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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2章 十二郎的战争
    韩十二郎起了个大早。

    除了已经与人约定好了时间这个原因以外,他还想到学院里烈士碑前向他的义父喻自在道个别。

    四年过去,他已经十七岁了,在这个岁数,已经有人结婚生子当了父亲。

    偶尔的间隙他在街上看到那种在给别人说媒都会觉得羡慕。

    他喜欢那些媒婆,不仅仅是因为可以娶婆娘,还因为背后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八个字。

    你看他就没人给张罗。

    四年以来,军学院的书都叫他啃得差不多了,就是姑娘一个也没能啃过。

    这件事他赖上了喻自在。

    并在烈士碑前说:“这一趟我出去挣个婆娘回来,要白胖白胖的那种,到时候带来见你,保你要说富态。”

    “其实我想去宁夏镇当兵,先生们说火筛又带着兵马回来了。他肯定不知道有人惦记着取他的命,不然肯定不敢回来。这个人就是我,到时候我给你报仇。”

    “但是后来听说打大同的这个官儿更大,还是火筛的头头。所以我又改了主意,如果能把这个小王子给你逮过来,那比抓火筛厉害多了。”

    韩十二郎已经长高了,不长高不行,那个许冠没头没脑的,但就是能自恃八尺身长欺负他。所以他不服气,这几年在学院里吃得管够,他就勐吃,现在也是个七尺男儿了!

    就是还差许冠一尺。有点不爽。

    当然,十二郎现在走出去也很风流倜傥了,他长身体的关键几年是在军学院度过的,可以说现在是正儿八经的蜜蜂腰、螳螂腿。除此之外,他高眉深目,脸上棱角分明,颇有几分帅气。

    这一点儿,是远远胜过许冠的。

    上司给他安排的两人,名为岳建庭和曹新。

    他们两位都是从边疆苦寒之地,按照朝廷军学院对外招收学员的政策,硬生生考进来的。

    同样的背景,才能有共同的话题,他们三人的关系也最好。

    按照兵部和军学院的命令,他们被派往顺天府良乡县,具体位置在京师的西面,大约有百里的路程,基本上一天也就到了。

    朝廷的命令已经下了,他们三人要拿着公文直接去到良乡县衙,和知县联系以后,具体的走访各个乡。

    韩十二郎等三人行至西门,就看到一个似堵墙一样的壮汉怀抱的刀刃在等他们。

    看到他,十二郎才算是露出些满意的表情。

    “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这汉子从手中扔出一把精美的匕首,“收着,万一遭遇近身战,丢了兵刃,可用它救你一命。”

    也许是战争的氛围影响,平时见面总要相互斗上那么几句的两人,这个时候反而都没有要和对方抬杠的意思了。

    十二郎从马上跳了下来,又把水袋子抽了下来。

    “大清早的,你给我水喝干什么?”

    “水我当然不会拿来给你喝。是酒。”

    许冠脸色一变,“军中禁止饮酒,你知道现在军纪严的。”

    “我知道。”韩十二郎继续说,“但是你以往总说我岁数小。所以我和你还没喝过酒。”

    仔细想想,记忆中是没有和他喝酒的画面,主要本来喝酒的次数也少。

    “就一口,我们干一杯。”

    唉,拿他没有办法。

    许冠拧下木塞,倒也干脆的仰头灌了一口,随后很利落的把水袋推了回来。

    十二郎自然也不废话,学着他仰头喝酒。

    但酒水辛辣的味道一过他的嗓子,他就觉得像火烧一样,生理上不可避免的咳了两下。

    “真难喝!”

    “哈哈。”许冠大笑,笑声渐止之后,他拍着十二郎的肩膀,“活着回来,我带你喝好酒!”

    “那几个鞑靼人算什么,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们。”

    男人之间喝了酒,其他的就不用多说了。

    韩十二郎重新翻身上马,走了几步以后,空中忽然出现刚刚那喝过的水袋。

    许冠接在手中,看着马和人的背影,面色沉静。

    也许是他看错了,他看到十二郎转过头来在向他摆鬼脸的笑。

    这算是他们两个为数不多的‘和谐’时候了。

    出了京师以后,三人不再节省马力,奔着良乡县疾驰而去。

    第一次休息的时候,韩十二郎把随身携带的地图打开,

    岳建庭和曹新看得两眼放光,“认识你这么久,还不知你有这么个宝贝!”

    “打仗没有地形,我实在难受,地图又十分珍贵且敏感,我便自己在翻阅各类书籍的时候偷偷绘了,从刚刚路上过来的情形看,大概也是准的。咱们一起说说,这仗要怎么打?”

    华北这个地区,平原为主,在这种地形条件下,如何面对鞑靼骑兵还真是个问题。

    “按照朝廷的旨意,官军为主,民兵为辅,我们应当瞅准时机,要盯住鞑子露出弱点或破绽的时刻。”

    韩十二郎说:“如果官军不在,而他们先开始进行抢掠呢?”

    “首先是应夜间行动。”曹新思索着,说出了一个基本原则。

    韩十二郎生出几分共鸣,“是。百姓对乡野之间极为熟悉,夜间袭扰只要有熟悉的人领路,对我们来说影响不大。”

    这一点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才有相关的经验,没有城市的灯光,乡间是真的伸手不见五指,但对于本地人来说,这是没关系的。真要夜里偷个汉子、偷个女人什么的,村里一排几十家屋子,绝对不会摸错,而且是夜夜不会摸错。

    岳建庭听他们两个这样一讲,也觉得有道理。

    不过曹新之后就开始皱眉毛了,“水攻不行,火攻……也很难有明显的效果。”

    韩十二郎说:“总要打几次硬仗的,不可能仅凭着巧计便解了连朝廷都要认真应对的敌人。”

    “你是说,良乡县的百姓?”

    “不,我是指顺天府、北直隶的百姓。”韩十二郎食指点着地图,“朝廷的旨意里说的很清楚,各府州县之间的民心民力要统一起来使用,这个时候,隔壁县的人需要我们,我们也需要隔壁县的人。因而夜间袭扰之时,必不能只一路军出击,而应四面八方同时出击,使其首尾不能兼顾,说到底,他就是这几万人马,他又敢分成几拨?分出去的小股人马,则要全力击溃他!”

    “关键是如何做。”

    十二郎收起地图,带着些回忆喃喃说道:“小的时候我上过战场,敌人冲杀上来的时候,其他的都无所谓,只有胜利,才最让人信服,胜利的多了,你说什么别人都听。按照鞑靼人的习性,我预计他们会派出类似明军的夜不收进行查探活动,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这些人。”

    曹新则说:“也许百姓会比我们想象的更加疯狂。”

    十二郎和岳建庭都看着他,曹新添了一句解释:“就像你打过仗,我是饿过肚子,谁要是抢我刚分的田,那必定是要和他拼命的。”

    其实那也不是多厉害,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想活下去,

    总不是错的吧?