秋是教过几遍,伙计对里面的人物故事倒是十分向往,可要死记硬背,又不愿用功。
那狸奴被吵醒了,打个哈欠,跳了下去,自去了后院。
掌柜面沉如水,正待呵斥,忽然店门口一暗,大门口进来了一男一女。
男的二三十岁的年纪,长得面如冠玉,十分俊美,头戴蓝缎子绣花壮士帽,一副武生公子打扮。
只是鬓边斜插着颤巍巍碗大的一朵通草做的粉壮丹,配上嘴角的一丝邪笑,平添几分不正之色。
旁边那姑娘模样清秀,满脸惶恐,泪水在眼眶里面打转,却落不下来。似有重病,整个人瘫软无力,被那男子搂在怀里拖着走。
客官里面掌柜早站起身来,迎了上去,话说了一半就住了口,笑容僵在脸上。
那伙计也是满脸惊讶之色,望着那女子,脱口而出道:刘小姐,你这是
掌柜用力一扯儿子,打断他话头,连忙点头哈腰道:两位客官里面请!伸手虚引,又一推伙计,连《三字经》掉在地上也顾不得。
孟秋偏过头来,看着那男子腰间挂着一把长刀,心中一动。
来此楼一月余,多数是本地人过来打打牙祭,偶尔来的一些个外地人,也是附近走货的商家,藏个武器,也遮遮掩掩,像这样公然把利器放在外头的,只此一个。
此人莫不是江湖中人?莫非这是个武侠世界?孟秋心里默想,有些动念,弯腰将《三字经》拾了起来。
那男子瞟了一眼,看清了封面,嗤笑一声道:小儿学的玩意。果然是穷乡僻壤,没甚出众的人物。哎,就是女子,都是一般货色。
他伸手在女子脸上摸了一把,搂着女子坐到另一张桌子旁,朝躬身在一旁的掌柜吩咐道:去,捡你们拿手的好菜,给我上一桌。
掌柜忙不迭的答应,朝着孟秋使了个眼色,刚推着伙计往后两步,这男子又道:慢着,先打一壶好酒上来,替爷助助性。
好,好,小人这就去!掌柜叫伙计去了后厨,自己钻进柜台,摸索半天,搬出一个不大的坛子,抹去了灰,送到桌边,弯下腰道:
客官,这是我们楼里面最好的酒了,放了十年的女儿红。
他边说边往碗中小心翼翼的倾倒了大半碗,双手推过去,看都不敢看那旁边满是哀求的女子一眼。
女儿红?嘿嘿,好彩头!男子浪笑一声:先喝女儿红,过后再吃个‘红女儿’,最是快活!
说罢又高声道:掌柜,给我准备一间上房,我吃完酒,要好好享受享受!
掌柜脸上现出一丝不忍,又赶紧收起神色,赔笑着连声说好。
孟秋将这一番情形看在眼里,哪里还不明白,这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淫贼。
饶是他在上辈子,早被生活磨灭了热血,心里也腾起一股火气来,暗自念叨了好几句小不忍则乱大谋,才勉强冷静一些。
这人敢光天化日之下,掳掠良家,又明着带刀而来,手上没几分本领,断然是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他这幅身板虽不算小,可也不定能顶得住对方一刀。
只可智取,不可力敌!
孟秋装作看书,实则暗中想辙,好一会都不得要领,有些急切,伸手一抓茶杯,准备喝口水静一下,却发现茶水早已冷了,心中一动。
他抬头准备说话,就见着掌柜脸色有些白,额头冒汗,两股微颤。略做思考,才发现那伙计进去好一阵子,都不见上菜,不禁暗骂一声:坑爹的玩意!
他用余光看向一边,那男子手已经摸在了刀柄上,心里一惊,急中生智,抬手重重的一拍桌子,吼道:
掌柜的,你这店是不想开了吧?磨蹭半天不上菜,茶水都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