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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仇人相见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毛太和孟秋有杀徒之仇,孟秋何尝不是记起当年,短短一两天的时间,差点被这师徒三人杀了三次。

    罗九和他并无仇怨,不好轻易伤人,这毛太杀起来,孟秋心里没有负担,当即一引飞剑,呼啸而去。

    来得好!毛太一拍百宝囊,飞出师父赐下的赤阴剑,同样是黄色,只是剑光相比较起来,还要厚实一些。

    飞剑在空中一碰,两人心中各自松了口气。

    孟秋探得毛条眼下竟然还是练气期,无论法力还是境界,都要差了自己一筹,奇怪之余,又有些释然。

    修行者,无论道佛魔亦或旁门,定功是要必备。练气到筑基期,哪怕天资卓绝者,也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打坐修心。

    毛太这样成天在红尘里打滚,贪图享受的人,哪里会静得下心来修炼。

    前有峨眉罗九,后有五台毛太,虽然知道门派一大,弟子难免良莠不齐,可这般不成材的也能入门,倒令孟秋对大门派的敬畏少了一分。

    另一边毛太更为欣喜,虽然对方法力纯正,功力较厚,但飞剑品质,较之自己手里这把赤阴剑,要差了不少。

    散仙以上斗法,还要看个人法力与法术运用;散仙以下,只要基础不差,法宝好坏就变得尤为重要。

    况且他这次出门,师父还赐了件厉害的玩意。

    想到这里,毛太不由得更加卖力,赤阴剑来回穿梭,似暴雨一般,狂轰乱袭,正和他那门乱披风杖法,是一个路数。

    也亏得孟秋天资卓越,飞剑又是亲手所练,极度合契,仗着浑厚的法力,左接右挡,防了个滴水不漏。

    修士之间斗法,和武林中人决斗相仿,灵识如同眼力,法力就是内功,法宝便是胳膊大腿,一招一式,全奔着对方身体去。

    所不同着,是道法高明者,在法宝上生出变化,使其自带追踪。与人斗,可远远一剑,取人头颅而归;与法宝斗,能将之锁定,纠缠不休。

    与前番罗九全凭法宝不同,毛太显然是有真功夫的,别看他面对醉道人毫无还手之力,可无论剑术和法力,在同辈人中,都属上乘。

    孟秋长在境界更高,两人便是势均力敌,相持之下,谁也顾不得收敛法力。

    顿时剑气横飞,只露出一点半点,地上如被犁了无数遍,现出一道道沟壑,最深的能够丈许。

    连那吊桥也切去一片,寨门和瞭望塔早就破烂不堪,砖石飞溅,四处都是。

    陈圩过来看热闹的庄客,还和上次一样,都走得太近,在第一波攻击中,很多人中招,轻则断胳膊断腿,重则整个人被轰成一块烂肉,更有尸骨无存。

    剩下的人吓得屁股尿流,连滚带爬躲入寨中,隔了两里多,远远看着,战战兢兢。

    这般威力,还只是余波,罗九站得最近,虽然有法力护体,心里也直发颤,才知道前些天孟秋果然是手下留了情。

    好容易等平静一些,陈长泰壮着胆子摸过来,开口道:罗贤弟,我看那姓孟的不是个弱手,毛兄一时半会也难胜过。

    眼下天色不早,不如你出手相助,快点将此人结果,咱们好收拾残局,接着回去喝酒吃肉。

    罗九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剑术低微,插手进去,顶多是能帮毛太将孟秋压制住,绝对杀不死对方。

    一旦逼得这等狠人逃走,后面肯定会记恨自己,到时候不给峨眉面子,再来报复,他可顶不住。

    这陈圩不过是他玩乐之所在,并非必要,何苦拿命来拼?

    罗九想得透彻,推脱道:陈大哥有所不知,上次斗剑,姓孟的将我飞剑击落,伤了灵性,眼下操控不易。若是强行出手,非但伤不到对方,还会干扰毛兄斗法。

    陈长泰没有法力,当然无法看清两团剑光的具体模样,但还是心有不甘,道:如果邓兄和你一起出手呢?

    边上跟来一个黄头发红眼眶,看着五十多岁的老者,也跃跃欲试,看向罗九。

    他不行!罗九伸手一指场中,道:看见姓孟的身上那层法光没?

    邓师侄虽练出法力,可没有法宝飞剑,拿根烧火棍御使过去,连对方一根毫毛都伤不到。

    护身法光,是修士的第一防御要术,便是法宝飞剑差点的,也伤不得,更何况寻常兵器,无论如何锋锐力大,都近不得身。这便是修士远胜过武林中人的缘由之一。

    陈长泰闻言,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看又看不明白,只得作罢,退到一边,遥遥观战。

    转眼场中两人,斗了大半个时辰,孟秋是酣畅淋漓。

    前次罗九太废物,几个照面,就顶不住,让他大失所望。

    如今这毛太,武功放在江湖上,也是一等一的好手,是以剑术不俗,正好用作磨炼。

    开始孟秋经验不足,御剑还有些拘谨,全是仗着法力,与毛太缠斗,到了后面,剑术越来越流畅,渐渐由纯粹的防守,转变到偶尔还能攻出几剑。

    毛条原本就在叫苦,他法力远不及敌人深厚,拖到现在,已经有些难以为继,等察觉对方争斗中还能慢慢进步,更是又气又怒。

    他虽贪图享乐,但对安身立命的本钱上,还是下过苦功。年轻时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等拜师修行,飞剑一道上也是勤练不辍,十几年来的坚持,才有这一番成就。

    哪知眼前在小子,五年前还是自己随手可杀的书生,现在非但功力比自己深,连剑术眼见着也要赶上自己。

    毛太长得有些丑陋,资质不算顶尖,生平最恨那种容貌不俗,天资绝顶的少年,行走江湖之时,书生少侠,杀了不少,想不到对头里面,又冒出一个。

    他把牙一咬,悄悄放开百宝囊,将一件东西摸到手里,瞅准机会,扬手打出。

    就见着一粒珠子弹到了半空中,迎风见长,化作一个惨白的骷髅头,双目鼻孔耳洞,不断冒出黑烟,上下牙板开开合合,咬得哒哒作响。

    乃是毛太师父法元赐下的法宝,十二元辰白骨念珠之一。

    这件法宝一套二十四颗,练成之后威力极大,便是散仙一流的人遇着了,也难抵挡。

    但炼制手法,歹毒异常,需寻到十二生肖年月日时的男女各一对,将他们在十二岁生辰正时杀死,再经过七七四十九天,以秘法将一身骨血及魂魄全都熔炼到头颅中。

    这一过程十分艰难,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法元辛苦好些年,害死人命无数,才得了七颗。

    毛太手里拿的,是巳蛇阴珠,毒性最是猛烈,一旦不慎,吸入黑烟,功力弱者,立时毙命。

    孟秋虽不知这件法宝的厉害,但也不敢叫其轻易拢身,忙抬手一记掌心雷,落在骷髅头上,阻了一阻,才从容召回飞剑,先护住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