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献公,郑国第二十一任国君,郑定公之子,名虿,在位十三年。
郑献公二年,即公元前五一二年,晋国国君晋顷公去世,郑国执政大臣子太叔前往晋国吊丧。
郑献公八年,即公元前五零六年,晋国先后召开了召陵之盟和皋鼬之盟,召集中原诸国,准备攻打楚国。
郑国执政大臣子太叔跟随郑献公参与召陵之盟,可在回国途中,子太叔去世。
子太叔去世后,郑国的执政大臣就由驷氏的驷歂接任。
子产死后,子太游就远不如他,但子太游还知道政宽则纠之以猛,但驷歂却只知道维护规则阶级的利益。
郑献公十三年,即公元前五零一年,郑献公去世的一年。
这一年,郑国发生了一件大事。
郑国有一个名叫邓析的人,在子产执政当过郑国大夫,春秋时期的思想家,‘名辨之学’的倡始人,是名家学派的先驱人物。
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法“思想,他的主张是‘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指出先王的礼义和法令不是不可以改变的,而是应当做出改革的。
其实主要的原因,就是邓析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他想要改变这个被旧贵族和旧制度把持着的社会。
自古以来,任何思想观念的诞生,都与当时的时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社会动荡的时期,更是会引发出各种各样的思想激荡。
可邓析的言行却是跟驷歂和他背后的贵族阶级完全站立在了对立面。
也就是在这一年,驷歂杀死了邓析,而有趣的是,他依据的正是邓析自己修订的《竹刑》。
邓析跟子产一样,都是具有法家思想萌芽的思想家,但与子产相比,他要更加激进,私自修订了《竹刑》,私下传授法律,甚至还帮民众打官司。
在礼法和法律刚开始争斗的时候,敢于对礼法提出否定且敢做出改变的,都是浩瀚历史长河中了不得的人杰。
但也就是在这种时候,往往是最容易流血牺牲的了。
邓析不过就只是一个小小的郑国大夫,面对强大的郑国执政大臣和郑国贵族阶级,自然是没有多少的抵抗能力。
但幸运的是,邓析的血没有白流,他所著的《竹刑》原本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但是因为处死了邓析,便开始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在现在看来,邓析是具有时代先进性的代表人物,在相当的区域内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时代的浪潮中,是需要这样的人,他们的声名可能不如那些创造光辉功绩的人耀目,虽然他们的下场并不怎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