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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我其实算半个厨子
    “快回林子里!”陈剑秋以最快的速度向树林跑去。

    又是一声枪响,他一个纵越向前,再接了一个翻滚,滚进了林子里。

    陈剑秋爬了起来,摸了摸身体上下,发现自己幸运地没有中弹,才背靠着树干向外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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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的三个人也进了林子。

    “是夏普思1874,大五零口径,她这是想要你粉碎碎骨啊。”亚当背靠着树干,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娘们太记仇了。”

    他光是凭着枪声就判断出了枪的型号,当然他在说谁陈剑秋也明白。

    女人真是惹不起,不就是撕了她一角裙子么。

    “在那边!”飞鸟指着俯冲而下的玉米,它正在向下面的目标发起攻击。

    “遭了,这傻鸟没死过。”

    陈剑秋暗叫一声不好,玉米现在是他的一号侦察兵,要是这么死在这女人手上,那真的太可惜了。

    果然,那个女人的枪响了,不过这次是应该是手枪。

    开枪的时候玉米已经降到离地面很近,从陈剑秋的角度看不见它的踪影。

    别出事!别出事!

    陈剑秋默默念叨着,他没有听见玉米的哀鸣,希望这傻鸟没有被一枪毙命。

    一个人影突然从远处的灌木从中跑了出来,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她迅速地向着远处移动着。这个人披着一件不知是什么编织成的浅色斗篷,和周围的环境浑然一体;可一跑动,陈剑秋还是能从斗篷的间隙中隐约看见一抹红色。

    女人一声口哨,一匹白马从远处的林中跑了过来,女人上马逃跑。

    马在奔跑,玉米也从灌木中跃到了半空中,不过身上羽毛好像少了一小块,应该是受了点伤。

    这傻鸟好像不依不饶,打算继续向女人的方向追去。

    陈剑秋松了一口气,他吹了一声口哨,

    玉米不甘心地飞了回来,一路上歪歪斜斜,差点没落稳。

    陈剑秋拿过步枪,举起来冲着白马的方向比划了一下。

    “射程和精度不够,别浪费子弹了。”亚当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看来这女人是吃定我们了。”陈剑秋放下了枪,目送那匹白马远去。

    从他们的地方到“红衣”的藏身之处有800码,陈剑秋带着其他几个人走了过去,这是一片以鼠尾草为主的灌木丛,地上明显有一片被踩的痕迹,从那里往外,留下了一道血迹。

    看样子玉米也给她留了一些纪念。

    “红衣”卡米拉,受伤了。

    他现在想想还有些害怕,这女人的下手着实有点阴,这次如果不是自己有玉米,怕是早就殒命当场了。

    如果说西部有一千种死法,被远远地一枪崩死,绝对是算不上体面的。

    想到这里,他不禁对身旁的亚当刮目相看,这人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脸黑嘴臭,虽说枪法超群,但至少有一半时间处在神志不清的状态,能在西部活到现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不过与飞鸟和肖恩不同,他一直看不太懂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的身上有太多神秘和不合理的东西,所以自己一直谨慎地和他保持着距离。

    “对了,亚当,你上次说你在新墨西哥抢银行?”陈剑秋突然没头没尾地问道。

    “啊?我说过吗?我什么时候说过?”亚当一脸茫然。

    “你还说你要死了。”陈剑秋补充了一句,“你和你老相好(old sweetheart)说的。”

    “嗯,这句我记得。”亚当点了点头,“而且是真的,另外我更正一下,尹丽莎白不是我的老相好,她是我的初恋(first lover)。”

    陈剑秋不想再搭理他,他觉得跟这个酒鬼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

    亚当并不知道他旁边的这个人在想些什么,他忽然想念起来自己老马马鞍袋中那瓶二锅头,于是对陈剑秋说道:

    “陈,我们回去吧。”

    他们在路过熊洞的时候,打扫了一下战场,检查了下骑警们的尸体,看有没有什么能用的东西,最终只找到一些弹药,他们还替肖恩和霍尔姆斯各挑了一把左轮。

    从一个中国人的文化角度来说,陈剑秋还真不太希望这些骑警们曝尸荒野,于是他和飞鸟几个人把尸体还算完整的都挪到了山洞里。

    至于那几个烂得只能拿铲子铲或者需要慢慢捡的,只能让他们回归大自然,以秃鹫或者郊狼的肚子为墓了。

    陈剑秋检查了下玉米的伤势,只有翅膀上有点擦伤,看来运气和它的主人一样好,被子弹擦过了身体,至于掉了的几根羽毛,没几天就长出来了。

    飞鸟甚至还想把那只熊的皮给扒下来,这怎么大的熊皮肯定能值不少钱,可当他凑近仔细检查了下那只熊的尸体后,气得用印第安语骂娘。

    这帮白皮真是暴殄天物,熊皮已经被打烂了,就是最心宽的皮毛商人恐怕也不会为这张皮出一美分。

    甚至连熊的躯干上也都是铅弹的洞,熊肉也吃不了。

    不过身为中国人的陈剑秋还是找到了有用的东西,他割下了熊的四肢脚掌挂在了马后面。

    “今天晚上给你们尝尝什么叫美味。”

    几个人回到了猎人的小木屋,陈剑秋把熊掌从马后面取了下来,就一头钻进了他们搭建的那个临时厨房。

    他先是用水拌了一堆湿泥,然后慢慢地把熊掌包上,然后把这四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熊掌丢进了柴火堆里面。

    他一转身,手上一坨一坨黑乎乎的湿泥,他看见几个人都围在他身后看热闹,顿时没好眼色:

    “干嘛那?都来帮忙啊!”

    于是,几乎每一个人都被分配了任务,飞鸟和霍尔姆斯去林子里找一些香料,主要是紫色的百里香和野葱,亚当去取保存着的蜂蜜,而肖恩,则被留在了身边。

    “老大,我有什么任务吗?”肖恩觉得自己格外荣幸。

    陈剑秋不说话,两个人于是就这么蹲在火堆旁边蹲了好久,直到陈剑秋突然一拍手,把那四个泥团子从火堆里扒拉出来。

    他拿着飞鸟的印第安战斧,用斧背一个个敲开那几个泥团。

    熊掌的毛,已经跟着外面的泥壳全部掉了下来。

    陈剑秋找个木盆,装了一点温水,把脱了大毛的熊掌放了进去,然后和一把匕首一起递给肖恩:

    “把上面的毛弄干净。”

    直到其他所有人都回来以后,肖恩还在愁眉苦脸地剔着熊掌上的毛。

    陈剑秋烧开水,把熊掌放了进去,他向亚当伸出了一只手。

    亚当没明白什么意思,陈剑秋索性直接跑到老马的后面,从马鞍袋里取出一瓶二锅头。

    “哦,不,陈,别这样,这是我最后一瓶了。”亚当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脸。

    陈剑秋直接倒了一小半进去,亚当感觉自己的心在流血。

    煮了好久之后,这位大厨将熊掌捞了出来,然后把蜂蜜取来抹在熊掌上,放了一会儿后,再和百里香、野葱还有飞鸟找到的几种香料放进了另外一个锅里。

    “可惜没有酱油。”陈剑秋遗憾地摇了摇头。

    从下午到晚上,小火慢炖,整个猎人小屋的周围,渐渐弥漫着一股让人直流口水的香味,这种香味中,包含着熊掌那种独特的鲜香,还有百里香的辛香。

    夜幕降临,几个人坐在桌子边,围着陈剑秋捧上来的那锅熊掌,大快朵颐。

    “老大,真没想到,你做的东西这么好吃。”肖恩吃得满嘴的油,而其他人,基本跟他一样,要么在埋头啃,要么在拆着肉。

    然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美餐。

    马利克的声音响了起来:

    “陈,陈,出,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